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永根(新余鋼鐵集團有限公司原企業管理處處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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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永根(1965年10月—),江西新餘人,曾任新余鋼鐵集團有限公司企業管理處處長。其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於2020年12月接受新余市紀委市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2021年8月,謝永根因違反多項黨紀法規被開除黨籍和公職,並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其違紀行為包括對抗組織審查、收受禮品禮金、設立“小金庫”、挪用公款及生活作風問題。

基本介紹

  • 出生:1965年10月
  • 籍貫:江西新余
  • 學歷:研究生
  • 入黨:1998年6月
  • 參加工作時間:1988年7月
  • 最後職務:新余鋼鐵集團有限公司企業管理處處長(2014年6月—2020年12月)   
人物履歷,違紀被查,處理結果,後續情況,

人物履歷

謝永根自1988年7月進入新余鋼鐵廠計畫處擔任科員,職業生涯主要經歷包括:
  1. 1992年3月—1993年6月:任新余鋼鐵總廠雙增雙節辦公室科員、副科長;
  2. 1993年6月—1996年12月:任江西新余鋼鐵總廠雙增雙節承包經營科科長;
  3. 1996年12月—2000年12月:先後任新余鋼鐵有限責任公司計畫處副處長、企業管理處副處長、總調度室副總調度長;
  4. 2000年12月—2014年6月:歷任資產經營管理處副處長、新余新鋼綜合服務公司經理;
  5. 2014年6月—2020年12月:擔任新余鋼鐵集團有限公司企業管理處處長。

違紀被查

2020年12月22日,謝永根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新余市紀委市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經查,其存在以下問題:
  • 違反政治紀律:與他人串供並對抗組織審查;
  • 違反中央八項規定: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
  • 違反生活紀律:道德敗壞;
  • 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設立和使用“小金庫”。

處理結果

2021年8月17日,中共新余鋼鐵集團有限公司委員會決定:
  1. 給予謝永根開除黨籍處分和政務開除處分;
  2. 新余鋼鐵集團有限公司給予其政務開除處分;
  3. 涉嫌挪用公款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通報指出,其違紀違法行為性質嚴重,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造成惡劣影響。

後續情況

截至2021年8月,謝永根案件已進入司法審查階段,其涉嫌犯罪問題由檢察機關進一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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