訥河婚姻登記是由民政局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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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項標題
辦理結婚證
辦理機構
訥河市民政局婚姻登記處
辦理時間
周一至周五全天辦公
辦理地點
訥河市民政局婚姻登記處
受理條件
1、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當事人雙方或一方必須是本轄區內的常住人口,即戶口在本轄區內);
2、當事人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
3、當事人雙方均無配偶(即婚姻狀況為:未婚、離婚或喪偶);
4、 當事人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當事人自己發表聲明,以登記時所填聲明為準);
5、 雙方自願結婚;
收費標準
婚姻證書工本費為9元/每對
收費依據
《黑龍江省民政廳、物價局、財政廳關於印發婚姻登記收費標準的通知》(黑民財1994130號)
辦理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2、《婚姻登記條例》;
3、《婚姻登記工作暫行規範》。
承諾時限
即時辦理
所需材料
1、要求結婚的當事人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不可以委託辦理;
2、當事人應提交雙方的常住戶口簿原件(戶口要有首頁)和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註:戶口簿與身份證上的姓名、性別、生日和身份證號必須一致方可辦理),現役軍人辦理結婚登記應當提交團以上政治處開具的婚姻狀況證明和有效的士官證、身份證等相關證件;離婚的當事人持離婚證或者戶口婚姻狀況欄打上離婚,喪偶的當事人戶口婚姻狀況欄打上喪偶)。
3、提交三張大2寸合影照片(照片為近期半身免冠,紅色或藍色背景,尺寸為4cm×6c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