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銷售許可證

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銷售許可證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公共信息網路安全監察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專用產品檢測和銷售許可證管理辦法》、《計算機病毒防治管理辦法》頒發的證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專用產品銷售許可證
  • 審批發證部門:公安部公共信息網路安全監察局
  • 類型:證件
  • 辦理依據:《計算機病毒防治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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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1994年2月18日,國務院令147號發布)
2、《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專用產品檢測和銷售許可證管理辦法》(1997年12月1日,公安部令第32號)
3、《計算機病毒防治管理辦法》(2000年4月26日,公安部令第51號)

審批發證部門

公安部公共信息網路安全監察局

審批辦理流程

第一步:產品檢測。申請單位須將樣品送指定檢測機構進行檢測。
第二步:申請辦證。檢測合格後,申請單位按規定提交證書申請的相關材料。
第三步:審批發證。公安部公共信息網路安全監察局
審批核發安全專用產品銷售許可證書。
一般像VPN等涉及計算機信息系統產品都必須要做《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銷售許可證》否則不得上市,對上述違法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規定,由公安機關處以警告或對個人處以5000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處以15000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除予以沒收外,可以處以違法所得1至3倍的罰款。 體系認證:ISO9001ISO14001、OHS18001、SA8000HACCPTS16949ISO13485、HACCP、ISO22000、ISO22716、GMP 產品認證: ICC-ES、CQCCCC、節能認證、電線電纜、國推自願認證、 PSE、VCCI、JET、CE、GS、VDE、TUV、CEBEC、OVE、ELOT、ENEC、UL、ETL、CSA、MET、FCC、FDA、 NOM、UC、SAA、C-TICK、無線電發射設備型號核准證、安防資質、雙軟認證、計算機信息安全銷售許可證、系統集成

常見問題解答

1、如何送檢產品?
對在國內生產的產品,由生產廠家負責送交檢測;對境外生產在國內銷售的產品,由國外生產廠家委託國內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負責送交檢測。
2、產品檢測合格後,申請者應在多長時間內申請辦證?
申請者應當自檢測報告出具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公安部公共信息網路安全監察局申請辦理銷售許可證。逾期未申請辦證的,不予受理。
3、申請辦證時,應提交哪些材料?
1)申請表(一式二份,內容列印,法人簽名並蓋章);
2)營業執照(複印件,加蓋公章);
3)產品檢測報告(複印件);
4)病毒防治類產品,申請者須提交公安機關出具的計算機病毒防治研究的備案證明;
5)境外廠家生產的產品,申請者須提交合法有效的授權委託書或契約複印件(複印件需加蓋申請單位公章);
6)採用密碼技術的產品,申請者須提交國家密碼管理部門的審批檔案(複印件,國家密碼管理局諮詢);
7)產品技術說明書(要求中文電子版,並於光碟封面註明產品名稱)
8)根據有關規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4、證書的有效期限多長?有效期滿後如何辦理延期?
銷售許可證自批准之日起2年內有效。證書有效期滿前,生產單位應當將樣品送交檢測。檢測合格後,向發證機關提交申請,申請應於期滿前15個工作日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5、延期時,須提交哪些材料?
辦理延期時提交的材料與初次辦證提交的材料一致。經審批同意延期的,可以繼續使用原證書編號。
6、常見的違法情形有哪些?
1)沒有申領銷售許可證而將生產的安全專用產品進入市場銷售的;
2)安全專用產品的功能發生改變,而沒有重新申領銷售許可證進行銷售的;
3)銷售許可證有效期滿,未辦理延期申領手續而繼續銷售的;
4)提供虛假的安全專用產品檢測報告或者虛假的計算機病毒防治研究的備案證明,騙取銷售許可證的;
5)銷售的安全專用產品與送檢樣品安全功能不一致的;
6)未在安全專用產品上標明“銷售許可”標記而銷售的;
7)偽造、變造銷售許可證和“銷售許可”標記的。
7、法律規定了哪些處罰措施?
對上述違法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規定,由公安機關處以警告或對個人處以5000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處以15000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除予以沒收外,可以處以違法所得1至3倍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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