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慶泉

覃慶泉

覃慶泉,廣西河池市人,1985年11月,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零六個月,1988年3月刑滿釋放。他,脅迫17歲的兒子參與持槍殺人。他,聯手親兄弟在家殺人分屍。他,以槍擊要害的兇殘手段,將4條鮮活生命化為冤魂。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覃慶泉
  • 國籍:中華人民共和國
  • 出生地:廣西河池市
  • 出生日期:1985年11月
基本信息,河池“10·7”命案,搜尋、堵截無斬獲,橫縣縣城特大槍殺案,攜弟、逼子連犯殺人大案,專家透析:罪惡歸因錯誤理念,

基本信息

覃慶泉,主謀製造了2003年10月7日晚廣西河池市教育局宿舍區巷道的槍擊命案。在這起案件中,市教育局招生辦主任身負重傷,其女兒頭部中彈身亡。他們行兇後,駕著摩托逃遁於夜色之中,拋下了一串串讓市民猜疑的迷惑。經過河池警方一年多艱苦偵緝,今年2月,覃慶泉在橫縣犯案被擒,“10·7”命案撥開了迷霧。同時,公安部門順藤摸瓜,挖出他所犯的系列命案。多行不義必自斃。在製造這些血淋淋的命案中,“上陣父子兵”、“打虎親兄弟”的“壯舉”,終化成悔與恨。
覃慶泉

河池“10·7”命案

2003年10月7日,“十一”黃金周最後一天。傍晚時分,河池城區最繁鬧的新建路華燈初上,節日氣氛依然濃郁。與新建路相接、通往市教育局宿舍區的一條10米長的小巷,只有一盞昏暗的路燈映照,顯得有幾分幽深。當晚,時任河池市教育局招生辦主任的牙女士與在南寧工商銀行工作、回家度假的女兒賈某,在城區的金貿大廈宴請同事和朋友。晚餐後,母女倆陪同朋友韋女士及其11歲女兒步行返回教育局宿舍區。將近晚上8時,當她們行至距離巷口還有幾十米遠之際,一輛掛臨時車牌的紅色兩輪機車從她們身後快速超越駛入巷道。牙女士4人有說有笑,繼續朝小巷走去,誰也沒料到黑呼呼的槍口正在等待她們。在巷道盡頭的宿舍區鐵門前,剛才那輛紅色機車左拐彎調轉車頭停在東牆邊,車上坐著兩名戴著防護頭盔、身著灰色夾克衣的男子。坐在后座的男子先下了車,站立車旁。駕車的男子拍了一下同夥,催促他做好準備,自己也從身邊衣袋悄悄掏出一支帶有消聲器的雙管自製手槍。他們有備而來,每人身上都攜帶著一支雙管手槍和兩支自製鋼筆式手槍。
當她們走到鐵門邊時,駕車男子突然下車衝到賈某身邊,一言不發,直接舉槍對準她的頭部扣動了板機———“砰、砰”兩聲,槍口冒出了火花,賈真貞倒在血泊中。槍響後,走在最後面的韋女士驚慌之下,趕忙去推槍管,殺手撥開她的手,對準她扣動板機,但已沒了子彈,韋女士嚇得抱頭蹲在地上。 “還不開槍!”駕車男子對同夥低聲喝斥。同夥被眼前慘狀驚呆了,他回過神來,急忙掏出一支雙管槍對著韋女士所在方位打了一槍。所幸子彈打偏,韋女士又躲過一劫。他轉過身,又對先走入鐵門裡的牙女士扣動板機,牙女士頭部中彈倒在地上。 “把包撿起來!”駕車男子急忙騎上機車,並指著賈某的休閒包命令其同夥。兩人迅速逃離現場,沿新建路行至市百貨大樓對面的小巷,轉到沿江路向老街方向逃竄,消失在夜色之中。10月10日凌晨,22歲的賈某在醫院搶救無效離開人世;牙女士子彈殘留腦中,身負重傷。

搜尋、堵截無斬獲

槍聲震驚了全市。 案發當晚,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劉繼勝,副市長譚三川,時任市公安局局長秦濟權等領導親臨現場指揮破案。“ 10·7”案偵破指揮部迅速成立,指揮長由市公安局副局長仇祖和、胡明朗擔任,副指揮長由市公安局刑偵支隊長賁仕發、市公安局金城江分局政委黃中勝、分局副局長莫建良、蔣基騰等擔任。 根據現場調查獲取的情況,指揮部立即組織警力,設卡搜尋,圍追堵截,並指令宜州、南丹、環江公安局立即設卡盤查。但現場搜尋和追堵中未發現犯罪嫌疑人逃跑蹤跡。同時,指揮部從各部門抽調警力,成立案件材料組、技術組、現場訪問組、機車調查組、槍枝調查組、社會面摸排組、手機黑市布控組和圍追堵截組,對案件進行全方位調查。
據現場勘察和訪問分析,警方對案件有了初步輪廓,認為這是一起持槍搶劫殺人案,作案動機為謀財害命的可能性最大,而作案目標準確,也不排出報復殺人或情殺可能。作案者熟悉現場情況和逃跑路線,講本地話,有可能是本地人。負責指揮的歹徒會駕駛兩輪摩托,心狠手辣,系亡命之徒,有可能是累犯、負案在逃或有前科劣跡的人員。 由於案發時現場光線比較昏暗,目擊者難以認清犯罪嫌疑人體貌特徵,提供的有價值線索十分有限,而且案犯使用的是自製槍枝彈藥,排查難度大。諸多因素使得辦案民警面臨嚴峻挑戰。 警方經過兩個星期的撒網調查,仍無多大收穫。2003年10月28日,市公安局從各部門、派出所抽調100多名民警組成“10·7”案特偵組。組長由仇祖和、胡明朗擔任,副組長為賁仕發、金城江公安分局副局長覃保隆、時任市刑偵支隊副支隊長的羅國壯及時任金城江公安分局刑偵大隊長王永。局領導立下誓言:“案子不破,特偵組不撤,偵破工作不停!”

橫縣縣城特大槍殺案

在一年多的時間裡,特偵組全體民警始終堅定信念,不懈地進行偵緝,大化“11·19”兇殺案,使他們堅信,兇殘殺手終有露出面目的時候。
2005年2月20日,廣西南寧市橫縣驚暴一起槍擊治安巡邏隊員案件,給包括“10.7”案在內的系列命案的偵緝工作打開了缺口。2月20日下午,橫縣公安局治安巡邏中隊隊員在轄區內例行巡查時,發現兩名男子同乘一輛無牌機車在路上行駛,機車後架上捆著一袋可疑物品。巡邏隊員上前盤查時,遭其中一男子開槍射擊,致使一名巡邏隊員輕傷。警方立即對兇手進行圍捕,兇手舉槍頑抗,又致巡邏隊員一人重傷,一人犧牲。
開槍奪命的歹徒當場被擒獲,警方從其手上收繳到一支雙管手槍,並在其身上搜出帶引線的炸藥兩捆、匕首一把、自製鋼筆式槍枝3支。在機車上又繳獲一包炸藥。另一名歹徒攜槍潛逃,2月22日凌晨在柳州市被緝拿歸案。 警方很快查明他們的身份。當場被抓獲的犯罪嫌疑人叫覃慶泉,47歲,華錫集團河池冶金化工廠職工,勞改釋放人員。另一犯罪嫌疑人乃其胞弟,叫覃家康,41歲,無業,勞教釋放人員,曾經是華錫集團金城江礦山機械廠職工,因長期曠工被開除。警方對槍枝和現場提取的彈頭、彈殼進行檢驗,確認覃慶泉所持槍枝與“10·7”案賈真貞遇害所用槍枝相同。這一重大線索引起自治區公安廳的高度重視,公安廳領導親自研究部署工作,協調、指導南寧、河池兩地警方共同作戰。通過採取多種有效的偵查措施和手段,警方從犯罪嫌疑人口中掏出了串串真相,“10·7”案終於真相大白。
2005年2月20日下午3時許,覃慶泉夥同其胞弟覃家康攜帶自製的槍枝、炸藥,駕駛一輛無牌紅色兩輪機車,在橫縣尋找搶劫目標。當兩人途經橫縣橫州鎮教育路時,遭遇橫縣公安局治安巡邏隊員尹大讚、黃武成例行檢查,覃慶泉當即掏出一支自製手槍,朝兩人的面部開槍,隨後往橫州鎮商場逃竄。治安巡邏隊員黃其孟、鄧波、潘有森獲悉情況後加入追捕行列。在追捕過程中,覃慶泉又掏出一支配備消聲器的自製雙管手槍,先後朝黃武成、黃其孟各開了一槍。同夥覃家康也拿出一支自製的雙管手槍開槍射擊。
當覃慶泉攜槍逃至橫縣保育院附近時,又朝緊追其後的黃武成開了一槍,被黃武成就地抓獲。黃武成因右側胸腹部中彈受傷,造成失血性休克死亡。經法醫鑑定,黃其孟右後背部被擊中,右肩胛下角線第十一肋骨部分碎裂,屬重傷;尹大讚面部及頸前皮膚多個暗紅色創口,右鼻孔下緣上唇處有一創口,深達肌肉層,屬輕微傷。警方隨後將逃竄到柳州市的覃家康抓獲歸案。
覃家康歸案後,除如實交待了其與覃慶泉的犯罪事實外,還交待了公安機關尚未掌握的其與覃慶泉在大化瑤族自治縣搶劫殺害楊鳳貴案、宜州殺人搶劫碎屍的犯罪事實,檢舉揭發覃慶泉和覃高鵬(另案處理)在河池金城江搶劫殺人案,以及覃慶泉和廖建國(另案處理)預備搶劫案、覃慶泉非法製作槍枝彈藥案等事實。

攜弟、逼子連犯殺人大案

令所有辦案警員感到意外的是,“10·7”案竟是覃慶泉脅迫其兒子、當時年僅17歲的高中生覃高鵬一同作案。 市刑偵支隊副支隊長羅甘壯介紹,“10·7”案兩名受害人宴請同事、朋友前,曾於當天下午到金城江南橋附近的農行、工商銀行取錢,被覃慶泉父子盯上。受害人隨後進入一家郵局門市,把取出的錢再次轉存郵政儲蓄帳戶。這個過程被覃慶泉父子誤以為是到郵局辦理其他郵寄業務,因而繼續對受害人進行跟蹤,最後下了毒手。這次搶劫只搶到幾張銀行卡、一部手機和一百多元現金。
據覃高鵬供述,國慶長假期間,其父多次指令他到各銀行踩點,尾隨儲戶了解取款情況,對取款5萬元以上的儲戶,要及時反饋現場“信息”。覃高鵬說,他不想參與犯罪,但又不敢違抗父命,於是就找了各種理由,拖延通報情況時間,使得守候在銀行外的覃慶泉多次坐失劫財良機。牙寨紅、賈真貞取錢時的情景,讓覬覦已久的覃慶泉盡收眼底,覃高鵬已無法瞞報。在騎機車跟蹤她們的過程中,覃慶泉對覃高鵬說:“我們是父子,我不會害你的,別害怕!到時我動手時你也要動手”。當時覃高鵬以為其父只是想拿槍恐嚇受害人,然後再搶錢。但過了一會,覃慶泉又說:“到時我會開槍,你看到我開槍後,也要開槍。如果不開槍,我就打你死!”此話一出,嚇得覃高鵬渾身發抖。在巷道里,覃慶泉槍殺賈某後,覃高鵬最終還是扣動了板機,這一槍不僅造成牙女士重傷,也擊碎了他人生美好的夢想。此外,警方通過調查覃慶泉、覃家康在橫縣所乘坐的機車,發現車子正是2004年11月19日大化槍殺案死者的機車。覃氏兄弟供認,大化“11·19”案件系他們所為,當時他們以到河邊炸魚為由,把“摩的”司機楊某騙到墳場,由覃慶泉開槍將其打死。其目的就是為了獲得作案用的交通工具,為實施搶劫作準備。
警方從 “10·7”案覃慶泉、覃高鵬乘坐的機車入手,又查出了一起駭人聽聞的殺人分屍案。2003年8月31日,覃慶泉、覃家康為獲作案用的交通工具,叫宜州一“摩的”司機巫某,搭著他倆來到河池冶化廠職工宿舍區覃慶泉家中。在請巫某吃飯時,覃慶泉悄悄在啤酒里下了毒藥,但毒藥是20多年前收藏的,已過期失效。巫某喝了一口後,覺得有點不對勁,便起身說:“我要走了,你給我錢吧。”“好的,等我一下。”覃慶泉轉身走進客廳邊1間小屋,出來時,他右手提著一支帶消聲器的雙管自製手槍,左手舉著一張報紙作遮擋,快步走到巫某跟前,對準其前額扣動板機。巫某屍體被拖到屋裡一房間裡存放,過3天血液凝固後,覃慶泉才下手肢解屍體。兄弟倆並用塑膠袋、紙箱包裝好屍塊,部分運到金城江二橋投入河中,部分掩埋到金城江鐵路西站對面的山坡上。

專家透析:罪惡歸因錯誤理念

廣西警官高等專科學校講師明秀峰,從事犯罪心理學教學與研究多年。他分析,覃慶泉之所以把自己兒子帶去作案,一是他認為自己的作案方式很穩妥,自信不會被查出。二是與別人合夥犯罪總不是很可靠,而從自已家庭中找幫手,就不會擔心被“出賣”。
明秀峰分析指出,覃慶泉走上犯罪道路,其表面原因看起來是金錢因素,但更重要的是覃慶泉對自身現狀的錯誤歸因所引起。從他的供述中看,他認為自己之所以處於這樣一個狀況,是父親不努力所引起,如果父親出點力走走後門設法送他去參軍,自己的狀況肯定可以改變;是司法機關處理不公平所引起,他固執地認為自己盜竊被判是由於司法不公所引起。他沒有從自身角度去思考自己為什麼會陷入當前處境,沒有從自已身上去找原因。他還對當今社會產生嚴重的不平衡感。這些都是導致他走上犯罪道路的深層次原因。
明秀峰認為,覃慶泉多次犯案,在犯罪道路上越陷越深,是由於他的錯誤理念所致。他始終認為,人是自私的,可以讓別人家庭蒙上不幸換取自己的幸福。覃慶泉也知道,自己一旦犯下死罪,便是死路一條,殺一個是死,殺兩個也是死,所以他在沒有被暴露之前,敢於多次殺人。從覃慶泉作案結果來看,他第一次殺人沒有被查出,便自認為按照目前的方式進行作案,是不會被人發現的,於是從自己的行為中得到了成功的鼓勵,促使他敢於多次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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