貫穿象徵法

【貫穿象徵法】 某些散文中,象徵物作為貫穿全文的抒寫對象,或者作為貫穿性的結構線索的扭結物。毛岸青、邵華《我們愛韶山的紅杜鵑》(《新文學大系》1976一1982,散文集)以“我們愛韶山的杜鵑象烈火”象徵毛主席領導中國革命“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以“我們愛韶山的杜鵑象朝霞”象徵楊開慧一生象霞光那樣絢麗燦爛;以“我們愛韶山的杜鵑象鮮血”象徵“千千萬萬烈士的鮮血灑滿祖國的河山。”作者正是藉助“紅杜鵑”來結構全文,同時,“紅杜鵑”也是作者抒寫的對象,如此象徵手法的運用,正是貫穿象徵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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