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宣江

安徽省泗縣墩集鎮汴河新村原黨總支委員、村報賬員賀宣江侵占集體資金、截留農業保險理賠款問題。2014年至2016年期間,賀宣江個人保管屬於村集體的資金5700元,2016年12月,賀宣江將其中5000元交入村三資賬戶,剩餘700元被賀宣江個人侵占。組織調查期間,賀宣江將700元上繳。2013年至2015年期間,賀宣江截留農業保險理賠款總計1278元並用於個人開支。2018年3月29日,賀宣江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款予以收繳;2018年4月4日,賀宣江被墩集鎮黨委免去其汴河新村黨總支委員、村報賬員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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