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溪村

象溪村

象溪村為松陽縣南部建村較早的一個村落。唐神龍年間(705年~709年)進士高之子、國子監太學生高溫乘船經此處蝌蚪潭,見潭中有象狀巨石上下浮動,認定“風水”這邊獨好,遂從錢塘徙居於此,因名象溪。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象溪村
  • 所屬地區:松陽縣
  • 面積:400餘畝
  • 人口:92人
簡介,人文歷史,自然資源,基礎設施,工業發展,

簡介

象溪村位於浙江省松陽縣象溪鎮人民政府駐地,位於靖居口至麗水市城區和去曳嶺的岔道處。松陰溪將村落一分為二。省道龍(游)麗(水)公路穿村而過,交通順暢,距縣城16公里。
象溪村始建於唐大曆年間(766年~779年)。明末清初屬惠洽鄉二十四都。1936年屬靖南鄉,為鄉公所駐地。1940年改稱南象鄉,不久復改靖南鄉。1946年改隸雅溪鄉。50年代初屬象溪鄉,為鄉人民政府駐地。1956年改屬靖居鄉。1957年劃歸雅溪鄉。1958年改稱象溪生產隊,屬先峰人民公社雅溪大隊。1960年改稱象溪大隊,屬雅溪人民公社。至1984年又改稱象溪村,屬雅溪鄉。1992年屬象溪鎮,象溪村有208戶、共730人,田400餘畝,圩地1000餘畝,山林11500多畝。象溪村自然環境優美,交通便利。村前是竹林,村後為松樹林,眠龍山環抱村莊,潺潺小溪從村前流過,好一幅小橋、流水、人家的畫面。村莊距離50省道僅一溪之隔,龍麗高速公路從村後經過。

人文歷史

高氏於此墾荒立業,耕讀並行,世代相延。自後梁直至明、清,象溪曾孕育出許多卓爾不群的良才,如後梁乾化二年(912年)進士高浩,曾出任泉州府制史;明初高祖諒,曾出任武陵縣知縣;清順治二年(1645年),高可汲任福建延平府通判;光緒十一年(1885年)乙酉科舉人高斐然,文才兼有武功,曾任西安(今衢縣)、象山等縣教諭,後升任杭州府學訓導。晚年返回故里,任松陽縣勸學所所長,汲汲以興學為務,熱心地方教育。光緒二十四年(1898年)進士高煥然,曾任長寧、靈山知縣。旋又東越潮州,南渡南洋,在新加坡協佐商務大臣張振勛創辦學堂,勸撫華僑。後因保邊有功,被擢為欽州知府。清政府被推翻後,回歸故里,在地方致力勸讀,兼松陽孔教會會長,1926年,首倡並主纂《松陽縣誌》,情切桑梓,為後人存下不少可資咨考之史料;1919年,高自卑被選任松陽縣教育會會長,致力地方教育。《高氏宗譜》記述其先人為學之勤苦時說:“先人攻讀堅苦,每至夜分甚或徹宵。一日,有偷兒伺夕竟不能竊出。偷兒語人曰:勤讀若斯焉,得不發居。”出身貧寒之家的村人高良仁,身居蓬門戶,卻以自己數年艱困務農銖積之資,僱請能工巧匠,並身體力行,致力鑿除松陰溪中的巨礁,以暢航運。此舉廣得鄉里稱頌。1919年,國民政府以“急公好義”四字,制匾贈之,褒其急公精神。
象溪村,是一方蘊含著深厚的中華傳統文化之地。清朝後期,中秀才者就有高良培、高益飛、高良祺、高良春等17人,遂有“秀才”村之美譽。1949年後,仍人才輩出。象溪籍的高級工程師、大學教授、人民解放軍師級以上幹部、研究生共10餘人。

自然資源

象溪村有良田400餘畝,圩地近1000餘畝,尚有1.15萬畝山林。其中,成林松木4118畝,杉木林450餘畝,硬闊葉林間雜松杉中。山美林茂;經濟林有油茶、柑桔、茶葉、板栗410餘畝。1990年後,又在圩地上發展了桑、桃、枇杷450餘畝。1992年,象溪村產繭19.78噸,戶均90餘公斤;產茶油32噸,戶均茶油30餘公斤;人均收入600元。
象溪村的水田,大多位於山麓,且為高山相夾,日照短,水溫偏低。象溪人則因地制宜,在實踐中總結並推行改活水為死水培育水稻,實行科學種田,奪得高產。1992年糧食畝產644公斤,比1949年增長2.48倍。年總產270餘噸,人均產量369.6公斤,摘掉了長期吃糧靠“返銷”的帽子。
改革開放以後,傳統的“耕田而食,鑿井而飲”、“終年棲身農田,男女盡力於耕織”的傳統觀念悄然改變,農工商全方位發展,趨趕商品經濟大潮。象溪村有30餘人參與商品流通,20餘人外出務工,兼事農桑的婦女約占女性總數的一半。

基礎設施

農業生產結構的轉換,村民的消費觀也隨之變化。1988年以來,象溪村新建的民居,90%屬磚木或鋼筋混凝土結構,家用電器逐年增多,年青一代勞動力中,85%受過8年教育。1986年,村集體撥出18萬元,村民捐助近3萬元,建成一座長112米,寬4.5米的3孔象溪大橋,橫跨松陰溪兩岸,結束了千百年來南北阻隔、交通不便的歷史。
象溪村址原為河水沖積而成的河床,狀若杓底,尚且平廣。象溪鎮人民政府因駐於此。如今,商店、機關學校、醫院、郵電、民居等一幢幢頗具時代色彩的樓群,矗立於公路南側。工業小區、綜合商場、文化區、住宅區已初步形成。一個初具時代色彩的小鎮形象,已取代了世外桃源式的村落舊貌。

工業發展

據統計,鎮辦企業礦山機械廠,1992年產值110萬元。微型電機廠的產品,已遠銷到西藏等地。板箱廠、綜合耐火器材廠正投產中。為開發象溪,鎮人民政府出台了發展鄉鎮企業的系列優惠政策。已藉助新聞手段廣為宣傳。其優惠內容的側重點是:為外來開發者優惠提供興建企業用地,僅收土地徵用費,豁免其他一切費用;若初建企業暫有困難者,可採用土地徵用費,由鎮人民政府作投資,實行聯辦,也可暫緩或分期償付;對外來開拓者,鎮人民政府可為其代辦長住或臨時戶口,子女入托就學,可優先照顧,並免交借讀費;對於新辦工業企業,可享受免徵3年產品稅、增值稅,所得稅亦可酌免5年。期滿後,尚可酌情予以免稅照顧;凡創辦或投資10萬元以上的流通企業,其所得稅亦可免徵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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