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官詩人

貪官詩人

李鳳臣,原齊河縣縣委書記,“中國一級作家”、“中國作協會員”,並且擁有“桂冠詩人”的稱號,在不到5年的時間裡,連續出版了7本詩集。

2009年7月22日,中國作家協會清理門戶,取消了5名觸犯刑法會員的會籍,其中就包括李鳳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李鳳臣
  • 別名:貪官詩人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山東省濟南市齊河縣
  • 出生日期:1956年4月
  • 職業:公務員;詩人
  • 信仰:共產主義
  • 主要成就:原山東省齊河縣縣委書記
  • 代表作品:《心音集》《心底的燭光》《大河緣》 《天命集》《綠色的呼喚》《風之歌》 《大地情懷》
  • 結局:落馬,判處無期徒刑
簡介,得意之作,文化現象,落馬原因,作家協會除名,

簡介

李鳳臣,筆名耕夫、魯楓,男,1956年4月生,山東省濟南市齊河縣人。1975年11月參加工作,1976年7月入黨,歷任公社黨委常委、地委組織部幹事、科長、縣委副書記、縣長、書記,德州市政協秘書長,山東省政協研究室主任。大學學歷,國家一級作家,中國作家協會會員,中國詩歌學會會員。
原山東省齊河縣縣委書記,官不高,但權重,在齊河縣說一不二,誰只要持有他簽名的批示,想辦什麼事都可以通行無阻,心想事成。有人偽造他的簽名同意,也竟能將30多個閒散無業人員先後順利地引進縣黨政機關工作,可見他大名的威力與能量。
李鳳臣曾在不到5年的時間裡,連續出版了7本詩集,分別為《心音集》、《心底的燭光》、《大河緣》、《天命集》、《綠色的呼喚》、《風之歌》和《大地情懷》。與他被捕的訊息同樣散布到各處都是的,還有無數對他詩歌作品的肉麻吹捧。

得意之作

《權力頌》的“詩”:“權系民心聚/姓公不姓私/本為雙刃劍/傷人亦傷己/身為民之仆/必當明斯理/利為民所謀/權用民所需。”
這樣的詩根本就不能叫詩。讓人鄙夷的不僅僅是因為它枯燥乏味、空洞無物,更因為作者一邊將民脂民膏捲入自己口袋、一邊高喊“為人民服務”的可恥行為。這樣十足在給漢語抹黑的詩作,李詩人居然還能夠一口氣出版7本。真不明白這些詩集是怎么出版的。
他的詩作曾在全國知名的文學刊物上不斷刊出;他曾在一年多時間內連續出版了7本詩集,創造了官員年出版數量之最;應他的邀請,一些著名作家詩人曾奔齊河縣參加“齊河放歌”的創作採風活動,為他的政績詩情捧場;一些文化單位多次在北京為他舉行新詩發布會,為紀念他的50歲生日,還特意為他的《天命集》開座談會,讚揚他是“詩壇一匹黑馬”,稱讚他詩歌中“明晰的思想,高尚的格調,深邃的意境,靈魂深處涌動的浪潮,乃至一種豪邁的精神”,給人以強烈的震撼。從這種眾星捧月、讚歌響亮的情勢來看,李鳳臣真是“太有才了”,不僅無愧於作家詩人的稱號,而且是詩人作家中的佼佼者。

文化現象

有媒體給予高度評價,“他的詩無論是即景生情,還是友朋酬答,不論是對酒當歌,還是遐思暢想,都傾吐了他熱愛生活的深摯感情。”更有某著名詩歌評論家讚嘆,李鳳臣能在繁忙的工作之餘,激盪出這么多詩歌的浪花,“這不能不說是一種奇獨的文化現象”。
他50歲生日之際,特意召開作品座談會向李書記“獻禮”,其規模之高令人咋舌。誰說“詩歌死了”?在李鳳臣那裡,詩歌不是滿嘴油花活得好好的嗎?如果這個貪官不落馬的話,估計再出個十本八本甚至更多也有可能。貪官詩人出詩集滿足一下虛榮心倒也罷了,但貪官詩人能憑藉幾本可以直接送回造紙廠化漿的詩集躋身中國作家協會,卻是咄咄怪事。
貪官飛黃騰達的時候,一批專家、研究員跟在屁股後面叫好,貌似威嚴的文化單位也“我家大門常打開”,2016年11月15日貪官落馬了,將之掃地出門,倒讓人覺得這世態還真是炎涼。類似李鳳臣這樣的貪官,如果還有混在作協隊伍里濫竽充數的話,建議趕緊主動退出,免得身敗名裂後再落得一身淒涼。也建議那些國家級的文學藝術單位,要紮緊自家的籬笆,別再讓那些文學混混鑽了進來,毀了你們一直掛在嘴邊的什麼這個“殿堂”那個“廟宇”的名聲。
詩人貪官李鳳臣的落馬,具有新的啟示意義的地方,在於文壇也要深入反腐敗。桂冠是用桂葉桂花編制而成的,讓詩人作家戴桂冠,是取其清香高潔之意。而李鳳臣事件表明,本應充溢正氣骨氣的高潔清香文壇,與政壇一樣,也散發著腐敗的邪氣,也需要認真嚴肅地加以清洗。

落馬原因

混跡於政壇與文壇的“詩人官員”所以落馬,是由於買官賣官東窗事發,聚斂錢財高達1300多萬元,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他在官帽下的卑鄙醜惡,伴著對他的法律審判,已基本得到清理。
事實表明,天下烏鴉一般黑,他的貪贓枉法手法,也是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取各種利益,如職務晉升、職務調整、安置工作、土地審批、項目用地、墊付工程款、承攬工程以及單位撥款等等方面,從而收受他人的大量賄賂。這頂官帽被打落,為深入反腐的必要性提供了又一例證,但對進一步認識官帽腐敗少有新的啟示。
東窗事發後,他交代寫詩有一層目的,就是為日後的升遷鋪路。這表明,他的官帽與詩人桂冠是有著互動之功的。

作家協會除名

2009年7月22日,中國作家協會公報[2009年第2號]:鑒於李鳳臣(山東省)、趙立山(河北省)、王月喜(山西省)、王劍(貴州省)、王寧(遼寧省)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已被定罪判刑,根據《中國作家協會章程》第23條規定,中國作家協會書記處決定,取消上述5人中國作家協會會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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