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潤洪

譚潤洪

譚潤洪,男,漢族,1976年8月出生,湖南茶陵人,在職研究生學歷。1995年7月參加工作,2004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湖南省攸縣縣委書記

2019年4月,譚潤洪涉嫌受賄一案,由湘潭市人民檢察院向湘潭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譚潤洪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湖南茶陵
  • 出生日期:1976年8月
  • 職業:公務員 
  • 性別:男
人物履歷,任免信息,人物事件,違紀被查,依法逮捕,依法雙開,提起公訴,

人物履歷

1995.07——1996.04,湖南省人造板廠工作;
1996.04——1997.05,株洲市信託投資公司工作;
1997.05——2008.12,株洲市財政局幹部,歷任副主任科員、副科長、科長
2008.12——2010.05,歷任株洲國家高新區董家塅高科技工業園管委會副書記、主任,蘆淞區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區長;
2010.05——2011.12,先後任株洲縣常委,副縣長,常務副縣長;
2011.12——2013.05,株洲縣委副書記、縣長(其間:2013.03——2013.06參加湖南省委黨校第44期中青二班學習);
2013.05——2016.08,株洲縣委書記(其間:2014.11——2015.01,參加中央黨校第一期縣委書記研修班學習);
2016.08——2019.01,湖南省攸縣縣委書記。

任免信息

2016年8月16日,湖南省攸縣召開領導幹部大會。會上,株洲市委組織部副部長朱志強宣讀了湖南省委、株洲市委關於攸縣主要領導調整的決定:譚潤洪任中共攸縣縣委委員、常委、書記。
2016年9月21日,中國共產黨攸縣第十二屆委員會召開第一次全體會議,通過投票選舉產生了新一屆縣委領導班子。譚潤洪當選為湖南省攸縣縣委常委、書記。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8年9月11日,據湖南省紀委監委訊息:攸縣縣委書記譚潤洪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湖南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逮捕

2018年12月,湖南省攸縣原縣委書記譚潤洪涉嫌受賄罪一案,由湖南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湖南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譚潤洪決定逮捕。案件正在進一步審查中。

依法雙開

2019年1月,據湖南省紀委監委訊息:經湖南省委批准,湖南省紀委省監委對譚潤洪嚴重違紀違法案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譚潤洪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超標準使用辦公用房,接受私營企業主出資安排的旅遊活動;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金,利用職務便利為親友經商謀取利益,長期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的錢款,與多名女性搞權色、錢色交易;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河道砂石開採權出讓、土地出讓、工程項目建設、醫療器械採購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通過“提籃子”等方式夥同特定關係人共同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涉嫌受賄犯罪。
譚潤洪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毫無黨性原則,私慾極度膨脹,利用手中權力瘋狂斂財,貪得無厭、腐化墮落、道德敗壞,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是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的典型。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湖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湖南省委批准,決定給予譚潤洪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湖南省第十一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提起公訴

2019年4月,湖南省攸縣原縣委書記譚潤洪涉嫌受賄一案,經湖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湘潭市人民檢察院向湘潭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譚潤洪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湘潭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2012年至2018年,被告人譚潤洪利用擔任株洲縣縣長、縣委書記,攸縣縣委書記等職務之便,在河道砂石開採權出讓、土地出讓、工程承攬、醫療器械採購項目、案件處理等事項上為他人或單位謀取利益,單獨或夥同他人,索取或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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