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理論

資格理論是西方經濟倫理思想術語。一種有關分配正義或程式正義的理論。通常是指如果在分配中沒有一個人的資格或權利遭到侵犯的話,那么這個分配就是正義的。這一理論首先由美國哲學家諾齊克提出並倡導。資格觀論涉及到“持有物”概念,即某人擁有或獲取物的正義問題。“持有物止義”有個基本原則:(1)獲取的正義原則,即持有物最初是如何獲得的。(2)轉讓的正義原則,即持杳物如何從一個人向另一個人轉移;(3)矯正的正義原則,即如果違背了前兩個正義原則的話,該如何進行矯止正。

與這個原則相應的是一個具體規定:(1)一個按照獲取正義原則而獲得某種財產的人有資格占有該物,一個按照轉讓正義原則從另一個有資格占有某物的人那裡獲得該物的人有資格占有該物;(3)除了通過反覆運用規定和規定之外,任何人都沒有資格占有該物。資格理論的結論是,如果每個人都行資格占介他在分配條件下所擁有的財產,則該分配就是正義的,也就是如果最初的占有是正義的,以後的一系列轉讓都是正義的話,那么不論現在的分配狀態是一個什麼局面,它都必然是正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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