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總吏職

《唐六典》載:“及光武帝親總吏職,天下事皆上尚書,與人主參決,乃下三府。”光武帝時期尚書機構逐步擴張,“五曹尚書”、“尚書八座”形成規模,中央集權進一步強化。

—《唐六典》載:“及光武帝親總吏職,天下事皆上尚書,與人主參決,乃下三府。”光武帝鑒於王莽政權的教訓,把政務工作從三公府移入宮廷,由尚書台協助皇帝處理政務。尚書不僅參與國家機密,出納王命,而且後來連選舉任用、考補官吏、刑獄賞誅等大權也轉而歸之。 —《後漢書·仲長統傳》—光武忿強臣之竊命,政不任下,雖設三公,事歸台閣。—《後漢書·陳忠傳》—今之三公,雖當其名而無其實,選舉誅賞,一由尚書,尚書見任,重於三公,陵遲以來,其漸久矣。—尚書令:千石,以故公領,增秩二千石。—尚書僕射:六百石—五曹尚書:六百石(本四人、成帝時增至五曹六人)—三公曹、二千石曹、民曹、客曹、吏曹—(以上所謂尚書八座)—尚書右丞、左丞:四百石—尚書侍郎:四百石,凡36人—尚書令史:二百石,凡18人—(以上合西漢、東漢而言,詳《漢官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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