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醫關係

護醫關係

醫護關係是指:醫生與護士之間在醫療護理實踐中因分工合作而形成的一種工作性質的人際關係。醫生與護士的工作性質不同,醫生負責患者的診斷,護士要嚴格執行醫囑,這是醫護關係的主要工作內容。因醫療機構及臨床科室的的不同、患者病情的差異,以及醫護人員構成的差異,醫護關係的類型、內容和合作方式也有較大的差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護醫關係
  • 套用人:醫生與護士
  • 性質:一種工作性質的人際關係
  • 地位:一種專業術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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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護類型

醫護關係類型歸納為如下5種類型。1)醫主護輔型:醫生權威,下達指令,護士執行醫囑,配合醫生完成醫療護理任務;2)合作關係型:相互尊重、權利對等、相互合作,共同協商護理病人方案,當醫囑開錯的情況下,護士能發現並及時報告給醫生。3)師生關係型:醫生或護士均可以成為對方的老師;4)友善的陌生人關係:正式交流信息、但保持一定的距離,就如公寓中的互相面熟的鄰居關係,沒有過多的交流;5)敵對關係型:醫護之間存在口頭辱罵、指責、威脅。

發歷程展

在醫學史上,護理工作被視為醫療工作的附屬,護士從屬於醫生,護士只是機械地執行醫囑。這是一種典型的,以疾病為中心的“醫主、護輔”的醫護模式。“二戰”以後,護理事業得到較快發展,醫生和護士的在專業地位、人格平等方面發生著變化。

主要意義

1.1 保證醫療過程中的完整性
醫療過程是醫、護間不斷交流信息的過程,是治療信息的傳遞反饋不斷循環的過程。在信息交流中任何一個環節的信息阻滯,都會影響整個醫療過程的順利進行。良好的醫、護關係是保證醫療過程完整性的基本條件。
1.2 適應醫療過程中的樣性
由於疾病的不同,治療的手段和救治的緩、急程度也有所不同。要求醫生和護士在醫療過程中不斷地調整關係,以適應治療過程中的多樣性,如在搶救病人時必須主動配合、行動迅速、操作準確無誤。對有思想顧慮的病人在進行解釋、安慰和心理治療時,必須言談一致,配合默契。醫、護關係是動態的,只有在信息交流中才能搞好協作,只有在協作中才能發現“互補點”,並各以其特定的專業知識和技能“互補”共同完成統一的醫療任務。
1.3 防止醫療過程中的非偏性
由於醫、護各自業務水平和醫德修養水平的不同,在工作中都可能出現“角色偏差”,並列平等的醫、護之間互相監督,互相制約,使醫生和護士不出現或少出現角色偏差,即使出現也能及時糾正。

改善技巧

2.1 正確把握各自的位置和角色
醫生和護士雖然工作的對象、目的相同,但工作的側重面和使用的技術手段是不相同的。醫生主要的責任是做出正確的診斷和採取恰當的治療手段;護士的責任是能動地執行醫囑,搞好軀體和精神
護理,向病人解釋醫囑的內容,取得病人的理解與合作,但 不是盲目地執行醫囑,如果發現醫囑有錯誤,有責任並主動地向醫生提出意見和合理化的建議,助協醫生修改、調整不恰當的醫囑。
2.2 真誠合作,互相配合
醫生和護士在醫院為病人服務時,只有分工的不同,沒有工作高、低、貴、賤之分。醫生的正確診斷與護士優質護理服務的配合是取得最佳醫療效果的保證。醫、護雙方的關係是:相互尊重,相互支持,真誠合作,不發號施令與機械執行的關係。
2.3 互相關心,互相理解,建立友誼
醫、護雙方要充分認識對方的作用,承認對方的獨立性和重要性,支持對方的工作。護士要尊重醫生,主動地協助醫生,對醫療工作提出合理化的建議,認真執行正確醫囑;醫生也要理解護士的辛勤勞動,尊重護士,重視護士提供的病人動態情況,及時修正治療方案,共同攜手為解除病人痛苦,縮短病程盡各自的職責。
2.4 互相監督與制約,預防差錯事故發生
任何一種醫療差錯都會給病人帶來心、身健康的損害,甚至危及病人生命。因此,醫、護之間應該相互監督對方的醫療行為,以便及時預防和發現,杜絕或減少醫療差錯、事故的發生。一旦發生醫療差錯,應該是不護短,不隱瞞, 不包庇,要給予及時糾正,使之不致鑄成錯。
綜上所述,醫療和護理是醫院工作不可缺少的兩個重要組成部分,在處理具體的醫、護關係時只有遵循互相配合,互相尊重,平等合作的原則,才能建立互相協作,互相信任的新型、和諧的醫、護關係,只有這樣才能充分發揮醫生和護士的工作積極性,才能提高醫療和護理服務質量,發揮現代醫院的整體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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