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州市水利電力局

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的水利行政管理、電力行政管理和城市供水行政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負責擬訂全市水利行政管理、電力行政管理和城市供水行政管理的實施辦法,提出水源水、供水和發電、供電的價格政策,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賀州市水利電力局
  • 地區:賀州市
  • 類型:政府機構
  • 內設機構:辦公室等
主要職責,工作機構,領導分工,

主要職責

(一)負責組織全市水資源的調查評價及國民經濟總體規劃、城鎮規劃及重大建設項目的水資源和防洪的論證工作;統籌制定全市中長期供求計畫、電力發展規劃和水利綜合發展規劃,編制水源建設和供水、防洪排澇、污水處理回用、河道治理、節約用水、水資源保護、水土保持、水能開發利用、電源電網建設等專業規劃,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三)負責全市水資源(包括:空中水〈雨水集蓄利用〉、地表水、地下水〈含礦泉水、地熱水等〉)的統一規劃、管理和保護工作,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全市計畫用水、節約用水工作。
(四)負責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水功能區管理、水資源有償使用、用水定額管理等水資源管理制度,並依法徵收水資源費(含礦泉水、地熱水);負責取水許可、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入河排污口設定、水利旅遊項目等行政許可和行政審批工作。
(五)負責開展水資源開發利用評價分析,提出全市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執行;負責擬定全市水資源保護規劃,組織開展全市水域水質管理工作,開展重點水域水質監測和水功能區納污能力評價,提出限制排污總量控制意見,並監督實施。
(六)負責全市水政監察、水行政執法和水政監察隊伍的建設管理工作;協調和辦理本轄區內重大的水事糾紛案件,負責各縣(區、管理區)的水行政複議案件。
(七)負責全市電力行政和行業管理;負責制定全市電力發展規劃、水能開發利用規劃、電網建設規劃、全市農村電氣化規劃等專項規劃,在許可權範圍內負責對全市電力建設項目的審查審批或核准、建設監督管理和驗收;負責電力行政執法,依法對電力企業和用戶執行電力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全市供電營業區的規劃和管理,協調發供電生產和電力調度;負責全市電力安全生產監督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市農村電氣化建設管理工作。
(八)擬定水利、電力和城市供水行業的經濟調節措施,指導和規範全市的供水、污水處理回用、節水、水電建設與管理,研究提出有關水利、電力、供水的價格、稅收、信貸等經濟調節意見。
(九)依照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指導和規範賀州市水利電力和城市供水建設市場,負責賀州市水利電力和城市供水工程建設的市場主體項目法人、勘測、設計、施工、監理資質和從業人員執業資格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賀州市水利電力和城市供水工程項目的建設監督管理,嚴格執行國家和自治區有關基本建設程式和工程項目建設四項制度,對項目法人、招標投標、建設監理、勘測設計、工程施工、工程驗收、資金管理、工程造價、稽查進行監督管理。
(十)在規定的許可權範圍負責全市水利電力和城市供水工程建設項目規劃、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檔案、施工許可、工程驗收的審查、審批或核准、備案;在規定的許可權範圍負責賀州市轄區內水利電力和城市供水工程建設質量與安全監督工作;負責組織進行水利、電力和城市供水科學研究和技術推廣。
(十一)負責全市農村水利建設的監督指導工作,組織協調農田水利基本建設、節水灌溉和鄉鎮供水、農村人畜飲水安全工作。
(十二)負責組織全市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定水土保持治理規劃,負責全市的水土保持監測工作及水土保持監測網路與信息系統的建設和管理;負責市級立項或者備案的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審批、監督管理及水土保持“兩費”徵收。
(十三)承擔市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指導防洪、排澇及抗旱工作。
(十四)負責賀州市城區範圍內的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組織和指導全市江河、水庫、河口灘涂、河堤的治理和開發利用。
(十五)負責全市水利電力和城市供水科技發展規劃編制和實施、科技成果申報和推廣套用;負責全市水電系統人才隊伍建設發展規劃編制和實施,組織、指導行業各類培訓考核和監督管理;負責對市直水電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和技術工種從業人員申報技術職務資格考核、評審、推薦和本局機關專業技術人員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工作。
(十六)負責本局和市直水電單位以及指導各縣(區、管理區)水電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負責對本局和市直水電單位黨員履行《黨章》規定的權利、義務以及黨員幹部職工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有關規章制度情況監督檢查;負責對全市水利水電工程建設項目監督檢查。
(十七)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工作機構

賀州市水利電力局是行使市人民政府水利行政管理、電力行政管理工作部門,設辦公室(監察室)、財務科、人事科和水政水資源科(行政審批辦公室)4個內室機構,直屬二層事業單位有賀州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賀州市水利建設質量與安全監督站、賀州市水土保持站(賀州市水土保持監測分站)、賀州市農田水利管理站、賀州市水利工程管理站、賀州市水利科技教育管理站、賀州市電力管理站、賀州市水政監察支隊、賀州市堤防工程管理站、賀州市灌溉試驗中心站等10個。市直水電單位有梧州水電設計院、賀州市威鴻工程建設總公司、龜石水利工程管理處、賀州市電業公司、賀州市富泉供水公司等5個。

領導分工

羅常青 黨組書記、局長
主持市水電局全面工作,負責黨建、人事、財務、防汛抗旱、規劃計畫、統計等工作。
主管人事科、財務科、水利建設質量與安全監督站。
蔡裕傳 黨組副書記、紀檢組長
協助黨組書記負責黨建、人事、紀檢監察、精神文明、老幹部管理、幹部職工思想政治教育與學習等方面工作;協助局長負責財政投資項目採購招投標監督管理、績效考評、水利科技教育管理等工作。
協管人事科,分管紀檢監察室、水利科技教育管理站、機關工會、婦聯、共青團。
陳寶健 黨組成員、副局長、調研員
協助局長負責規劃計畫、水利統計、依法行政、水政水資源管理、水土保持、城市供水、城市供水方面的安全生產等方面工作。
協管水利建設質量與安全監督站,分管水政水資源科、水政監察支隊、水土保持站、水土保持監測分站,聯繫廣西賀州北控水務有限公司。
梁志勇 黨組成員、副局長
協助局長負責防汛抗旱、應急管理、水利工程建設與管理、防洪堤建設管理、水庫和堤防方面的安全生產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水利工程管理站、堤防管理站、梧州水電設計院、益民堤防開發公司、賀州威鴻工程建設總公司,聯繫賀州水文水資源局、龜石水利工程管理處、合面獅水電廠防汛工作。
秦垂旺黨組成員、總工程師
協助局長負責安全生產全面工作、技術、水利建設質量與安全監督、農田水利建設管理、水利普查等方面工作。
分管農田水利管理站、水利灌溉試驗中心站、水利普查辦公室,協管水利建設質量與安全監督站。
吳福初 黨組成員、副局長
協助局長負責局機關日常管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信訪、水利經濟、招商引資、電力管理、電力方面的安全生產、局駐市政務服務中心視窗管理等方面工作。
分管辦公室、電力管理站、駐市政務服務中心視窗,協管績效考評工作,聯繫桂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桂源水利電業有限公司。
謝青平 調研員
協助羅常青局長工作。
軒 衛 副調研員
協助梁志勇副局長工作。
李春林 副調研員
協助陳寶健副局長工作。
張記華 副處級幹部
協助秦垂旺總工程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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