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地區人才培養項目

西部地區人才培養項目

西部地區人才培養項目,是為配合開發西部地區的宏偉戰略,落實教育部領導有關加強西部地區人才培養的指示。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教育部特設立西部地區人才培養特別項目。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西部地區人才培養項目
  • 類型:政府項目
  • 目的:配合開發西部地區的宏偉戰略
  • 隸屬:教育部
項目計畫,派遣方式,具體實施,

項目計畫

根據西部地區的具體情況,為更有針對性地支持西部地區的人才培養計畫,講求實效,在繼續鼓勵西部地區參與國家公派面上選派的同時,專門設立西部地區人才培養特別項目。該項目根據西部省區的人才培養需求特點及各省區的不同情況設若干項目,總規模擬掌握在每年200?300人。為了保證項目取得實效,擬採取由地方推薦、留學基金委與地方共同組織專家評審的辦法。這樣做既可以保證選派質量,又符合派出單位的實際需求。在派出人員的管理上,仍採取簽約派出、違約賠償的辦法。將要求地方政府承擔相應的責任,比如可以考慮由留學人員、地方政府(或派出單位)、基金委三方共同簽定協定書,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派出人員的保證金數額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此外,要強調派出單位的作用和責任,以保證留學人員學成後能夠回到原單位、回到西部工作。

派遣方式

由於西部各省區的各方面情況各有不同,擬採取不同的方式開展西部地區特別項目:選派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骨幹以訪問學者的身份出國研修,培養學術骨幹和學科帶頭人,派出人員的專業應體現地方特色,能為地方經濟的發展作出貢獻;結合西部院校現有的校際交流渠道,採取與國外高校合作的方式,有針對性地選派一批可轉變身份的訪問學者到有合作關係的學校去進修,爭取得到對方的資助後攻讀博士學位,以支持西部地區急需學科的人才培養,同時擴大和鞏固與國外高校的合作;採取與地方資金配套的方式,擴大派出的規模。擬與各省區協商,根據各地的實際情況,與有條件的省區開展地方合作項目。派遣規模和派出類別等由基金委和地方共同商定;採取國內外相結合的方式,選派一批管理型人才。西部地區由於種種條件的限制,無論高校還是企業,經營型、管理型人才十分缺乏,制約了西部地區的發展。擬採取和地方合作的方式每年由地方推薦人選集中在國內學習三個月的有關理論知識,然後再派到國外學習、培訓三個月,國內部分的經費由地方承擔,國外的費用由國家基金委支出。

具體實施

為加強選派的針對性和保證項目的正常啟動和順利進行,基金委與每一省區具體商談落實方案;加強西部地區派出人員的外語培訓工作。為保證有效地擴大西部地區的派出規模,提高派出人員的選派質量,很重要的一條是有計畫地加強派出人員的外語培訓。建議西部地區作好對擬派人員的外語培訓工作,逐步使西部地區的留學預選人員的外語水平達到要求,保證整體計畫的實施;制定必要的措施,保證派出人員回到西部地區工作。西部地區人才培養特殊項目,不同於面上選派的留學人員,不僅要保證回國,而且要保證回省。基金委與地方主管部門、派出單位協商出有效的管理辦法,以解決西部地區留學人員回國易、回省難的現象,防止西部地區人才流失和保證項目的順利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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