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判成本

談判成本是當發現了潛在的交易對手後,為了達成交易,交易的雙方可能還需要花費大量的成本,在一些複雜的交易中,比如上市公司和主承銷商作為出售的一方,潛在的投資者作為購買的一方所進行的股票發行交易中,就需要極為龐大的承銷費、律師費、審計評估費用等等。以我們國家為例,一般在一個籌資額達數億元人民幣的類似交易中所花費的相關交易費用往往高達數千萬元人民幣。所以,談判成本在現代經濟中是不可低估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談判成本
  • 對象:企業
  • 屬性:交易對象
  • 對應:人力、物力
計算,總結,

計算

談判成本可以從以下三個部分加以衡量計算:
第一部分成本是為達成協定所作出的讓步之和,其數值等於該次談判預期的談判收益與實際的談判收益之差。
第二部分成本是指為談判而耗費的各種資源支出之和,其數值等於為該次談判所付出的人力、物力、財力和時間的經濟折算之和。
第三部分成本是指機會成本。由於企業將部分資源投入到該次談判中,即該次談判占用和消耗人力、物力、財力和時間,於是這部分資源就失去了其他的獲利機會,因而就損失了可望獲得的價值。這部分成本的計算,可能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情況下,這部分資源所創造的價值的大小來衡量;也可用事實上由於這些資源被占用和耗費,某些獲利機會的錯過所造成損失的大小來計算。

總結

以上三部分成本之和構成了該次談判的總成本。通常情況下,人們往往認識到的成本只是第一部分,即對談判桌上的得失較為敏感,而對第二種測算則常常比較輕視,對第三種成本考慮更少。要想準確考核談判的效率,對談判成本的準確計算就顯得格外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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