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理法導論

護理法導論

本教材由法律(衛生法)基礎理論、護理管理制度和護理執業法律規範共16章組成,本教材由復旦大學、上海交通大學、第二軍醫大學、蘇州大學、南京中醫藥大學長期從事衛生法教學、研究的教師,在多年為護理專業教學實踐的基礎上,共同合作編寫。

基本介紹

  • 書名:護理法導論
  • 作者:達慶東
  • ISBN:9787309064193
  • 定價:34.00 元
  • 出版社復旦大學出版社
  • 出版時間: 2009年02月
  • 開本:16開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序言,文摘,

內容簡介

《護理法導論》由法律(衛生法)基礎理論、護理管理制度和護理執業法律規範共16章組成,將護理所涉及的衛生法律、法規融入各章節之中;同時,採用教學內容和案例、我國衛生政策法規與國內外護理執業狀況介紹相結合的編寫模式,
《護理法導論》既可以作為醫學高等院校護理專業學生的教材,也可以作為護理人員和護理管理幹部的培訓用書。

圖書目錄

第一章 法與衛生法
第一節 法律概述
第二節 法的制定
第三節 法的實施
第四節 中國法律體系
第五節 衛生法
第二章 護理法
第一節 護理法概述
第二節 護理法的歷史發展
第三節 護理法的意義
第三章 護理機構的設定與管理
第一節 護理機構的設定
第二節 護理管理
第三節 護理質量管理考核
第四章 護士執業與職責
第一節 護士執業註冊
第二節 護士執業規則
第三節 護理人員職責
第五章 護患關係與護理行為
第一節 護患關係
第二節 護理行為
第三節 患者的權利
第四節 知情同意權
第六章 護理文書與執行醫囑
第一節 護理文書
第二節 執行醫囑
第七章 傳染病防治
第一節 傳染病防治概述
第二節 傳染病防治的法律規定
第三節 護理人員在傳染病防治中的職責
第八章 社區護理
第一節 社區和社區衛生服務
第二節 社區護理
第三節 社區護士
第四節 社區護理管理
第九章 精神衛生
第一節 精神衛生概述
第二節 精神衛生的法律規定
第三節 精神疾病護理人員職責
第十章 生育控制
第一節 生育控制概述
第二節 人工流產
第三節 性別鑑定
第四節 護理人員在生育控制中的責任
第十一章 人類輔助生殖
第一節 人類輔助生殖概述
第二節 人類輔助生殖的法律問題
第三節 護理人員在人類輔助生殖中的責任
第十二章 人體研究
第一節 人體研究概述
第二節 人體研究的法律問題
第三節 我國人體研究的法律規定
第四節 護理人員在人體研究中的角色和職責
第十三章 器官移植
第一節 器官移植概述
第二節 器官移植的法律問題
第三節 護理人員在器官移植中的角色
第十四章 死亡與安寧療護
第一節 死亡概述
第二節 自殺
第三節 腦死亡
第四節 安樂死
第五節 安寧緩和療護
第十五章 護理糾紛與事故處理
第一節 護理糾紛與護理醫療事故概述
第二節 護理醫療事故產生的原因
第三節 護理醫療事故的認定
第四節 護理醫療事故的處理
第五節 護理醫療事故的賠償
第十六章 護理法律責任
第一節 護理法律責任概述
第二節 護理民事責任
第三節 護理行政責任
第四節 護理刑事責任
附錄
護士條例
護士執業註冊管理辦法
……

序言

護理工作是醫療衛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在保障病人生命安全、促進康復和減輕痛苦方面擔負著重要責任。用法律規範護士執業行為、提高護理質量,是保障醫療安全、防範醫療事故、建立和諧護患關係的重要方面。因此,護理專業學生通過護理相關法律、法規知識的學習,可以了解護士執業的法律要求及規範,強化法律意識,對於走上護理工作崗位後依法執業,保障病人的合法權益和維護自身權益具有重要意義。
醫學院校雖然一般都設有“衛生法”課程,對學生進行衛生法理論知識的教育,但是結合護理專業特點、適合護理專業學生的衛生法教材並不多見。正是基於此,我們組織編寫了這本《護理法導論》,作為護理專業的衛生法教材。
本教材由法律(衛生法)基礎理論、護理管理制度和護理執業法律規範共16章組成,將護理所涉及的衛生法律、法規融入各章節之中;同時,採用教學內容與案例、我國衛生政策法規和國外護理執業法規介紹相結合的編寫模式,就護理執業中的法學問題進行闡述,理論聯繫實際,論述簡明扼要,具有理論性和實用性。
本教材由復旦大學、上海交通大學、第二軍醫大學、蘇州大學、南京中醫藥大學長期從事衛生法教學、研究的教師,在多年為護理專業教學實踐的基礎上,共同合作編寫。
本教材由達慶東編制大綱,並審閱全書,負責統稿、定稿。徐青松、葛建一、田侃、高建偉參加了統稿工作。
本教材的編寫始終得到復旦大學出版社的具體支持和幫助,在編寫過程中參閱引用了有關衛生法和護理法制建設的論著,在此一併表示衷心的感謝。
由於護理法教材國內少見,所以《護理法導論》無論是框架結構、編寫體例,還是內容編排、資料取捨,都是一種嘗試,難免發生錯誤和疏漏,顯得不夠成熟,歡迎專家學者和讀者批評指正。

文摘

第一章 法與衛生法
第二節 法的制定
一、法制定的概念
法的制定,也稱為立法,是指國家機關在法定職權內按照法定程式制定(包括修改或廢止)或認可法律規範的活動。既包括擁有立法權的國家機關的立法活動,也包括被授權的其他國家機關制定從屬於法律的規範性法律檔案的活動。立法是法律運行機制的初始環節,對國家實現其政治統治和社會管理職能、規範國家權力的使用和對社會關係的調整、實現依法治國具有根本性的重要意義。
二、法制定的原則
法制定的原則,即立法原則,是指立法主體進行立法活動的基本準則,是立法過程巾應當遵循的指導思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的規定,立法丁:作的基本原則是:①應當遵循憲法的基本原則.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堅持社會主義道路、堅持人民民主專政、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堅持改革開放;②應當依照法定的許可權和程式,從國家整體利益出發,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和尊嚴;③應當體現人民的意志,發揚社會主義民主,保障人民通過多種途徑參與立法活動;④應當從實際出發,科學合理地規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權利與義務、國家機關的權力與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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