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利得穩定增利債券型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西部利得穩定增利債券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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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介紹

  • 基金簡稱:西部利得穩定增利債券C
  • 基金類型:債券型
  • 基金狀態:基金終止
  • 基金公司:西部利得基金
  • 基金管理費:0.70%
  • 首募規模:5.23億
  • 託管銀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代碼:675023
  • 成立日期:20121225
  • 基金託管費:0.20%
投資目標,投資範圍,投資策略,收益分配原則,

投資目標

在控制風險和保持資產流動性的前提下,對固定收益類資產進行投資,最佳化資產結構,在有效控制風險的前提下,追求基金資產的長期穩健增值。

投資範圍

本基金的投資範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債券、貨幣市場工具、資產支持證券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本基金不直接購買股票、權證,但可持有因可轉換債券轉股所形成的股票和因投資分離交易可轉債所形成的權證。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票和權證等資產,基金將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60個交易日內賣出。
本基金為債券型基金,主要投資於固定收益類金融工具,具體包括企業債、公司債、國債、央行票據、金融債、地方政府債、次級債券、可轉換債券、分離交易可轉債、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中小企業私募債、資產支持證券、債券回購及銀行存款等。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式後,可以將其納入投資範圍。

投資策略

1.債券配置策略
債券投資組合的回報主要來自於組合的久期管理,識別收益率曲線中價值低估的部分以及各類債券中價值低估的種類。本基金在充分研究債券市場巨觀環境和仔細分析利率走勢基礎上,通過久期管理、期限結構配置、個券選擇等策略依次完成組合構建。在投資過程中,以中長期利率趨勢分析為主,結合經濟周期、巨觀經濟運行中的價格指數、資金供求分析、貨幣政策、財政政策研判及收益率曲線分析,在保證流動性和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實施積極的債券投資組合管理。
(1)債券久期管理
本基金將分析中長期利率趨勢,結合經濟周期、巨觀經濟運行中的價格指數、資金供求分析、貨幣政策、財政政策研判密切跟蹤CPI、PPI、M2、M1 、匯率等利率敏感指標,對未來中國債券市場利率走勢進行分析與判斷,並由此確定合理的債券組合久期。
(2)期限結構配置
本基金在確定組合目標久期後,分析債券市場收益率期限結構,基於收益率曲線變化對各期限段債券風險收益特徵進行評估,將預期收益率與波動率匹配度最高的期限段進行配比,構建風險收益特徵最優的債券組合。
(3)類屬資產配置策略
不同類型的債券在收益率、流動性和信用風險上存在差異,本基金將債券資產配置於不同類型的債券品種以及在不同市場間進行配置,以尋求收益性、流動性和信用風險補償間的最佳平衡點。
在綜合信用分析、流動性分析、稅收及市場結構等因素分析的基礎上,本基金根據對金融債、企業債等債券品種與同期限國債之間收益率利差的擴大和收窄的預期,主動地增加預期利差將收窄的債券類屬品種的投資比例,降低預期利差將擴大的債券類屬品種的投資比例,獲取不同債券類屬之間利差變化所帶來的投資收益。
(4)個券選擇策略
在以上債券資產久期、期限和類屬配置的基礎上,本基金根據債券市場收益率數據,運用利率模型對單個債券進行估值分析,並結合債券的信用評級、流動性、息票率、稅賦、提前償還和贖回等因素,選擇具有良好投資價值的債券品種進行投資。為控制基金債券投資的信用風險,本基金投資的企業債券需經國內評估機構進行信用評估,要求其信用評級為投資級以上。如果債券獲得主管機構的豁免評級,本基金根據對債券發行人的內部信用風險分析,決定是否將該債券納入基金的投資範圍。
(5)中小企業私募債投資策略
在中小企業私募債個券分析選擇上,本基金綜合考量發行主體所處行業發展前景、公司成長速度、市場競爭力等綜合因素,以及運用利率走勢預期、信用利差走勢、擔保價值評估、隱含期權價值評估等方法來評估個券的投資價值。在合理估值模型下,選擇資信狀況良好且能獲得較高風險-收益補償的中小企業私募債券進行投資。
基金投資中小企業私募債券,基金管理人將根據審慎原則,制定嚴格的投資決策流程、風險控制制度和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處置預案,並經董事會批准,以防範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等各種風險。
(6)可轉換債券投資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將認真考量可轉換債券的股權價值、債券價值以及其轉換期權價值,將選擇具有較高投資價值的可轉換債券。
針對可轉換債券的發行主體,本基金管理人將考量所處行業景氣程度、公司成長性、市場競爭力等因素,參考同類公司估值水平評價其股權投資價值;重點關注公司基本面良好、具備良好的成長空間與潛力、轉股溢價率和投資溢價率合理並有一定下行保護的可轉債。
(7)回購放大策略
本基金在基礎組合基礎上,使用基礎組合持有的債券進行回購放大融資買入收益率高於回購成本的債券,獲得槓桿放大收益。
對於因投資分離交易可轉債所形成的權證,在權證上市後,本基金將根據權證估值模型的分析結果,在權證價值高估時,選擇適當的時機賣出。

收益分配原則

1.由於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不收取銷售服務費,C類基金份額收取銷售服務費,各基金份額類別對應的可分配收益將有所不同;
2.本基金同一類別內的每份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3.收益分配時所發生的銀行轉賬或其他手續費用由投資人自行承擔。當投資人的現金紅利小於一定金額,不足以支付銀行轉賬或其他手續費用時,基金註冊登記機構可將投資人的現金紅利按除權後的單位淨值自動轉為基金份額;
4.每季度最後一個自然日每一類別每份基金份額可供分配利潤均超過0.02元時,本基金須進行收益分配,且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於收益分配基準日每一類別基金可供分配利潤的20%。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0次。基金的收益分配比例以收益分配基準日可供分配利潤為基準計算;
5.若基金契約生效不滿3個月則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6.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為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基金份額持有人可對A類、C類基金份額分別選擇不同的分紅方式,投資人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按除權後的基金份額單位淨值自動轉為相應類別的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人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
7. 基金紅利發放日距離收益分配基準日(即可供分配利潤計算截止日)的時間不得超過15個工作日;
8. 基金收益分配後每一基金份額淨值不能低於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基金份額淨值減去每單位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後不能低於面值;
9.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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