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晉鈞

清朝湖南提督,湖南省平江縣人,陳留堂第八十九世,清道光十五年乙末九月十一日辰時生,光緒十四年戊子九月初八日申時歿,享年五十四歲

基本介紹

  • 本名:謝晉鈞
  • 所處時代:清朝
  • 籍貫:湖南省平江縣
  • 官職:湖南提督
謝晉鈞:清朝湖南提督,湖南省平江縣人,陳留堂第八十九世,清道光十五年乙末九月十一日辰時生,光緒十四年戊子九月初八日申時歿,享年五十四歲,清誥授建威將軍,誥封通議大夫,晉封光祿大夫,記名簡放提督,欽賜效勇巴圖魯,奉旨免予騎射賞換花翎,賞給三代正一品封典,署理湖南永州鎮總兵,御賜祭文、祭葬,恤金賜蔭一子,宣付國史館立傳,原名光勝,派名邵早,號國彩。 元配陳氏南貞清誥封正一品夫人,繼娶張氏菊英清誥封一品夫人。陳氏生一女嫦三,張氏生子二鵠顯、鶴顯,一女娥素,現鵠顯後代子孫居於湖南,鶴顯後代子孫居於台灣。 原葬三里坳大坪段蓮形,後改葬與陳夫人、張夫人三人合墓即大坪段天宮捧印形奉艮山坤向兼子寅申,各列有碑、墓誌、墓圖,列首卷。
《清史稿》本紀二十三載:光緒元年「冬十月……。癸未,……。湖南新化、衡、永匪亂,總兵謝晉鈞、提督趙聯昇剿平之。」 另據《清史稿》列傳二百二十四載:「王文韶,字夔石,浙江仁和人。鹹豐二年進士,銓戶部主事。累遷郎中,出為湖北安襄鄖荊道。左宗棠、李鴻章皆薦其才。擢按察使,遷湖南布政使。同治十年,署巡撫。黔苗亂熾,桂東淪寇域。文韶條上援黔、防境機宜,以兵事屬按察使席寶田,督其部將蘇元春、龔繼昌等進剿,斬首逆張秀眉烏鴉坡,黔境平。文韶繪苗疆要塞圖,上之朝。十一年,除真。寧遠莠民倡亂,耒陽朱鴻英復妄稱明裔構眾,先後檄道員陳寶箴討平之。光緒元年,遣總兵謝晉鈞平新化、衡、永土寇。撫湘六年,內治稱靜謐焉。入權兵部侍郎,直軍機。會歲旱,各省鑰災,中旨罪己。文韶亦自陳無狀,詔革職留任。旋除禮部侍郎,兼總理衙門行走。八年,御史洪良品、鄧承修劾雲南軍需案,文韶坐失察,奪二級。乞養歸,終母喪,還前除。
從此可見,公元1875年謝晉鈞已是正二品的總兵了。他曾奉巡撫巡撫王文韶之命平定了新化、衡陽、永州的叛亂。 而據台灣《數位曲藏與數位學習》成果入口網《謝晉鈞傳包》載:「《謝晉鈞列傳》:協修官:高大人(老爺)印桂馨輯,三年閏六月二十六日領,七月二十三日交。」 「《謝晉鈞事跡底本》,湖南巡撫,文一件,冊一本。鹹上,同上,同月,光月。」 「為諮送《提督謝晉鈞履歷》由。湖南巡撫文一件冊一本,滿提調:松十二月初三;文十二月初三;漢提調:謝閱,十二月初一;惲閱,十二月初一。」「造具《已故提督謝晉鈞履歷事實清冊》。原名謝光勝,於同治十二年九月更名謝晉鈞。平江縣。」
從上可知謝晉鈞,原名謝光勝,已官升為從一品的提督。 提督,為清朝武職官名,全稱為提督軍務總兵官,負責統轄一省陸路或水路官兵,通常為清朝各省綠營最高主管官,可稱得上封疆大吏。提督分為陸路提督與水師提督,掌管區域達一至兩省,數萬平方公里,甚至數十萬平方公里,清朝共設定十二名陸路提督,三名水師提督。 謝晉鈞的詳細資訊,一方面可到相關的方誌和謝氏族譜中去查找,另一方面可到台灣《國立故宮博物院》去查閱。該院圖書文獻處《大清國史人物列傳》及史館檔傳包、傳稿數位典藏資料庫有《謝晉鈞傳包》。資料號:702003192 ;類型:檔案;相關描述:(1)謝晉鈞列傳;(2)謝晉鈞事跡底本;(3)湖南巡撫送謝晉鈞履歷咨文;(4)謝晉鈞履歷事實清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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