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和”才能“合”

《要“和”才能“合”》是一篇政治短評,發表於《浙江日報》“之江新語”專欄,收錄於《之江新語》,作者為時任浙江省委書記的習近平。

作品原文 
要“和”才能“合”
(二〇〇七年一月十九日
一個好的領導班子,要善於團結協作。大事 講原則,小事講風格,遇事多通氣,多交心,多諒解,真正做到講團結、會團結。講團結不是不要原則,而恰恰是要坦誠相見,勇於直率地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在 一個班子裡就像是在同一條船上,開展工作就好比划船。大家同舟共濟,目標一致,心往一處想,力往一處使,形成了合力,這船就能往預定的目標快速前進。如果 各有各的主張,各往各的方向划船,這船只能在原地打轉,不能前進半步。更有甚者,如果互相拆台,還會有翻船的危險。百年修得同船渡。班子裡的同志能聚到一 起工作就是一種緣分,要珍惜在一起共事的時間,同心協力,乾出一番事業。班子的主要負責同志,是一“船”之長,要起好把舵抓總的作用,凝聚全“船”之力, 使“船”沿著正確的航道前進。班子裡的其他成員要各司其職,相互配合,這樣“和”然後“合”,大家團結和諧,就能形成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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