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學院法學院

貴陽學院法學院

貴陽學院法學院組建於2016年7月,其前身是2004年貴陽學院成立時設立的法律系,是貴陽學院最早招收本科專業的四個教學系之一。有法學本科專業和法律事務專科專業,為社會培養套用型法學專門人才。法學本科專業2012年獲批為貴州省級特色專業,2013年獲批貴州省“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畫”立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貴陽學院法學院
  • 外文名:Guiyang University School of law
  • 所屬地區:貴陽
  • 教職工:20人
  • 教學方式:全日制
總體簡介,教學科研,實踐實習,教學、培養方案,一、業務培養目標,二、基本要求,三、學科與課程,四、培養方案的基本框架,五、學制、學位與畢業,

總體簡介

貴陽學院法學院是貴陽學院首批獲得學士學位授予權的教學單位,由武漢大學法學博士王蜀黔教授擔任院長,學院有專任教師22人,全部具有碩士學位。其中教授3人、副教授9人,博士(在讀博士)9人,碩士生導師2人,“貴陽市政府特殊津貼專家”1人、具有律師資格的雙師型教師11人。共承擔省部級以上項目20餘項,發表論文200餘篇,出版著作15部。教師年富力強,大多教師畢業於武漢大學、中國政法大學、西南政法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和湖南大學等名校。還特聘了武漢大學孟勤國、蔡守秋教授等擔任客座教授。
學院是國家知識產權局的“全國專利保護重點聯繫基地”,設有貴州省法學會環境資源法學會、貴陽學院法律援助諮詢中心、貴陽學院智慧財產權發展研究中心和貴陽學院法律診所。在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等公檢法司及律師事務所建有21個實習基地。畢業生就業率一直穩定在95%以上,且層次較高,受到用人單位的一致好評。國家司法考試通過率高於貴州省平均合格率。

教學科研

教師科研成果豐富,近年來,出版學術刊物3部,參編教材5部,發表學術論文40餘篇,主持省級課程2項,校級課程9項,獲省市科研獎勵多項,承擔法律診所教育和國家法雙語教學兩項校級課程教學改革項目。其中民商法學為校級首批重點建設學科,民法為校級精品課程。

實踐實習

法學院現設有三個教研室,擁有多功能的模擬法庭、司法攝影實驗室,圖書資料室,法學診所、法律諮詢援助中心和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貴陽市人民檢察院等16個實習基地。同時還承擔了貴陽市生態文明城市建設研究中心環境資源法研究所得工作。另外,貴州省環境資源法設在法學院。
我院法學專業面向全國招生,現有學生500多名,並承擔貴州省本科自考民商法學專業和智慧財產權管理專業的主考工作。秉承“以特色求生存,以質量求發展”的原則,健全教學質量監控體系,加強實訓實習環節建設。培養出既有紮實專業基礎,又有豐富司法實踐經驗的高素質、套用型人才。
貴陽學院法學專業自2004年招生以來,已為社會培養本科學生達數百人。其中考取國家司法考試A證合計達到86人,C證合計達到123人;在歷年的選調生考試中均居貴陽學院第一,2012屆入圍37人(全校考取43人),主要分布在貴州省各基層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及黨政機關。考取碩士研究生的有12人,分別就讀於中國政法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西南政法大學、安徽大學等一流高校。每年就業率達90%以上。

教學、培養方案

一、業務培養目標

本專業以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需要為宗旨,以本校在經濟、管理、人文等學科方面具有的交叉綜合優勢為依託,培養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知識結構全面,具有厚實的法學理論基礎、寬廣的法學專業知識,實踐能力強,能廣泛適應社會需求的複合型高級法律人才。
學生畢業後面向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主要在立法機關、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和有關法律服務機構從事法學教育、科學研究和法律實務工作。
專業與課程:
法學(本科):培養掌握法學的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具備法律專業思維、法律實務操作能力以及一定的法學研究能力,能夠在立法、司法、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法律事務部門和法律社會服務團體等,從事法律實務及相關管理工作的高素質套用型人才。
主修專業課程:法理學、憲法學、刑法學、民法學、民事訴訟法學、商法學、智慧財產權法學、國際私法學、國際經濟法學等。

二、基本要求

本專業學生主要學習法學的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受到法學思維和法律實務的基本訓練,具有運用法學理論和方法分析問題和運用法律管理事務於解決問題的基本能力。
畢業生應獲得以下幾方面的知識和能力:
1、掌握法學各學科的基本理論與基本知識;
2、掌握法學的基本分析方法和技術;
3、了解法學的理論前沿和法制建設的趨勢;
4、熟悉我國法律和黨的相關政策
5、自如運用法學知識來認識問題和處理問題的能力;
6、掌握文獻檢索、資料查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學研究和實際工作的能力。

三、學科與課程

主幹學科:法學。
主要課程包括:法理學、中國法制史、外國法制史、憲法學、刑法學、民法學、刑事訴訟法學、民事訴訟法學、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學、經濟法學、商法學、智慧財產權法學、國際法學、國際私法學、國際經濟法學。

四、培養方案的基本框架

本專業培養方案的基本框架主要由以下三部分組成:
1.課程學習。學生應修滿的最低學分數為130分,其中必修課110學分,專業選修課20學分。
2.實踐環節。包括軍訓、實習、學年論文、畢業論文等,學生應修滿的最低學分為25學分。
3.課外活動。包括綜合素質教育、社會實踐、各種學科競賽、等級水平考試和科研活動等,學生應修滿的最低課外學分為3學分。

五、學制、學位與畢業

學制4年。
按照規定要求完成學業並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授予法學學士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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