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意判決書

詩意判決書

詩意判決書是指2016年6月27日,法官王雲在處理泰州一對夫妻的離婚官司時,在判決書使用了“眾里尋他千百度,驀然回首,那人卻在燈火闌珊處”等詩句,最終判決不準予離婚,引起網友廣泛關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詩意判決書
  • 判決時間:2016年6月27日 
  • 地點:泰興法院
  • 法官:王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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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走紅

2016年12月,一份“詩意判決書”在網上走紅。在處理一對夫妻的離婚官司時,該判決書使用了“眾里尋他千百度,驀然回首,那人正在燈火闌珊處”等詩句,最終判決不準予離婚,引起網友大量轉發。被稱為“詩意判決書”。
王雲向記者表示,“寫這份判決書的時候,我並沒有刻意準備,只是在審理過程當中,了解到雙方當事人曾經有過那么一段美好的戀愛過程,而現在卻要勞燕分飛,心有所感寫出了這一份判決書。”

法官介紹

王雲,1984年出生,2006年進入泰興法院工作,是該院少年及家事案件審判庭審判員,也是該院最年輕的員額製法官。
2013年到今年10月,王雲共審結各類案件1896件,調撤率88%,服判息訴率98%,無一錯案、無一上訪纏訴案件。先後榮獲泰州市“最美法治人物”“最美巾幗”“新泰州建設功臣”等稱號,並榮立三等功一次。

案件經過

這起離婚官司發生在2016年上半年。
原告黃先生與被告王女士在上學期間相識,此後結婚生子。婚後初期夫妻感情尚可,後因生活瑣事、經濟問題等雙方產生矛盾,黃先生遂向法院起訴離婚,泰興法院於5月20日立案受理。
原告黃先生訴稱,他與被告王女士婚後夫妻感情一般,經常為生活瑣事發生爭吵,後來王女士多次離家出走,他曾去妻子娘家,準備帶她回家,但王女士堅持不歸。黃先生據此認為,妻子的行為已嚴重影響夫妻感情,“對丈夫及小孩不聞不問,經多次溝通,未有任何改善,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請求判令準予原、被告離婚。”
不過王女士表示不同意離婚,“但是如果原告同意:婚生子黃某乙由我撫養,原告承擔撫養費;歸還我的陪嫁6萬元存款、買車我父親出了3萬,原被告出資9萬,被告應分得4.5萬;返還我的電腦、首飾;去年的工資3萬多元,我可以考慮同意離婚。”

判決內容

【判決書原文】
江蘇省泰興市人民法院
原告黃某。
被告王某。
原告黃某與被告王某離婚糾紛一案,本院於2016年5月20日立案受理後,依法由審判員王雲適用簡易程式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黃某及其委託代理人陳建生、被告王某及其委託代理人陸某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原告黃某訴稱,原、被告婚後夫妻感情一般,經常為生活瑣事發生爭吵,自XXXX年XX月起,被告多次離家出走,XXXX年年底原告曾去被告娘家帶其回家生活,但被告堅持不歸,原告認為,被告的行為已嚴重影響了雙方的夫妻感情,對丈夫及小孩不聞不問,經多次溝通,未有任何改善,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請求判令:準予原、被告離婚。
詩意判決書
被告王某辯稱,我不同意離婚。但是如果原告同意:婚生子黃某乙由我撫養,原告承擔撫養費;歸還我的陪嫁:六萬元存款、買車我父親出了3萬,原被告出資9萬,被告應分得4.5萬;返還我的電腦、首飾;去年的工資3萬多元,我可以考慮同意離婚。
經審理查明,原、被告於XXXX年上學期間相識,XXXX年XX月XX日舉行結婚儀式,XXXX年XX月XX日領取結婚證,××××年××月××日生一子黃某乙,婚後初期夫妻感情尚可,後因生活瑣事、經濟問題等雙方產生矛盾,原告訴來本院要求離婚。
上述事實,有原告提交的結婚證複印件及原、被告的當庭陳述在案證實,本院予以確認。
本院認為,婚姻關係的存續是以夫妻感情為基礎的。原、被告從同學至夫妻,是一段美的歷程:眾里尋他千百度,驀然回首,那人卻在燈火闌珊處。令人欣賞和感動。若沒有各自性格的差異,怎能擦出如此美妙的火花?然而生活平淡,相輔相成,享受婚姻的快樂與承受生活的苦痛是人人必修的功課。人生如夢!當婚姻出現裂痕,陷於危機的時刻,男女雙方均應該努力挽救,而不是輕言放棄,本院極不情願目睹勞燕分飛之哀景,遂給出一段時間,以冀望惡化的夫妻關係隨時間流逝得以緩和,雙方靜下心來,考慮對方的付出與艱辛,互相理解與支持,用積極的態度交流和溝通,用智慧和真愛去化解矛盾,用理智和情感去解決問題,不能以自我為中心,更不能輕言放棄婚姻和家庭,珍惜身邊人,彼此尊重與信任,重歸於好。綜上所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之規定,判決如下:
詩意判決書
不準予原告黃某與被告王某離婚。
案件受理費240元,減半收取120元,由原告負擔(已繳)。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抗訴狀,並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抗訴於江蘇省泰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審判員王雲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七日
書記員董小翠

社會影響

劉義傑:“詩意判決書”讓法律充滿了溫情,人情、人性本身也是法律的屬性之一。
網友:多數也是對“詩意判決書”並不認可的,在他們看來,法律就是法律,整那么“詩意”不嚴肅。

先例

美國

2016年,美國最高法院裁定同性婚姻合法,全國通行。法官安東尼·甘迺迪寫下的判詞被很多網友譽為最美判詞:“世上沒有一個結盟比婚姻來得更深刻,因為當中體現了最理想的愛、忠誠、投入、犧牲和家庭。在締結婚姻盟誓之後,兩個人將要成就比他們原來更大的事。正如在本案部分訴求者指出,在有些情況下,婚姻的愛不斷延續,甚至跨越了生死……” 此外,判決意見書開頭部分,其還引用孔子、西塞羅、托克維爾等人的言論。

白居易

《甲乙判》:“二性好合,義有時絕;三年生有,恩不可遺。鳳雖阻於和鳴,鳥豈忘於反哺。旋觀怨偶,遽抵明刑。”“姜詩出婦,蓋為小瑕;鮑永去妻,亦非大過。”

鄭板橋

“僧尼私戀”案:“一半葫蘆一半瓢,合來一處好成桃。從今入定風歸寂,此後敲門月影遙。鳥性悅時空即色,蓮花落處靜偏嬌。是誰勾卻風流案?記取當堂鄭板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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