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任濟南地方團宣傳部主任。1923年8月出席團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同年10月任濟南團地委委員長。後根據黨、團地委的指示加入國民黨,回齊河開展工作。1924年轉黨。1927年5月被軍閥
張宗昌逮捕後脫黨。1928年任齊河縣反日會會長,並任國民黨縣黨部秘書。1929年在濟南省立第二實驗國小任教。1935年因閱讀進步書刊第二次被捕入獄。經
王祝晨保釋出獄。抗日戰爭期間,流落洛陽、西安。先後在西安育德中學、西安工人子弟中學、省立西安中學等校任教。1957年1月加入
中國民主同盟。1960年7月調昆明
雲南民族學院民族問題研究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