費城學派

費城學派以美國著名建築師路易斯·康(Louis I.Kahn 1901~1974)為核心的建築流派。費城學派的理論基礎是有關“形式”概念的提出。“形式”(FORM)是一種外在於建築師思想意識而客觀存在的。建築師的職責是發現這一形式,然後才是設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費城學派
  • 學派中心:路易斯康
  • 開創人:Louis I.Kahn
  • 類別:學術流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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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城學派介紹

“形式”是“什麼”。而“設計”是“怎么”。“形式”不因人而異,“設計”則屬於設計人。這種方法導致了一種以結構、構造為裝飾的建築的產生,而不是在建築外形上隨意加上裝飾。費城學派反對芝加哥學派“形式服從功能”的學說,提出“形式引起功能”(Form evokes function)的觀點,把功能放在次要地位,認為形式為變而功能可變。康是費城學派的創始人。康曾出版的《建築是富於空間想像的創造》(1957)、《建築:寂靜和光線》(1957)和《人與建築的和諧》是費城學業派建築理論代表作,它指導了費城學派的建築實踐。
“藝術是上帝的語言,結構是光的創造者。建築師是傳遞空間美感的人。” ——路易斯·康Louis kahn

核心

路易斯康是費城學派的核心。他認為設計的關鍵在於靈感,靈感長生形式,而形式啟發設計,而靈感不是憑空而來,而來自建築所在場所和當時技術的限定。建築師的工作就是捕捉這種靈感,並轉化成設計。“靈感”“形式”不因人而異,“設計”則屬於設計人。這種方法導致了一種以結構`構造為裝飾的建築產生,而不是在建築外型上隨意加上裝飾。康是費城學派的創始人。

成就

路易斯·康發展了建築設計中的哲學概念,認為盲目崇拜技術和程式化設計會使建築缺乏立面特徵,主張每個建築題目必須有特殊的約束性。他的作品堅實厚重,不表露結構功能,開創了新的流派。他在設計中成功的運用了光線的變化,是建築設計中光影運用的開拓者。有的設計中他將空間區分為“服務的”和“被服務的”,把不同用途的空間性質進行解析、組合、體現秩序,突破了學院派建築設計從軸線、空間序列和透視效果入手的陳規,對建築師的創作靈感是一種激勵啟迪。

人物評價

他被譽為建築界的詩哲,大器晚成的他五十多歲時才真正成為一代宗師 。他的建築作品通常是在質樸中呈現出永恆和典雅,而這次在萊斯大學的講演則闡述了建築應該怎樣在反映人類對本質的思考過程中創造的奇蹟;他在演講時提到的光明與陰影,與他在建築作品中善於把握光的作用一樣,都啟發著人們對存在和哲理的思考。通過他的描述,我們可以感知建築學的真諦——對超越物質與技術而存在的人類的夢想的表達。
路易·康的建築風格受到柯布西埃啟迪而投入現代建築主流中,一如柯布西埃於《走向新建築》所說:建築是量體在陽光下精巧、正確、壯麗的一幕戲,光也成為康的建築理論範疇。認為建築是呈現光藝術的舞台,而可概分為自然之光與表現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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