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陽市中級人民法院

資陽市中級人民法院

資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於1998年建院,當時在職幹警50人,黨員30人,占在職幹警的60%,設黨總支1 個,黨支部5個。2007年經市直機關工委批准改設機關黨委,下設黨支部6個。於2009年和2013年進行了換屆,現有在職幹警112人,黨員103人,其中在職黨員88人,退休黨員15人,下設黨支部7個。

資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是資陽市最高審判機關,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對資陽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負責並報告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資陽市中級人民法院
  • 外文名:ZIYANG INTERMEDIATE PEOPLES COURT
  • 建院時間:1998年7月
  • 地址:資陽市雁江區康樂路49號
  • 院長:馬澤波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辦公室,政治部,立案庭,刑事審判一庭,刑事審判二庭,民事審判一庭,民事審判二庭,民事審判三庭,行政審判庭,賠償委員會,審判監督庭,執行局,研究室,司法警察支隊,裝備管理處,監察室,審判管理辦,司法調解中心,機關黨委,現任領導,地址,

主要職責

(一)依法審判法律規定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審案件。
(二)依法審判法律規定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二審案件。
(三)依法審理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指令再審的案件。
(四)依法審理本院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的提起再審的案件;依法受理不服下級法院生效裁判的各類申訴和再審申請,對其中確有錯誤的,提審或指令下級人民法院再審。
(五)依法審判由資陽市人民檢察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式提出的抗訴案件。
(六)依法審判減刑、假釋案件。
(七)依法對下級法院管轄不明的案件指定管轄。
(八)監督指導全市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
(九)依法行使司法執行權和司法決定權。
(十)依法決定國家賠償。
(十一)組織、指導全市人民法院辦理司法協助事項。
(十二)對資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員進行思想教育、專業培訓;指導下級人民法院思想政治、教育培訓工作;按照許可權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員;協助市委主管部門管理所轄基層人民法院的機構設定、人員編制工作;協助地方黨委搞好基層人民法院領導班子建設;領導資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的社團工作。
(十三)領導全市人民法院的監察工作。
(十四)組織全市人民法院的司法交流活動。
(十五)在審判工作中宣傳法制,教育公民自覺遵守憲法、法律和社會公德。
(十六)承辦其他應由資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負責的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資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內設19個職能機構。

辦公室

協助院領導組織、協調、處理司法公務;負責人大、政協等對外聯絡工作;督辦院長辦公會議決定事項;負責組織綜合性會議;起草綜合性檔案、報告及院長講話等文稿;負責對外新聞宣傳工作;負責文秘、文印、資料、檔案、保密、機要、督辦工作;對所轄基層人民法院的相關工作進行指導。
負責人:馮雲剛

政治部

負責本院及所轄基層人民法院思想政治、教育培訓和內部宣傳工作;協助地方黨委搞好領導班子建設;負責表彰獎勵工作;負責全市法院系統機構編制工作;負責本院組織人事、法官管理工作;辦理《法官法》規定的有關工作;負責黨組會議,機關崗位目標管理;負責本院及基層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警銜審核工作;負責本院離退休幹部服務及其他人事、工資管理工作;指導所轄基層人民法院政工工作。
政治部內設組織人事處、宣傳教育處、培訓處
負責人:劉 鈞

立案庭

依照法律規定,負責受理轄區內由中級人民法院審理的一、二審案件的立案工作;負責受理執行、國家賠償案件的立案工作;負責申訴再審案件立案工作;辦理不服不予受理、管轄權異議二審案件;辦理刑事申訴案件;辦理檢察建議、抗訴案件的立案審查工作;對審判管轄發生爭議的案件負責協調或指定管轄;辦理訴前保全案件;訴訟材料收轉;辦理訴訟費收取及緩交;立案諮詢、訴訟引導;接聽本院12368訴訟服務熱線;監督指導所轄基層人民法院的告訴立案工作。
負責人:王旭東

刑事審判一庭

依法審判危害國家安全、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權利和民主權利、侵犯財產(搶劫罪、盜竊罪、詐欺罪等)、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等犯罪的一審、二審刑事案件;負責審判檢察機關對上述犯罪案件的抗訴案件;負責少年刑事審判工作;辦理其他有關的刑事審判工作事宜;監督指導所轄基層人民法院的有關刑事審判工作。
負責人:黃天勇

刑事審判二庭

依法審判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侵犯財產(侵占罪、職務侵占罪、挪用資金罪、挪用特定款物罪等)、涉毒品犯罪、涉職務犯罪等的一審、二審案件;負責審判檢察機關對上述犯罪案件的抗訴案件;辦理其他有關的刑事審判工作事宜;監督指導所轄基層人民法院的有關刑事審判工作。
負責人:龔 瓊

民事審判一庭

依法審判轄區內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和省高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的人格權糾紛、婚姻家庭糾紛、繼承糾紛、物權糾紛(其中主契約屬民二庭主管範圍的除外)、房屋拆遷安置補償契約糾紛、民間借貸糾紛、租賃契約糾紛、合夥協定糾紛、勞務契約糾紛五類契約糾紛、不當得利糾紛、無因管理糾紛、勞動爭議糾紛、人事爭議糾紛、保險糾紛、侵權責任糾紛(其中民三庭主管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除外)的一審、二審民事案件;監督指導所轄基層人民法院的相關審判工作。
負責人:羅文利

民事審判二庭

依法審判轄區內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和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的契約糾紛(其中民一庭審理的五類契約糾紛除外);與公司、證券、票據等有關的民事糾紛(其中民三庭審理的與破產有關的糾紛除外);主契約屬於民二庭審理的擔保物權糾紛;監督指導所轄基層人民法院的相關審判工作。
負責人:柯 勁

民事審判三庭

依法審判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二審案件;依法審判智慧財產權與不正當競爭糾紛一審案件;依法審判破產案件與破產有關的糾紛;依法審判本院受理的執行異議之訴一審案件及執行異議之訴二審案件;依法審判涉港、澳、台和涉外商事一審案件;新類型或其他類型歸屬不明的案件;監督指導所轄基層人民法院的相關審判工作。
負責人:敬 紅

行政審判庭

依法審判轄區內一、二審行政案件;審查轄區內行政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的非訴執行案件;審理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指令管轄的行政案件;指令下級法院審理行政案件;依法提審基層法院審理的一審行政案件或非訴審查案件;辦理其它有關行政審判工作事宜;監督指導所轄基層人民法院的相關審判工作。
負責人:陽 勇

賠償委員會

依法辦理本院賠償委員會受理的國家賠償案件;辦理賠償委員會日常事務;執行賠償委員會決定事項;負責國家司法救助日常事務性工作;負責司法鑑定及其他專門性技術工作;監督指導所轄基層人民法院有關賠償案件工作。
負責人:孫 梅

審判監督庭

依法審理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判決、裁定的再審及二審;審理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指定再審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審理檢察機關依照審判監督程式提起抗訴和檢察建議案件;審理減刑、假釋案件;負責各類申訴案件的交辦、督辦工作;指導所轄基層人民法院的審判監督工作。
負責人:羅 凱

執行局

執行本院第一審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以及調解協定中有關財產的決定;執行法律規定的由本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辦理委託移送執行和協助執行事宜;指導協調所轄基層人民法院的執行工作。
執行局內設案件執行處、案件協調處
負責人:付知傑

研究室

負責本院執行政策、法律情況的調查研究,指導所轄基層人民法院做好調研工作;負責適用法律、政策請示的歸口辦理工作;負責本院審判委員會會務;負責對有關法規草案提出修改意見;負責指導性、參考性案例的選編和報送工作;負責涉港澳台司法互助案件的歸口管理工作;完成院裡交辦的其他工作(起草綜合文稿、牽頭依法治市工作等)。
負責人:梁 勇

司法警察支隊

負責司法警務工作;警衛法庭、押解人犯、傳帶證人、鑑定人和傳遞證據;執行死刑;在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中,配合實施執行措施,必要時採取強制措施;對進入審判區域的人員進行安全檢查,維護機關秩序和負責機關安保;涉訴信訪應急處置工作;執行拘傳、拘留等強制措施;協調跨地區的重大警務活動;指導協調所轄基層人民法院的法警工作。
負責人:張曉文

裝備管理處

負責計畫財務和訴訟費的管理工作;負責專項物資裝備的計畫、管理及分配;負責人民法院和審判庭建設;負責通訊器材、微機、交通工具、武器彈藥、服裝等物資器材的計畫和管理工作;負責本院的行政後勤事務管理和服務工作;指導所轄基層人民法院的相關工作。
負責人:楊長烈

監察室

負責本院和所轄基層人民法院的監察工作;監督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員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及行政紀律的情況;受理對人民法院工作人員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調查處理法院及工作人員的違紀行為;受理法院工作人員不服政紀處分的申訴;負責紀檢監察統計分析。
負責人:吳榆貴

審判管理辦

負責審判流程管理、網上辦案及案件質效評估;負責案件質量、裁判文書和庭審規範化評查;負責裁判文書公開、長期未結案件的清理督辦和重大案件的督辦;負責司法統計工作;負責考核本院和所轄基層人民法院的審判質效工作。
負責人:詹 治

司法調解中心

負責本院受理的立案調解案件;承擔與人民調解、行政調解的聯絡、對接工作;對全市法院司法調解工作進行調研、研判;負責接待和處理人民民眾來信來訪;負責安排本院信訪接待人員工作;填報信訪專用報表;對信訪信息進行收集、統計、分析;承辦信訪案件;監督指導所轄基層法院的相關工作。
負責人:蔣學梅
負責本院機關黨員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等工作;對黨員幹部進行監督;負責本院幹警的思想政治工作,法官文化建設;領導本院工、青、婦等群團工作。
機關黨委內設辦公室
黨組書記、院長:馬澤波
資陽市雁江區康樂路4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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