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昌期

賀昌期,字伯遐,嘉定府犍為縣竹根灘(今五通橋竹根灘)人,生卒不詳,清宣統三年(1911年)授貴州銅仁府知府,為清代末任知府。

基本介紹

  • 本名:賀昌期
  • 字號:伯遐
  • 所處時代:清代
  • 民族族群:漢族
  • 出生地:嘉定府犍為縣竹根灘
  • 主要成就:同仁府知府
人物簡介,興辦實業,阻礙革命,

人物簡介

賀昌期,字伯遐,嘉定府犍為縣竹根灘(今五通橋竹根灘)人,祖籍湖南常寧,生卒不詳。清宣統三年(1911年)授貴州銅仁府知府,為清代銅仁府末任知府。因其在辛亥革命之際,不知變通,誅殺革命黨人,而飽受後世詬病。

興辦實業

清朝光緒三十三年(1907 年),時任候補知府賀昌期收回鄂人史鶴松創立的礦務公司,設立“貴州銅松思石礦務總局” ,開採梵淨山的銻礦 ,賀昌期在銅仁礦務局任總辦。為貴州的工業發展做出了一定貢獻。

阻礙革命

1911年11月3日,以徐波為首的18 位革命黨人專程前來說服銅仁知府賀昌期回響辛亥革命,脫離清政府,還政於民。賀昌期以事關重大,變起倉促,尚需斟酌為由,好言以待,將徐波等人安置在客廳。回到後廳,賀昌期同師爺及同僚再三商議,最後決定效忠搖搖欲墜的清王朝。派人調動兵力,包圍客廳,將18人全部生擒。當天晚上,賀昌期將徐波等十八名革命黨人押解到義倉(今東門大橋市糧食局直屬倉庫)秘密殺害。
11月13日晚貴州自治學社領袖張百麟在陸軍國小堂學生起義。時任貴州巡撫沈瑜慶見大勢已去,回天無力,只好派出代表去咨議局同張百麟等人談判,被迫承認貴州獨立,並通令全省文武官員正式離職,交政於民。
因沈瑜慶同張百麟等人談判達成的五項條件中有“民軍保護全體滿漢官吏及眷屬的生命財產安全”一條,和賀昌期得以保全。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