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以太社為大祀奏

《請以太社為大祀奏》是唐代王彥威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請以太社為大祀奏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王彥威
  • 作品出處:《全唐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請以太社為大祀奏
社者,神地之道也,郊特牲而社稷太牢。鄭元以為國中之神,莫貴於社,固前古為大祀。至天寶三載二月十四日敕云:“祭祀之典,以陳至敬。名或不正,是相奪倫。況社稷孚祐,百世蒙福。列為中祀,頗紊大猷。自今以後,升為大祀。”爾後因循。又依開元禮中祀,然而牲用太牢,太尉攝行事,祭之日不坐,並是大祀之義,列為中祀,是因循謬誤。教人報本,未極崇嚴。有國之儀,惟此厭屈。今請準敕升為大祀,庶合禮中。

作者簡介

王彥威(?~845)字子美,太原(今屬山西)人。 元和年間明經及第。官至宣武節度使,封北海縣子。卒謚靖。聰敏博學,所著甚多,皆逸。新、舊 《唐書》有傳。《全唐詩》存詩1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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