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昌縣人民政府

許昌縣人民政府

許昌縣人民政府中華人民共和國河南省許昌縣的一級國家行政機關,是許昌縣人民代表大會的執行機關,對許昌縣人民代表大會負責並報告工作,在許昌縣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對許昌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負責並報告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許昌
  • 別名:許
  • 所屬地區:河南
  • 地理位置:許昌市
  • 面積:1002平方千米
  • 人口:80萬
許昌概況,歷史沿革,行政區劃,主要職責,政府領導,政府部門,

許昌概況

許昌縣地處中原,縣域環抱許昌市區,總面積1002平方千米,總人口80萬,轄16個鄉鎮,457個行政村(含四個移民村)。是全國重要的檔發加工出口基地、汽車傳動軸生產基地、腐竹生產集散地,也是全國糧食生產先進縣、科技進步先進縣和全省首批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先進縣、首批對外開放重點縣、發展外向型經濟先進縣、農業綜合開發重點縣。
許昌縣許昌縣
2013年,全縣生產總值完成224.5億元,增長10.1%;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99.2億元,增長14.5%;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182.6億元,增長23.8%;公共財政預算收入8.2億元,增長26.2%,其中稅收完成6.8億元,增長26.7%,占公共財政預算收入的比重達到83%,居全省縣級前列。

歷史沿革

唐堯:許昌縣歷史悠久,相傳唐堯時許由牧耕於此,故被稱為“許”。
夏、商:昆吾族居許地,屬豫州域。
西周:武王封太岳後裔姜文叔於許,男爵,稱許國,都邑在今張潘鎮古城村一帶。
春秋:許國小,力弱,屢遭大國侵伐,70餘年間五遷其都(公元前576年遷葉,今葉縣南15公里;公元前533年遷夷,今安徽省亳縣東南城父;公元前529年遷葉;公元前524年遷白羽,今西峽縣;公元前506年遷容城,今魯山縣東南);公元前504年為鄭所滅。楚復立許元公,公元前482年許元公卒,許國終。
許昌許昌
戰國:原許國地屬韓、魏。
行郡縣制,以故許國地置許縣(縣治在今張潘鎮古城)、潁陰縣(一說西漢初置潁陰縣,治今許昌市)、潁陽縣(故城在今許昌縣西南),均隸潁川郡,郡治陽翟(今禹州)。
西漢初高祖六年(公元前201年),析許縣為許縣和潁陰縣(治今魏都區),均屬潁川郡。
三國:魏黃初二年(221年),文帝曹丕以“漢亡於許,魏基昌於許”,改許縣為許昌縣,為魏五都(長安、洛陽、譙、鄴、許昌)之一。許昌縣、潁陰縣仍屬潁川郡。
西晉:許昌為中原政治、軍事重鎮,潁川郡治亦自陽翟移此。
東晉:北方十六國混戰,許昌先後為後趙、前秦、前燕所占。
南北朝初,許昌縣、潁陰縣屬南朝宋。北魏太平真君七年(446年)潁陰縣併入臨潁縣。東魏天平初,置潁州,治長社。分潁川郡置許昌郡。北周大定元年(581年)改鄭州為許州,治長社(今魏都區),許昌縣、長社縣並屬之。
隋初:廢郡改縣。開皇三年(583年)改長社縣為潁川縣。
唐初:改郡為道,許昌縣、潁川縣隸於河南道。武德四年(621年)復置許州,潁川縣復稱長社縣,許昌縣、長社縣均屬許州。天寶元年(742年)又改許州為潁川郡。乾元元年(758年)復稱許州。
五代:後唐莊宗諱其祖父李國昌之“昌”字,於同光二年(924年),改許昌縣為許田縣。
北宋:許州屬京西北路。熙寧四年(1071年),許田縣併入長社縣。元豐三年(1080年),升許州為潁昌府。
:改潁昌府為許州,領長社、長葛、襄城、郾城、臨潁五縣。
元:許屬汴梁路,仍為州。
:洪武元年(1368年),裁長社縣,稱許州,隸開封府。
清:雍正二年(1724年),升許州為直隸州。十二年(1734年)昇州為府,增設石樑縣為附郭。乾隆六年(1741年)又改府為直隸州,裁石樑縣。
河南許昌河南許昌
1913年3月,廢許州,重設許昌縣,縣衙稱縣公署,隸屬河南省開封道(亦稱豫東道)。
1929年廢縣公署,改稱許昌縣政府。
1933年,許昌為河南省第五區行政督察專員公署駐地。
1947年12月15日,許昌解放,原許昌縣劃為許昌縣、市兩部分,市轄城關,縣轄農村。
1949年2月,成立許昌專區,許昌縣屬之。同年3月,繁城、杜曲兩個區仍劃歸臨潁縣。
1953年,石固南寨及董河灣村劃歸長葛縣,原屬臨潁縣的張潘南寨、汪場、王宋門和東申、南張、郭莊、溫李劃歸許昌縣。
1957年,縣屬的樊溝、袁莊、榆林、洞上、白廟劃歸許昌市。
1960年7月,撤銷許昌縣,併入許昌市,蔣李集公社劃歸許昌專區農場。
1961年10月,恢復許昌縣建置。
1962年7月,蔣李集由許昌專區農場復歸許昌縣。
1970年,許昌專區改稱許昌地區,許昌縣屬之。
1986年2月,許昌地區撤銷,許昌市升為省轄市,許昌縣屬之。
2008年10月6日,縣委、縣政府遷至位於許昌縣尚集鎮的許昌縣新區創業大樓辦公。至2012年2月,縣直各單位陸續從槍桿劉遷到創業大樓和興業大廈辦公。

行政區劃

1947年12月15日,許昌解放,原許昌縣劃為許昌縣、市兩部分,市轄城關,縣轄農村。1948年3月,增設許西縣,許昌縣京漢鐵路以西劃歸許西縣。同年12月,撤銷許西縣,京漢鐵路以西原屬許昌縣部分仍歸許昌縣,並將臨潁縣的繁城、杜曲兩個區劃屬許昌縣。
1949年3月,繁城、杜曲兩個區仍劃歸臨潁縣。1953年,石固南寨及董河灣村劃歸長葛縣,原屬臨潁縣的張潘南寨、汪場、王宋門和東申、南張、郭莊、溫李劃歸許昌縣。同時將繁城北半部及繁城西的司莊、吳劉、吳莊、馬井、凹李王劃歸臨潁縣。1957年,縣屬的樊溝、袁莊、榆林、洞上、白廟劃歸許昌市。
許昌縣人民政府
1960年7月,蔣李集公社劃歸許昌專區農場。1961年12月,縣屬的碾上、五郎廟、塔灣、裴山廟、潘窯、董莊、趙灣、河灣、三里橋、李莊、孫莊、丁莊、七里店、洪山廟、菅莊、高橋營16個大隊、54個自然村劃屬許昌市。1962年7月,蔣李集由許昌專區農場復歸許昌縣。
1982年初,縣屬鄧莊公社的徐灣、大坑李,尚集公社的俎莊、王莊、郭樓、陳莊、金灣,河街公社的傅夏齊、羅莊、李莊、龐莊、崔戴張、老吳營,長村張公社的老戶陳、徐莊、周莊、羅莊,將官池公社的馬崗、申莊等19個大隊、40個自然村劃屬許昌市。
2012年,許昌縣轄轄14個鄉鎮、2個社區管委會,408個行政村(含4個移民村)。

主要職責

(一)負責縣政府會議的準備工作,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二)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起草或審核以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廳名義印發的公文。
(三)研究縣政府各部門和各轄縣(區)政府請示縣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意見,報縣政府領導同志審批。
(四)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處理需由縣政府直接處理的重要問題、突發事件。

政府領導

代縣長: 蕭 楠
常務副縣長: 賈付栓
副縣長: 師小宏
副縣長: 張西江
副縣長: 袁 峰
副縣長: 趙 強
副縣長: 趙憲領

政府部門

·許昌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許昌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許昌縣教育體育局
·許昌縣工業和信息化局
·許昌縣科學技術局
·許昌縣民政局
·許昌縣司法局
·許昌縣財政局
·許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許昌縣國土資源局
·許昌縣環境保護局
·許昌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
·許昌縣交通運輸局
·許昌縣水利局
·許昌縣農業林業局
·許昌縣商務局
·許昌縣文化和廣播影視局
·許昌縣衛生局
·許昌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
·許昌縣審計局
·許昌縣統計局
·許昌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許昌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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