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區民政廳

西藏自治區民政廳是主管全區民政工作的自治區政府組成部門,內設機構10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西藏自治區民政廳
  • 地點:西藏
  • 主要職責:指導全區民政工作的改革與發展等
  • 內設機構:十個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內設機構,直屬單位,下屬機構,地理位置,

主要職責

其主要職責是:編制全區民政事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實施計畫;擬訂全區民政工作政策、法規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指導全區民政工作的改革與發展。組織、協調全區抗災救災工作,核查災情,撥發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指導災民生產自救,恢復重建;組織、指導救災捐贈;承擔西藏自治區減災十年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建立和實施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組織和指導扶貧濟困等社會互動活動;組織並審批全區性社會福利募捐義演。組織、指導全區擁軍優屬活動;主管全區各類優撫對象的優待、撫恤和烈士褒揚工作;根據國家規定,研究提出我區各類優撫對象優待、撫恤、補助標準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亡撫恤標準;指導烈士紀念建築物的業務管理工作;審核報批全區重點烈士紀念建築物保護單位;負責評殘換證工作;承辦全區雙擁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協助部隊做好徵兵工作。負責退伍義務兵、轉業志願兵、復員幹部、移交地方安置的軍隊退(離)休幹部、軍隊事業單位無軍籍退休職工的接收安置和服務管理工作;指導軍地兩用人才的培訓。負責指導城鄉基層政權建設和基層自治組織的建設,研究提出加強和改進基層政權建設的意見和建議;擬訂社區服務管理辦法和促進發展的政策措施,指導和推進社區建設。負責全區縣、市、市轄區、鄉鎮、邊境村行政區劃的設立、撤銷、界線變更和縣以上人民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審核報批地改市、縣改市工作。組織省際、區內縣級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工作,調處邊界爭議,對邊界實施依法管理。負責全區縣以上行政區域名稱、重要自然地理實體地名命名、更名的用核報批;負責全區地名標誌的設定與管理以及標準地名圖書資料的編纂、審核工作。負責全區性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的審批、登記、管理和年度檢查,監督社團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活動,配合有關部門查處未登記、批准而以社團、民辦非企業單位名義開展活動的非法組織和違法行為;指導、監督全區社團的登記管理工作。負責全區社會福利工作;指導老年人、孤兒、五保戶、殘疾人等特殊困難群體權益保護管理工作;擬訂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和有關政策、法規,研究提出社會福利企業的認證批准和扶持、保護政策;指導全區社會福利事業單位的管理;負責全區福利彩票的發行,管理本級福利基金。擬訂婚姻管理的有關政策和規章;指導全區婚姻登記與管理工作;制定婚姻服務機構管理辦法;負責涉外婚姻登記管理;倡導婚姻習俗改革。指導全區收養登記工作;負責管理涉外收養登記。指導全區的天葬、公墓管理;負責指導殯葬設施的建設和管理;推進殯葬改革。擬定收容遣送的方針政策;指導全區收容遣送站的建設與管理,協調流浪乞討人員的收容遣送工作。研究、制定我區老齡事業的發展規劃和政策,協調推動有關部門實施老齡事業發展規劃和加強對老齡工作的巨觀指導和綜合管理;開展各種有利於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活動;指導、督促、檢查基層老齡工作;組織開展老齡工作的學術研討、合作與對外交流等活動。
西藏自治區民政廳

現任領導

西藏自治區民政廳廳長:陳凡彥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機關黨委)
(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處
(三)救災救濟處
(四)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處
(五)優撫安置處
(六)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處
(七)民間組織管理局
(八)行政區劃地名管理處
(九)計畫財務審計處
(十)紀檢監察室

直屬單位

(一)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二)自治區勘界辦公室

下屬機構

(一)西藏福利彩票發行中心
(二)西藏兒童福利院
(三)西藏福利企業總公司
(四)西山殯儀館

地理位置

地址:拉薩市北京西路1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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