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朝光

許朝光,本姓謝,生於饒平縣東界所城。明嘉靖年間(1522—1566年),海盜許棟引倭寇襲擾大城所(今所城),原是海陽縣下外莆都東湖謝氏之子,許朝光在潮州等沿海大規模的劫掠,遭到潮地各宗族築寨的反擊和官兵的征剿而消耗力量,後許朝光由該集團幫派矛盾,為其手下頭目莫應夫殺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許朝光
  • 國籍:明朝
  • 民族:漢
  • 出生地饒平縣東界所城
人物簡介,生平介紹,整治方法,

人物簡介

姓 名:許朝光 籍 貫: 廣東饒平
性 別: 男 出生年月:
民 族: 漢

生平介紹

本姓謝,生於饒平縣東界所城。明嘉靖年間(1522—1566年),海盜許棟引倭寇襲擾大城所(今所城),殺死其父,擄占其母,以他為子。長大後跟許棟為海盜。三十七年(1558年)春,於石碑地方設伏兵,殺死從倭寇歸來的養父許棟,統領許棟所有隊伍,自立為澳長,占擄海陽的辟望、牛田洋和夗江(今夗浦)一帶,對往來船隻徵稅盤剝。三十八年勾引倭寇千餘人侵掠海門、南澳、黃岡和揭陽等地,被各地官兵打敗。四十年二月四日,繼吳平洗劫大城所之後,率其隊伍擒掠大城所居民向明朝地方政府報功。四十三年戚繼光俞大猷在廣東大破倭寇。八月許朝光被其屬下頭目莫應敷(一作莫應夫)所殺(一說為陳淪海所殺)。
明,許朝光海上為盜,勾引倭寇合夥劫掠潮地,後雖接受招撫,但“賊性”未改,繼續乾其海盜的老本行。數十年,橫行海上,破壞潮地社會生產治安,為害不淺。
許朝光原是海陽縣下外莆都東湖謝氏之子,饒平大海盜許棟殺其父,擄其母。許棟無子,收養朝光為子。許朝光長大後,悉許棟殺親生父之情,於嘉靖三十七年(1558)把許棟殺死。隨後,朝光統領許棟舊部,並自立為澳長,在海陽辟望村、揭陽牛田洋及夗浦進行“計舟榷稅”,對商船“抽分”,名叫“買水”。這種做法,雖非明王朝“法紀”所容,但對海商來說,“買水”後可以船貨安全,為潮州海商所接受。“買水”之例一開,為以後的海盜所效仿,明朝天啟崇禎間鄭芝龍,清嘉慶的鄭一嫂石氏、蔡牽、朱賁等海盜皆效法許朝光“抽分”之法,與官府爭奪商稅。
許朝光為了進一步鞏固、發展其海上掠奪的地位,一方面以地處漳、潮海洋交界南澳島為“巢穴”。另一方面收羅被戚繼光俞大猷征剿的中國大海盜王直餘眾,這些部眾大多來自漳州、泉州溫州紹興等地,由此,許朝光的劫掠海域擴大到閩浙等。
許朝光在潮州等沿海大規模的劫掠,遭到潮地各宗族築寨的反擊和官兵的征剿而消耗力量。嘉靖三十七(1588)十一月,許朝光在牛田洋勾結倭寇倭寇千餘人由錢岡渡進襲鳳山,被鳳山鄉紳陳南野率領勇士擊潰,遺棄賊騎及武器一批,但元氣未損。隨後轉掠和平,赤寮以及棉湖等地。嘉靖三十八年(1559)十一月,許朝光再次引倭寇千餘人登入磊口,攻海門千戶所,又被官兵打敗,傷亡甚多;四十年,許朝光又再次聯合倭寇攻陷大埕所,次年攻玄鐘,所到之處焚燒房屋,擄掠婦女和搶劫財物,致使一些村落成為廢墟

整治方法

歷代統治者對各種民變都採取一手硬一手軟的方法,即鎮壓與招安相結合的策略。嘉靖年間,潮州吏治敗壞,民變、倭患此起彼伏,官府沒有足夠的軍事力量來剿滅許朝光等海盜集團,因此招撫許朝光,而許長期劫掠,官軍征剿鄉兵截擊,也已疲憊不堪,同意招撫,爭取喘息時機。嘉靖四十二年,許朝光同官方談判招安的具體事宜,提出苛刻的要求:“本人入城招安,入城後不能關閉城門,不能斥去左右隨後,不能解除隨從所持兵器。各城門都要兼備本人手下人員守護。入城時應當用特殊禮宴請,縣佐首領官必陪在身旁,宴畢後必立即出城,不能命令我等拜見府道大人。”官府迫於無奈,只能同意他的不合理的要求。對許朝光入城,官府卻沒有半點約束,讓其大隊人馬進城,這招撫見官變成一次大規模的海盜武裝示威行動。許朝光雖接受“招撫”,但仍乾其剽劫搶掠的勾當,占據揭陽牛田洋,向一切商船“抽分”。這劫掠的收稅活動,更是由於許朝光接受招安而披上一層合法的外衣。後許朝光由該集團幫派矛盾,為其手下頭目莫應夫殺死,其部從為莫統領,繼續占據東湖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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