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言文化推廣委員會

語言文化推廣委員會

語言文化推廣委員會(Language&Culture Promotion Committee)是由國家文化部直屬單位中國傳統文化促進會成立的唯一語言文化推廣機構。

語言文化推廣委員會主要負責主持展開全國促進青少兒語言藝術發展工程的各項工作。使廣大青少兒的語言表達能力、思維應變能力的多方面的素質得到全面發展和提升。

委員會將積極弘揚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制定播音主持、朗誦藝術、表演等領域行業規範和行為準則,以弘揚中華民族傳統文化,提高全民語言表達能力播音主持能力,充分貫徹落實國家對文化藝術事業的政策精神為己任。

委員會推出的播音主持等級考試項目全國授權,全國各省市的培訓班、學校均可申請成為委員會會員單位或會員,經委員會考察,符合授權條件的機構及學校,可以得到授權,成為各省市的考級中心或者教學中心,組織播音主持等級考試。可搜尋語言文化推廣委員會官方網站,登入官網查詢授權申請條件,並與委員會取得聯繫洽談授權事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語言文化推廣委員會
  • 外文名:Language&Culture Promotion Committee
  • 業務範圍:教材研發、媒體活動、師資培訓等
  • 主管部門文化部 中國傳統文化促進會 
  • 合作單位:北京演藝專修學院、河北傳媒學院
  • 成立時間:2014年12月29日
基本介紹,活動宗旨,專家團隊,業務範圍,機構設定及職能,會員代表大會職能,理事會職能,常務理事會職能,

基本介紹

中國傳統文化促進會語言文化推廣委員會(以下簡稱“委員會”)是由國家文化部直屬單位中國傳統文化促進會於2014年12月29日成立的唯一語言文化推廣機構。
語言文化推廣委員會
委員會由數百名播音主持文化表演藝術等領域專家學者組成,遍及中央、省、市各級廣播電視播出機構,會員及會員單位遍布全國各大媒體單位及社會團體,有足夠的教學團隊、實力、人脈、以及教學經驗。
委員會為了回響國家關於重視文化建設和文化發展的號召,在全國範圍內主持展開“青少兒語言藝術發展工程”的各項工作。為秉承普及語言文化教育的宗旨,委員會成立播音主持等級考試項目。旨在讓更多的青少兒接觸到專業的播音主持朗誦藝術,進一步規範播音主持培訓、測評和等級考試市場,增進全社會的母語認同和母語自尊,傳承和弘揚民族的優秀文化。
委員會將積極弘揚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制定播音主持、朗誦藝術、表演等領域行業規範行為準則,以弘揚中華民族傳統文化,提高全民語言表達能力和播音主持能力,充分貫徹落實國家對文化藝術事業的政策精神為己任。語言文化推廣委員會的成立為將繼續為弘揚中國傳統文化,為促進中華文化的發展,為中華文化與世界文化的交流努力奮鬥做出最大的貢獻。
語言文化推廣委員會
2014年12月29日,中國傳統文化促進會會長楊麗麗女士親自出席了語言文化推廣委員會的成立儀式,授權精英教育傳媒集團經營該委員會的日常業務,並與之簽署了合作協定。(中國傳統文化促進會於1995年3月1日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批准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正式核准登記,是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國家一級社會團體,業務主管部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
2015年委員會推出了播音主持等級考試項目,由精英教育傳媒集團下屬單位北京演藝專修學院全權負責該項目的運營,委員會所擁有的背景、經濟、資源等實力都相當雄厚。
一經授權的合作單位在初期的招生和運營方面缺乏經驗,委員會根據各地區實際情況和乙方的具體情況,為乙方量身訂製一套招生、運營策劃方案,幫助乙方擴大招生範圍,提高運營效率。
委員會根據合作單位需求,可邀請知名教授主持人等為合作單位進行講座。委員會可為合作單位提供教學和師資的支持。凡是與委員會合作的單位,委員會可幫助合作單位擴大招生範圍、進行市場調查和提供運營幫助等服務。
授權單位在授權期間招生、教學等方面表現突出,委員會可為其提供旅遊機會和教學師資在委員會選定的示範校進修的機會,根據合作單位的需求,委員會將定期組織學生參加央視、各省級衛視電視節目錄製。
委員會每年邀請授權合作單位參加委員會組織的業內精英交流研討會,為合作單位提供社會資源與更高的交流平台,凝聚集體智慧研發新項目,形成精英交流圈,實現利益共享化。

活動宗旨

語言文化推廣委員會秉承著普及語言文化教育的宗旨,讓更多的青少兒接觸到專業的播音主持和朗誦藝術,進一步規範播音主持培養、測評和等級考試市場,增進全社會的母語認同和母語自尊,傳承和弘揚民族的優秀文化。
語言文化推廣委員會

專家團隊

梁伯龍中央戲劇學院表演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導師。現任北京演藝專修學院院長
簽約儀式簽約儀式
任志宏 中國廣播電視主持人節目研究會理事,《國寶檔案》欄目主持人、編導、解說員

業務範圍

教材研發、媒體活動、師資教學培訓、播音主持等級考試項目等
西安考級中心全國播音主持等級考試西安考級中心全國播音主持等級考試

機構設定及職能

語言文化推廣委員會由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組成

會員代表大會職能

制定和修改章程;選舉和罷免理事;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決定終止事宜。

理事會職能

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選舉和罷免理事會理事;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審批會員的吸收或除名本會會員;制定內部管理制度;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常務理事會職能

執行會員代表大會和理事會的決議;推舉名譽會長,聘請顧問;決定常務理事、理事的增補和卸任;決定秘書長的任免;向理事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決定其他重要事項。
常務理事會下設辦公室、教研室、督導室、會員部、活動部、宣傳部六個部門。
辦公室職能:由行政部財務部組成,行政部負責行政方面工作,處理委員會日常事務,起草委員會各類檔案,做好有關材料的審核、上報、分發等工作。負責協調各部門之間的關係。財務部為委員會財務管理職能部門,擔負著資金核算、管理的職責。統籌管理資金的籌措、分配及使用。
教研室職能:播音考級教材的研發,課程體系的建立和修改,播音主持等級考試和培訓師測評師考試的組織與執行工作等。教研室下設培訓部。
督導室職能:認真貫徹國家關於教育監督的法律、法規、及各項政策規定及工作部署,對各地市考級中心、教學中心實施監督管理,做到播音主持等級考試的公平、公正性。
會員部職能:掌握有關會員工作和委員會組織建設的各種政策規定和信息,宣傳委員會宗旨,積極發展會員單位,注重科學管理;加強與會員單位的溝通和聯繫,聽取會員的意見和建議;負責會員會費的收繳工作。
活動部職能:尋求合作夥伴,及市場維護;策劃、組織大型比賽及實施相關活動。
宣傳部職能:網站信息的更新與維護,網路新媒體的宣傳推廣,海報、宣傳冊、平面媒體等宣傳物品的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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