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封建論郡縣

《議封建論郡縣》是唐代白居易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議封建論郡縣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白居易
  • 作品出處:《全唐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議封建論郡縣
問:周制五等,其弊也,王室衰微;秦廢列國,其敗也,天下崩壞;漢封子弟,其失也,侯王僭亂。何則?為制不同,同歸於弊也。故自古及今,議其是非者多矣。今若建侯開國,恐失隨時之宜;如置守專城,慮乖稽古之義。考其要旨,其誰可從?
又問:封建之制,肇自黃唐,郡縣之規,始於秦漢,或沿或革,以至國朝。今欲子兆人,家四海,建不拔之業,垂無疆之休,大鑒興亡,從長而用,無論古今,擇善而行。侯與守而何先?郡與國而孰愈?具書於策,當舉行之。
臣聞封建之廢久矣,是非之論多矣,異同之要,歸於三科。或曰:“周人制五等,封親賢,其弊也,諸侯擅戰伐,陪臣執國命,故聞蠶食瓜剖,以至於衰滅也,而李斯、周青臣之議,繇是興焉。”又曰:“秦皇廢列國,棄子弟,其敗也,萬民無定主,九族為匹夫,故魚爛土崩,以至於覆亡也,而曹冏、士衡之論,繇是作焉。”又曰:“漢氏侯功臣,王同姓,其失也,爵號太尊,土宇太廣,故鴟張瓦解,以至於勃亂也,而晁錯主父之計,繇是行焉。”然則秦懲周之弊也,既以亡而易衰;漢鑒秦之亡也,亦矯枉而過正。歷代之說,無出於此者。以臣所觀,竊謂知其一,未知其二也。何者?臣聞王者將欲家四海,子兆人,垂無疆之休,建不拔之業者,在乎操理柄,立人防,導化源,固邦本而已,葢刑行德立,近悅遠安,恩信推於中,惠化流於外,如此則四夷為臣妾,況海內乎?雖置守罷侯,亦無害也。若法壞政荒,親離賢棄,王澤竭於上,人心叛於下,如此則九族為讎敵,況天下乎?雖廢郡建邦,又何益也。故臣以為周之衰滅者,上失其道,天厭其德,非為封建之弊也;秦之覆亡者,君群其毒,人離其心,非唯郡縣之咎也;漢之禍亂者,寵而失教,立不選賢,非獨強大之故也。繇是觀之,茍固其本,導其源,雖郡與國,俱可理而安矣;茍逾其防,失其柄,雖侯與守,俱能亂且危矣。伏惟陛下慮遠憂近,鑑古觀今,以敦睦親族為先,不以封王為急,以優勸勞逸為念,不以建侯為思,以尊賢寵德為心,不以開國為意,以安撫黎元為事,不以廢郡為謀。則無疆之休,不拔之業,在於此矣。況國家之制,垂二百年,法著一王;理經十聖,變革之議,非臣敢知。

作者簡介

白居易(772~846年),唐代詩人。字樂天,號香山居士。生於河南新鄭,其先太原(今屬山西)人,後遷下邽(今陝西渭南東北)。貞元進士,授秘書省校書郎。元和年間任左袷遺及左贊善大夫。後因上表請求嚴緝刺死宰相武元衡的兇手,得罪權貴,貶為江州司馬。長慶初年任杭州刺史,寶曆初年任蘇州刺史,後官至刑部尚書。在文學上,主張“文章合為時而著,歌詩合為事而作”,是新樂府運動的倡導者。其詩語言通俗,人有“詩魔”和“詩王”之稱。和元稹並稱“元白”,和劉禹錫並稱“劉白”。有《白氏長慶集》傳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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