賓縣物價監督管理局

全局共有編制人數為24人(現有實際人數為24人),其中行政編制18人,事業編制6人。現有內設機構:辦公室、業務股、價格認證中心(事業編制)、價格調節基金辦公室、價格監督檢查室,中共黨員16人,大專以上學歷20人。具有高級職稱1人,中級職稱3人,初級職稱3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賓縣物價監督管理局
  • 地點:賓縣
  • 類別:政府部門
  • 內設機構:辦公室
機構簡介,主要榮譽,機構設定,

機構簡介

賓縣物價監督管理局成立於1983年6月,現隸屬於縣政府發改局,業務指導屬哈爾濱市物價局,具體負責賓縣轄區內的價格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物價方針政策、行政事業性收費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制定縣管價格、清理亂收費行為、穩定物價、安惠民生、促進發展、保證和諧、為縣域經濟發展保駕護航。

主要榮譽

近10年來獲得省、市級榮譽就達10多項。主要有:2001年獲省物價系統先進集體;2002年獲省物價系統價格鑑證工作先進單位;2006—2008年省物價局規範化價格認證中心;2008年獲哈爾濱市物價系統先進集體;2009年獲省物價系統應急價格監測先進單位;獲省物價系統2009年價格認證中心先進集體;獲黑龍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黑龍江省物價監督管理局2011年度先進集體。在市物價局每年度的目標考核中連續多次被評為標兵單位、超標和達標單位。

機構設定

辦公室
協調機關日常政務工作,處理事務工作。負責局長辦公會、局務會議的組織、會務及有關決議事項的催辦工作;負責全局活動的有關組織協調安排工作;負責管理機關印鑑、文書檔案歸檔、立卷、檔案收發、傳遞、交換及保密工作;負責審核以局名義制發的檔案、簡報及有關材料;負責領導指示、上級列入督辦的事項,人大建議、政協提案的答覆工作;負責局政務值班工作,組織管理各股室做好事項的信息傳遞、跟蹤反饋和協調處理工作;負責機關的財務管理、資產管理及安全保衛工作;負責全局職工福利和後勤服務工作;負責對外接待及公益勞動安排等工作;負責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價格調節基金辦公室
負責價格調節基金徵收使用的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制定年度價格調節基金徵收使用計畫;負責價格調節基金的政策宣傳工作;協助並監督縣地稅部門做好價格調節基金徵收工作;負責辦理縣政府辦公室轉辦的有關單位申請使用價格調節基金回覆意見工作;負責辦理經縣政府批准價格調節基金撥付的手續辦理工作。
價格認證中心
負責對公檢法司在司法過程中的價格認證工作及車物損價格鑑證、貸款抵押物、應稅物、扣押物、罰沒款以及由減少和取消行政審批轉移出來的部分職能,如中準價、行業價、租賃設施等方面的價格鑑證工作;負責對指定銷售商品及服務價格行為、價格廣告行為進行價格認證及規範工作;負責縣政府安排項目建設等涉及價格認證工作。
物價監督檢查室
負責監督檢查全縣各有關單位和部門貫徹落實國家的物價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執行情況,依管轄許可權負責組織並實施對商品價格、服務價格和國家機關收費行為的監督檢查,規範價格和收費行為。並依法對價格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負責全縣明碼標價工作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組織開展全縣的“價格誠信”單位建設活動。指導有關單位和部門建立健全價格管理制度;負責農村價格監督網路建設,農村收費公示制度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開展全縣價格投訴舉報工作,依法查處投訴舉報的各類價格違法案件,維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承辦上級部門及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業務股
一、價格管理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工農產品價格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對放開商品價格實行市場監測,做到提前預測、提前預警,特別是與人民民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商品價格發生異常波動時,要及時提出調控方案;對資源性產品、工業品、農業生產資料、醫療價格等實行調查成本的運行狀況;解答消費者有關商品的價格諮詢;做好有關價格政策和具體價格的公示和公布工作。
二、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行政事業性收費的方針、政策和法規;負責行政事業收費標準公示工作;負責行政事業收費方面爭議的協調;解答有關行政事業收費方面的諮詢;指導全縣行政事業收費工作。
三、經營性收費管理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經營性收費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制定和審批縣管轄內的經營性收費項目,核定收費標準;負責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經營性收費標準公示工作;解答有關經營性收費方面的諮詢,指導全縣經營性收費工作。
四、成本調查
負責承擔國家、省和市安排的糧食、經濟作物、蔬菜、畜產品、水產品等專項調查、常規調查、直報調查和預測任務;運用成本調查資料,分析農業成本變化情況,預測農產品成本價格走勢;負責對全縣列入政府監審目錄、價格聽證目錄的工業品、農產品和服務價格進行定調價格成本監審和定期成本監審;負責接受市局委託完成有關事項,調定價前的成本監審任務;按照有關的法律法規規定,做好成本調查資料的公布工作,或接受有關方面對成本調查資料的諮詢。
五、收費許可證管理
負責全縣行政事業性單位行政事業性收費和部分經營服務性收費許可證的管理;負責對全縣內收費單位的《收費許可證》審核、管理、變更、增項、年檢、核發工作;負責向市局及本局匯總上報年度收費許可證發放情況,統計匯總各類收費數據、收費項目、收費系統單位的有關情況;負責
全縣《收費許可證》檔案建設與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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