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形說

象形說(theory of pictograph) 是藝術起源理論之一。主張藝術起源於人類描摹客觀事物形象的活動。原始人在巢體活動中,往往描摹各種事物的形象作為符號,以此來適應各種各樣的實用需要。豪塞爾指出:”就視覺藝術的起源而論,它就是舊石器時代的洞穴壁畫,它們最動人的地方就是顯著的寫實風格和幾乎毫無例外的“再現性特徵‘。”《藝術史的哲學》哈登認為藝術發展過程可分為三個階段:信息傳達、繁榮和宗教階段。

在信息傳達階段上,象徵文字和藝術的關係最為密切。俄國普列漢諾夫在《沒有地址的信》中用唯物史觀作了解釋,指出原始人為了“生存鬥爭”的需要,往往用各種“繪畫文字”來記錄自己的見聞,“表達和交換自己的思想”、由於快感意識的作用、繪畫藝術也就“從以傳達訊息為目的的記號階段脫離出來”,形成獨立的形態。這種象形符號與原始人的生產運動和經濟特點是緊密結合的。中國漢代許慎《說文解字》也認為最初的文字是“依類象形”,然後才在此基礎上發展為繪畫等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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