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彬(玉溪市政府副市長,致公黨雲南省委副主委)

賀彬(玉溪市政府副市長,致公黨雲南省委副主委)

賀彬,男,漢族,1963年2月生,籍貫四川,碩士研究生學歷,2004年6月加入致公黨。

現任雲南省玉溪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致公黨雲南省委副主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賀彬
  • 民族:漢族
  • 出生日期:1963年2月
  • 畢業院校:北京大學
  • 政治面貌:致公黨黨員
  • 籍貫: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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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歷

1979.09-1983.07,在北京大學地理系自然地理與環境學專業上大學
1983.07-2001.11,任雲南省環境科學研究所工程師、高級工程師
2001.11-2014.03,任雲南省環境科學研究院院長、正高級工程師(其間2003.02 兼任中國昆明高原湖泊國際研究中心主任,2001.09-2003.08 在昆明理工大學工商管理專業攻讀研究生,2012.06任致公黨雲南省委副主委)
2014.03-2017.10,任雲南省環境保護廳副廳長,致公黨雲南省委副主委
2017.10-,任玉溪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致公黨雲南省委副主委

工作分工

負責環境保護、農業農村、林業、水利、供銷、菸草、移民、農業綜合開發、農村綜合改革、重大動物疫情防控、防汛抗旱、護林防火、三湖污染防治和河長制、城鄉統籌發展等工作。
分管市環境保護局、農業局(畜牧獸醫局、鄉鎮企業局)、林業局(自然保護區管理局)、水利局、撫仙湖管理局、菸草產業辦公室、移民開發局、供銷合作社聯合社、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城鄉統籌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玉溪市撫仙湖保護開發投資有限責任公司、玉溪農林投資開發有限公司。
聯繫省菸草公司玉溪市公司(市菸草專賣局)、市氣象局、雲南省菸草農業科學研究院、省水文水資源局玉溪分局;聯繫駐玉農林水單位。

任免信息

2018年2月6日,玉溪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舉行第三次全體會議,賀彬當選為副市長。

人物事件

2018年8月,省紀委省監委對省環境保護廳組織全省環保督察期間部分督察人員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問題,麗江市在省環保督察期間超標準安排接待等問題進行了認真調查核實,對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了追責問責。近日,省紀委省監委對有關情況進行了通報。
2017年6月29日至7月13日,省環境保護廳組織對麗江市進行環保督察期間,省環保督察麗江組與麗江市政府辦、麗江市接待辦共同商定,確定工作餐標為:早餐每人每天128元,中餐、晚餐每人每天200元,合計每人每天528元,飲料費用另行收取;省環保督察麗江組6名人員未交納應由個人支付的洗衣費、房間電話費、損壞物品賠償費。省環境保護廳2017年組織到16個州(市)進行環保督察的人員,環保督察結束後,均未向當地交納一伙食費,回單位後按公務出差標準報銷領取了一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麗江市接待辦還存在長期借用下屬單位車輛,公務接待無賬目明細、鋪張浪費等問題。省紀委省監委責成相關人員補交了一伙食費、車輛使用費和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督促麗江市接待辦將借用的車輛退回了原單位並補償了車輛使用費。
根據《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暫行規定》等有關法規,經省委批准,決定對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嚴肅問責。給予玉溪市政府副市長賀彬(時任省環境保護廳副廳長、省環保督察麗江組副組長)政務記過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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