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本金籌集

資本金籌集是指資本金的籌集是資本金制度中的一項重要內容工業企業財務制度對資本金的籌集,在《企業財務通則》規定的基礎上進一步具體化,主要明確如下幾個方面內容:籌集資金方式。企業籌集資本金的方式可以多種多樣,既可以吸收貨幣資金的投資,也可以吸收實物、無形資產等形式的投資,企業還可以發行股票籌集資本金,也就是說,企業可以吸收投資者依法投資的任何財產來籌集資本金。但企業無論採取什麼方式籌集資本金,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例如通過發行股票籌集資本金,必須按照國家關於股份制企業的實施範圍、審批程式等規定依法進行。

資本金可以一次或者分期籌集企業籌集資本金是一次籌集還是分期籌集,應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契約、章程的規定來確定。例如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本總額由股東一次認足;外商投資企業則可以分期籌集。如果採用一次性籌集的,應當在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6個月內籌足*分期籌集的,最長期限不得超過3年,即最後一次出資應當在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3年內繳淸,其中第一次籌集的投資者出資不得低於15%,並且第一次籌集部分應在營業執照金髮之日起3個月內籌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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