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演法

講演法

講演法包括講授法和演示法兩種形式。講授法是指教師主要通過語言向學生講述概念、原理、事實,或描繪事物的現象及其發展過程和規律,或推導公式的由來。演法是指教幣主要通過展示各種直觀教具、實物或進行示範實驗,使學生獲得有關概念或原理的感性認識。在實際教學中,這兩種方法常常結合起來使用,並被人們合稱為講演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講演法
  • 性質:講授方法
  • 特點:描述事實,引出新的知識
  • 缺點:講演花費時間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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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演法的特點

是教育歷史上最悠久的方法之一,是教師向學生傳授知識的重要手段。在講演式教學中,教師藉助口頭言語呈現教材,闡明知識的聯繫,促進知識的理解。教師的職能是詳細指定學生將要學習什麼,向學生提供學習材料,分析和講解材料,並力圖使這些材料在速度和內容上適合於每一個學生。同時,教師還要負責診斷學習者的困難,為他們提供適當的補救。

講演法的優點

教師能夠很經濟地同時向許多人傳授知識。特別是在所要傳授的內容還沒有可資運用的書面材料的情況下,這一優點尤其突出,因為在講授中,教師可以親自向學生呈現學科的基本內容,直接鼓勵學生的學習熱情。講授法的優點還在於能用學生易懂的形式有效地概括學科的內容,可以用不同詞語陳述相同的內容,從而有助於理解;講授中有師生的情感交流,師生相互作用,相互強化;在講授時教師還可以根據聽課對象、設備和教材對講授內容靈活處理。此外,大多數教師(特別是大學教師)感到,講授法比其他教學方法更容易掌握,而且安全可靠。

講演法的缺點

就中等或中等以主難度的課文來說,視覺呈現比聽覺呈現更有助於保持和理解。對講演法最多的指責是說它導致了學生機械的、被動的學習,是"填鴨式"的學習。如布魯納也曾指責講演教學中的方式、步調與作風主要是由作為講解者的教師決定,學生只是被動的聽者。上述批評顯然是片面的。因為根據奧蘇伯爾的有意義言語學習理論,學習是有意義的還是機械的,並不決定於教學或學習的方式,而決定於是否滿足有意義學習的心理過程和條件。此外,接受學習並不一定是被動的。因此,講演法的許多"缺陷"並非該方法本身所固有的,而往往是由於人們套用不當或由於材料本身問題造成的。可以說,只要教師正確運用這種方法,它確實是一種傳授知識的有效方法。

講演法的條件

(1)教學的基本目的是同化信息,即知識的理解;
(2)缺乏現成的可以利用的學習材料;
(3)材料需要重新組織並以特殊的方式為特殊對象呈現;
(4)有必要喚起學生對某一課題的興趣;
(5)學生只需要在短期內記住材料;
(6)為某一領域或某一學習課題方向提供一介紹。
在上述任一條件滿足的情況下,都可使用講演法。

講演法的場合

(1)教學的目標不在於習得信息而在於其他方面,如形成技能;
(2)強調長期保持;
(3)學習材料複雜、精細或抽象;
(4)必須有學習者的參與才能達到教學目標;
(5)高水平的教學目標(分析、綜合和評價)是教學的主要目的。
在上述條件下,都不適宜使用講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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