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份

許份(1079~1133)字子大,許將之子。幼勤學,能文,為父所愛。及長,以父蔭官右承務郎,管理國子監書庫,因得遍覽群書,特別熟悉宋朝典故。崇寧二年(1103)登進士甲科,宋徽宗親閱對策,對許份十分賞識,特召見於便殿,任為秘書省校書郎兼實錄院檢討官、國史編修官。

基本介紹

  • 本名:許份
  • 字號:字子大
  • 所處時代:宋朝
  • 出生時間:1079年
  • 去世時間:1133年
  • 主要作品:《文集》四十卷(均佚)
事跡,宣和五年(1123),靖康元年(1126),評價,作品,

事跡

政和初,任宗正少卿,上疏請依漢、唐舊例,錄用皇族為官,朝廷從其言,一月之中選用宗室二十餘人。份任職七年後,升為徽猷閣待制,提舉萬壽觀。不久,出知鄧州兼荊西南路安撫使,加朝奉大夫,封閩縣開國子,皆特殊恩典。份在鄧州四年,施政寬厚,深入了解民情,凡決定都由自己作主,使滑吏無法操縱,所以百姓不敢犯法,訟案也沒有積壓,一路獄空八十餘縣。有一年旱災,別路餓死人多,朝廷命份救濟,份預先準備好百姓的生活必需品,擊鼓給糧食,自己親往檢查,詢問饑民的生活情況,十個月內共救活饑民二萬六千多人。鄧州有百花洲,為百姓遊覽之地,州西為太守菜園,份命拔菜建堂,與民同樂。從離任之日,百姓遮道泣留,並立祠於百花洲
許份還朝,提舉萬壽觀,上殿論時政得失,言甚激烈,為執政者所忌,改知蔡州,進封開國伯。蔡州無賴子結眾為盜,士族家庭也有犯法分子,份不畏權勢,嚴加懲治。州內有叛亂分子,在道路上公開張貼告示,蠱惑人心。份召集捕盜官吏,指示方略,不到幾天,盜黨全部被擒,得到朝廷嘉獎。

宣和五年(1123)

朝廷以揚州地方形勢重要,歷任郡守皆不得力,相繼被人劾罷,乃命份知揚州兼淮南東路兵馬鈐轄。時徽宗造萬歲山,運回奇花異石置其中。許份辭朝那一天,向徽宗條陳二十事,並說:“本路士民住宅,凡有花木竹石,都為應奉司封記,山林名勝無不受到騷擾,請悉罷去”。又說:“地方官近年於應收稅賦外,復加收上供九萬四千餘石米,百姓無法負擔,請照政和三年規定辦理。”徽宗皆從其言。後為徽猷閣直學士,遭同僚毀謗。徽宗保護許份說:“許份是許將之子,世代賢良,我所深知。”由是毀謗不行。
時金兵進逼開封,徽宗南走揚州,命份管轄行宮所有兵馬。不久升份為龍圖閣學士。此時各路援軍雲集,其中也有搶劫行為,因此各州均不許外軍入城。獨許份在揚州大開城門,慰勞外軍,外軍十分感動,不騷擾民間。金兵分道南侵,份號召諸道兵入援,解亳州圍。

靖康元年(1126)

金兵攻陷開封,俘虜徽、欽二帝和后妃北去。許份乃向徽宗之子康王趙構勸進,並建議早定大計,用兵西北,迎還二帝。惜高宗不從,乃提舉亳州明道宮,寓居湖州。後見時局不可為,遂由浙江回福州,住東山大乘寺。紹興三年(1133)病卒,年五十五,朝廷贈金紫光祿大夫。
許份為人慷慨,喜助人急需,雪中送炭,招待賓客無不令人滿意。在揚州為官時,交際繁多,公款不夠開支,份自出私款為助。死之日,家無餘財,送葬之人皆為之落淚。

評價

徽宗保護許份說:“許份是許將之子,世代賢良,我所深知。”

作品

生平著有《文集》四十卷,均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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