貶齊汗麻察等制

《貶齊汗麻察等制》是唐代李隆基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貶齊汗麻察等制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李隆基
  • 作品出處:《全唐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貶齊汗麻察等制
朕聞四時之義,信在不言,三代之風,德以歸厚。道可光乎訓俗,理必由乎在位。有犯無隱,名教之攸先;上和下睦,憲章之惟舊。其有辯言亂政,實誡殷書;偽行登朝,深懲魯典。朝請大夫守吏部侍郎上護軍齊澣,累踐清要,誠宜至公。承議郎守興州別駕麻察,頻經貶逐,理合遷善,乃交構將相,離間君臣,作諂黷之笙簧,是德義之蝥賊。都水監丞齊敷、靈州都督府兵曹參軍郭稟等,趨走末品,奸譎在心,左道與人,橫議於下。並青蠅可鑑,害馬難容,或任高星象,或名微草芥,上恥大夫之辱,下羞徒隸之刑,特解嚴誅,宜從遠逐。澣可高州良德縣丞員外置長任;察可潯州皇化懸尉員外置長任;敷宜量決一百,長流崖州;稟亦量決一百,長流白州。仍並差使,馳驛領逐。雖萬方之過,情切在予;而四罪以聞,刑其自爾。且如非賢勿理,食祿憂政,庶乎文武百辟,忠公事主。出惟長者之游,言必先王之道,光昭雅訓,可不務乎?如或跡在不經,思出其位,雖輕勿赦,抑有常法。布之朝綱,知朕意焉。

作者簡介

李隆基(685~762),即唐玄宗,謚明,世稱唐明皇。祖籍隴西成紀(今甘肅秦安縣)。睿宗第三子,始封楚王、後改封臨淄郡王。後因誅韋後有功,冊立為皇太子。先天元年(712)繼位,在位四十五年。前期勵精圖治,先後用姚崇、宋景、張九齡等為相,國運昌盛,形成歷史上有名的開元盛世。後期昏庸腐化,奸相李林甫、楊國忠等先後執政,各種矛盾進一步激化,導致了安史之亂,被迫讓位於太子李亨,被尊為毫無實權的太上皇。後因受肅宗監視,抑鬱而終。玄宗多才藝,知音善書,工詩能文。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