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馬里·羅蘭·德·拉普拉蒂埃

讓·馬里·羅蘭·德·拉普拉蒂埃,法國大革命時期吉倫特派首領。生於羅訥省蒂吉一王室官員家庭。曾在亞眠和里昂任工廠監察員。1780年2月與讓娜-瑪麗·菲利蓬(即“羅蘭夫人”)結婚。1790年進入里昂市政府,並在該市建立雅各賓俱樂部。1791年12月遷居巴黎。與布里索等吉倫特派結交,1792年3月任吉倫特派內閣司法大臣,4月任內務大臣。當國王拖延批准革命法令(懲辦反宣誓派教士、召集結盟軍保衛巴黎)時,上書國王表示抗議並辭職,6月13日被國王免職。8月10日巴黎人民起義後復任內務大臣。曾極力反對羅伯斯比爾和丹東為首的雅各賓派,企圖阻止判處國王死刑。1793年1月國王被處死後,辭去大臣職務。同年6月雅各賓派政權建立後,逃亡諾曼第,但其妻被捕。聽說妻被處決後自殺。夫妻合著有《羊毛織物製造工藝》、《棉絨織物製造工藝》、《泥炭採掘技術》和《論文學在外省的影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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