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人民政府關於切實抓好退耕還林還草工程的通知

《貴州省人民政府關於切實抓好退耕還林還草工程的通知》是一部貴州省人民政府相關部門於2001年12月27日發布,並於發布當天正式實施的地方性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貴州省人民政府關於切實抓好退耕還林還草工程的通知
  • 發布單位:貴州省
  • 發布文號:黔府發[2001] 046號
  • 發布日期:2001-12-27
  • 生效日期:2001-12-27
  •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簡介,具體內容,概要,一、深化認識,搶抓機遇,二、合理布局,突出重點,三、穩定政策,完善措施,四、加強領導,周密部署,

簡介

【發布單位】貴州省
【發布文號】黔府發[2001] 046號
【發布日期】2001-12-27
【生效日期】2001-12-27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

具體內容

概要

貴州省人民政府關於切實抓好退耕還林還草工程的通知
 (黔府發[2001] 046號)
發文日期:2001-12-27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區行署,各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特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2000年開展退耕還林(草)試點工作以來,各級政府高度重視,各有關部門通力配合,廣大農民民眾對這項惠及子孫後代的德政工程衷心擁護,積極參與,試點工作取得初步成效。為切實抓好退耕還林(草)工程,改善生態環境,發展經濟,現作如下通知:

一、深化認識,搶抓機遇

我省地處長江、珠江上游,全省25度以上坡耕地面積1462萬畝,占耕地總面積的20%。由於陡坡開墾問題突出,導致水土流失嚴重,生態環境惡化,自然災害頻繁,嚴重製約我省經濟社會發展並威脅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護和發展森林資源是改善生態環境的必由之路,退耕還林還草是治理水土流失,改善生態環境的關鍵措施。進一步加快我省退耕還林還草步伐,不僅對改善生態環境,建設“兩江”生態屏障具有重要作用,而且對最佳化土地資源配置,促進貧困地區脫貧致富具有重要意義。各級政府要按照“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進一步深化認識,搶抓機遇,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堅定不移地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的戰略決策,認真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做好退耕還林還草試點工作的若干意見》(國發〔2000〕24號),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全面加快我省退耕還林還草步伐。

二、合理布局,突出重點

按照全面規劃、合理布局、突出重點、穩步推進的原則,組織、實施好全省退耕還林還草工作。我省到2010年規劃退耕還林還草1297萬畝(25度以上旱坡耕地面積)、宜林荒山造林1300萬畝。“十五”期間退耕地造林種草和宜林荒山造林各650萬畝,2002年至2005年每年各實施160萬畝。按照“退耕還林(草)、封山綠化、以糧代賑、個體承包”的總體要求,在堅持生態優先的前提下,與扶貧開發、產業結構調整,促進地方經濟發展和農民增收緊密結合。在工程布局上,要與旅遊開發、扶貧開發和建設“畜牧大省”相結合,“點、線、面”總體推進。做到“四個優先”,即25度以上坡耕地和相對集中的宜林荒山與水土流失嚴重、生態環境脆弱、扶貧開發任務艱巨的地區優先;地處重點城鎮、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庫區周圍、江河源頭的優先;地處主要江河沿岸,國道、省道沿線的優先;能滿足退一還二要求,民眾積極性高,技術力量強,種苗準備充分和地方前期工作經費落實的優先。

三、穩定政策,完善措施

(一)認真落實國家無償向退耕戶提供糧食、現金、種苗的補助政策。補助標準為每畝退耕地每年補助原糧300斤、現金20元;補助年限先按經濟林補助5年,生態林補助8年計算,到期後可根據農民實際收入情況,需要補助多少年再繼續補助多少年;國家給退耕戶退耕還林(草)和宜林荒山造林每畝補助種苗費50元。嚴禁以任何形式將補助的糧食折算成現金髮放給個人,嚴禁將補助的糧食和現金抵扣農戶應交的各種稅費。
(二)按照生態優先的原則,退耕還林還草生態林應占80%以上,經濟林不得超過20%。對超過規定比例多種的經濟林,國家只補助種苗費,不補助糧食。要加大針闊混交林的比例,鼓勵林、草結合。林間種草的按生態林補助年限補助。
(三)糧食供應的品種為玉米或稻穀,供應比例由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按照當地主要收購品種,本著就地就近供應、保證質量的原則確定。按照順價銷售的原則,在省人民政府核定價格的基礎上發生的差價,由省級糧食風險基金給予補助。糧食運費按省、地、縣4∶3∶3的比例從本級財政資金或糧食風險基金中解決,不得轉嫁給農民。
(四)為鼓勵農民退耕還林還草,對應稅的退耕地,自退耕之年起,對補助糧達到原收益水平的,國家扣除農業稅部分後再將補助糧發放給農民;停止糧食補助時,不再對退耕地徵收農業稅。進行生態林草建設的,按國家有關稅收優惠政策執行。具體操作辦法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退耕還林還草試點地區農業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0〕103號)執行。各縣(市、區)要認真搞好調查研究,提前做好有關測算工作,把工作做細、做實。
(五)退耕還林還草科技支撐經費按宜林荒山造林基本建設投資的3%安排。省、地、縣三級財政各按退耕地每畝不低於3元、2元、2元的標準安排退耕還林(草)前期工作經費。
(六)認真落實“誰退耕,誰造林,誰經營,誰受益”的政策,實行責權利掛鈎。農民承包的耕地和宜林荒山荒地,在退耕還林(草)任務完成後,承包期一律延長到60年,並由當地縣(市、區)級人民政府逐戶登記造冊,發放林草權屬證書。退耕還林還草後一律不準林糧間作。
(七)扶貧開發、農業綜合開發、水土保持、沼氣建設等不同渠道的資金,要結合退耕還林還草工程區實際情況,統籌安排使用,提高退耕還林還草的綜合效益。

四、加強領導,周密部署

退耕還林還草是一項涉及面廣、政策性強的系統工程。各級政府要進一步加強領導,採取有力措施,精心組織,周密部署,確保退耕還林還草工程順利實施。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各級政府要把退耕還林還草作為考核領導幹部政績的重要內容,堅持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層層簽訂責任狀,實行目標、任務、資金、糧食、責任五到縣。要深入調查研究,加強檢查指導,及時解決問題。要抽調精幹力量,建立健全退耕還林還草工作機構。要穩定鄉(鎮)林業工作站機構,進一步理順管理體制,充分發揮鄉(鎮)林業工作站在實施退耕還林還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二)廣泛宣傳,深入發動。
要採取各種形式大力宣傳退耕還林還草的重要意義、政策措施,增強各級領導幹部和廣大農民民眾對退耕還林還草重要性和緊迫性的認識,充分了解退耕還林還草的建設內容、操作辦法和政策規定,扎紮實實地完成任務。?
(三)落實政策,取信於民。
要認真落實好國家對退耕農戶的各項扶持政策,確保在縣級自查和省地複查結束後一個月內,按退耕地造林種草合格面積和補助標準將糧食和現金及時兌現到農戶手中,取信於民。對農戶的退耕還林還草面積、檢查驗收結果、錢糧補助等必須張榜公布。要公布舉報電話,設立舉報箱,接受社會和民眾監督,決不允許任何坑農害農的問題發生。對虛報冒領、貪污剋扣等違法違紀行為,一經查實,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追究責任。
(四)加強種苗基礎建設和供應工作。
要立足現有國有苗圃和林場,加快種苗基礎設施建設,提高種苗生產能力和技術水平,加大營養袋育苗的力度,提高種苗質量。凡是不具備“一簽兩證”(即林業或農業部門出具的標籤、質量檢驗證和檢疫證)的種子、苗木,不準進入市場。林業主管部門要把好質量關和價格關,嚴禁倒賣種苗。同時,要超前做好種苗供應等工作,確保種苗及時供應。
(五)加大科技支撐力度。
要把科技支撐貫穿於退耕還林還草工程的全過程,鼓勵科研、教學、推廣單位和科技人員深入退耕還林還草第一線開展多層次、多形式的技術培訓、技術承包等服務工作。要大力推廣先進適用技術,提高退耕還林還草工程管理信息化、科學化、規範化水平。
(六)強化工程質量和資金管理。
要實行工程質量責任制,把質量責任層層分解到人。有條件的要實行專業隊伍。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