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權私法說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訴權私法說
  • 外文名:doctrine of private right
  • 類型:名詞
  • 拼音:suquan sifa shuo
訴權私法說亦稱實體訴權說,為最早的訴權學說。該說認為,訴權是基於“私法”所產生之權利,是“私權”的產物,為“私法”上請求權的作用或者效果。訴權私法的觀點,最早形成於羅馬法時期,後為一些學者發展成為訴權學說。主張該學說的人視訴權具有實體法上債的本質屬性,在訴訟發生之前,在債的法律關係中已有胚胎,在提起訴訟後,便形成債的真正表現形式。根據這種學說,訴權是在民事權利受到侵犯後,權利人所取得的一種特殊權利,起訴是原告行使私權的方法。該學說19世紀初開始,盛行於德國普通法時代。後來,在19世紀的後半期,由於“公法”學的發展,對該學說提出了兩個難於解釋的問題,一個是在訴訟上有公法關係的存在,訴訟是原告向法院起訴而生,並非只是向被告的實體權利請求;二是在消極的確認之訴中,原告並未主張何種私權上之請求權。同時,根據這種學說,原告起訴時必然具有實體權利的存在,進行訴訟之主觀指向只是承擔實體義務的主體,只是行使實體權利。該學說後來為人們所不取,至19世紀後期完全被訴權公法說所代替。
字數 462
作者:劉家興
知識來源:劉家興,王國樞,張若羽等 主編.北京大學法學百科全書·民事訴訟法學||刑事訴訟法學||行政訴訟法學||司法鑑定學||刑事偵查學.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1.第44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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