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幣學派賦稅理論

貨幣學派的賦稅理論是20世紀50年代至60年代美國芝加哥大學經濟學教授弗里德曼為創始人的貨幣學派的賦稅理論。該學派的現代貨幣數量論為理論基礎,以制止通貨膨脹和反對國家干預為主攻目標,把通貨膨脹歸結於國家財政干預的結果,認為要促進經濟成長就必須控制貨幣供應量,為此,對稅收政策提出以下構想: (1) 改革稅收制度,全面降低個人所得稅的基本稅率,減征投資收入稅、土地開發稅和公司利潤稅等。 (2) 為了彌補因減稅造成的損失,要加強間接稅的徵收。(3) 主張用“負所得稅”代替最低生活水平維持制度。政府規定某種收入保障數額,然後根據個人實際收入按比例給予適當補助。

這樣,收入不同的人可以得到不同的補助,補助後形成的個人可支配收入也不同。根據物價和其他實際情況,再調整收入保障額和負所得稅率。貨幣學派認為,實行“負所得稅”可以通過收入或享受上的差別來鼓勵低收入階層的工作積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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