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信發展 [000838]

財信發展 [000838]

財信國興地產發展股份有限公司是根據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發(1988)36號檔案精神,經德陽市人民政府德市府函(1989)31號文批准,在原四川化工設備機械廠基礎上改制,於1989年4月向社會公開發行股票的股份制試點企業。1997年6月26日,經中國證監會證監發字(1997)360號文批准,本公司股票正式在深圳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

基本介紹

  • 公司名稱:財信國興地產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 總部地點:北京
  • 成立時間:1996-10-29
  • 經營範圍:房地產開發;銷售自行開發的商品房。
  • 公司性質: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 公司口號:堅守和創造專業價值
  • 年營業額:6.68億元
要點
要點一:所屬板塊 高送轉板塊,北京板塊,房地產板塊,西部開發板塊。
要點二:經營範圍 房地產開發;銷售自行開發的商品房。公司接手北京融達投資有限公司全部房地產開發業務資產,其主營業務將由精細化工行業轉向房地產業。
要點三:主營地產 公司是北京融達投資有限公司旗下的房地產開發專業公司。北京融達投資有限公司是北京國利能源投資有限公司和北京能源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共同投資設立的專業投資企業。北京國利能源投資有限公司自1994年起進入房地產行業,通過北京能源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和北京國興嘉業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等先後在北京開發建設了蘇源錦江大廈,西城區國英園小區,國興家園項目,國際投資大廈項目,國興觀湖國際項目。
要點四:引進財信集團 2011年1月融達公司與重慶財信企業集團有限公司完成股權轉讓過戶事宜,融達公司將其持有的公司9451萬股股份中的3601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19.9%)轉讓給財信集團,轉讓價格9元/股,總價3.24億元。本次股份轉讓完成後,融達公司持有公司總股本的32.32%,仍為公司第一大股東,財信集團為公司第二大股東。財信集團為“重慶民企20強”企業,在成為國興地產第二大股東後,將自身優勢為上市公司提供技術,管理,資源等全方面的支持,積極推進國興地產現有項目。
要點五:在建項目 2010年公司啟動了“國興·北岸江山”項目初步設計報建工作,取得了重慶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關於國興天原一期工程初步設計的批覆》,2010年4月一期工程初步設計獲得審批通過。2010年12月取得《施工許可證》開始施工,2010年年報披露,2011年公司的發展以該項目為中心,以該項目在2011年四季度實現開盤銷售為重點工作目標。
要點六:土地收儲 2012年2月,國興融達地產股份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重慶國興公司取得“北地塊”國有土地使用證,國有土地使用證編號為“房地證 2011 字第 50287 號”和“房地證 2011 字第 50288 號”,其中“房地證 2011 字第 50287 號”土地面積 35916.8 平方米,“房地證 2011 字第 50288 號”土地面積 4573.9 平方米,總計 40409.7 平方米(合 60.74 畝)。同時公司正在進行“東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證辦理工作,並將在辦理完畢後進行披露。
要點七:子公司 北京國興南華房地產開發公司(註冊資本5000萬元,占比100%),2010年5月,公司通過天津市產權交易中心將公司所持北京國興南華房地產開發公司100%股權掛牌尋求轉讓,截至報告期末尚未成交。該公司2010年年度實現淨利潤-1321萬元。北京國興建業房地產開發公司(註冊資本5000萬元,占比100%)2010年度實現淨利潤-824萬元。重慶國興置業公司(註冊資本1億元,占比100%)2010年度實現淨利潤-1601萬元。
要點八:股東回報規劃 2012年7月,公司制訂股東回報規劃(2012-2014年)。未來三年內,公司可以採取現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可以進行中期現金分紅。足額提取盈餘公積金以後,在公司現金流為正且滿足正常經營和可持續發展的前提下,公司最近三年以現金方式累計分配的利潤不少於最近三年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的百分之三十,具體分紅比例由公司董事會根據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和公司經營情況擬定,由公司股東大會審議決定。
要點九:減持承諾 2010年11月公司9451萬股股改限售股可上市流通,公司控股股東融達公司做出承諾暫無計畫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後六個月內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競價交易系統出售5%及以上股份。如果未來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競價交易系統出售所持國興融達地產股份有限公司解除限售流通股,並於第一筆減持起六個月內減持數量達到5%及以上的,將於第一次減持前兩個交易日內通過國興地產公司對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公告內容包括擬出售的數量,擬出售的時間,擬出售的價格區間,減持原因以及深圳證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內容。2010年12月融達公司披露不排除在未來12個月內繼續通過交易所集中交易系統出售,大宗交易系統出售或協定轉讓等方式轉讓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可能,但將維持公司第一大股東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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