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伯格曼-貝阿德9mm手槍彈

伯格曼—貝亞德手槍是一種半自動大威力手槍,使用9 ×23mm手槍彈。它是20世紀初比利時安申—埃斯布里施蒙— 派帕公司(以下簡稱派帕公司)獲得德國伯格曼手槍特許生產權而推出的產品,第一次世界大戰前後兩次被丹麥軍隊選作制式,分別命名為M1910和M1910/21手槍,後來在丹麥也生產。該槍在兩次大戰中除裝備丹麥軍隊外,還裝備西班牙和希臘軍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西班牙伯格曼-貝阿德9mm手槍彈
  • 性質:半自動大威力手槍
  • 生產公司:安申埃斯布里施蒙派帕公司
  • 生產國:比利時
西班牙伯格曼-貝阿德9mm手槍彈簡介,結構特點,性能數據,丹麥伯格曼-貝亞德手槍史話,各國軍隊的試驗,

西班牙伯格曼-貝阿德9mm手槍彈簡介

產品名稱:伯格曼-貝阿德9mm手槍彈
Bergmann-Bayard 9mm Pistol Cartridge
生產單位:西班牙國營聖·巴巴拉軍事工業公司
Empresa Nacional ‘Santa Barbara’ de Industrias Militares SA, ES
現狀:裝備
用途:軍用、警用和民用
西班牙伯格曼-貝阿德9mm手槍彈 - 概 述
伯格曼-貝阿德9mm手槍彈又稱9×23,mm手槍彈、9mm拉戈手槍彈、9mm阿斯特拉手槍彈,於1903年研製,配用於德國人泰奧多·伯格曼發明的伯格曼9mm自動手槍。後來比利時的皮珀公司獲得了該手槍的特許生產權,並冠以貝阿德商標銷售,故此彈名為伯格曼-貝阿德手槍彈。1910年,伯格曼-貝阿德手槍和彈被丹麥、西班牙和希臘等國軍隊採用。雖然後來丹麥和西班牙已放棄不再使用該手槍,但是西班牙長時間把該彈作為標準彈使用,並取名9mm拉戈手槍彈,主要配用於西班牙的自由槍機式阿斯特拉自動手槍。
現在該彈已被帕拉貝魯姆9mm手槍彈所取代,但西班牙警察和民間的各種手槍以及衝鋒鎗仍在使用這種9mm手槍彈。
大多數歐洲彈藥廠商都曾生產過伯格曼-貝阿德手槍彈,後來除西班牙外都已停產,但最近美國米德韋公司又將伯格曼-貝阿德9mm手槍彈投放市場。

結構特點

就伯格曼-貝阿德9mm手槍彈形狀看,該彈與奧地利的施泰爾9mm手槍彈相似,但彈頭不一樣,施泰爾9mm手槍彈彈頭稍尖,且被甲材料也不同。同樣,它也不同於0.38自動手槍彈,因為後者有一不大的凸緣。
該彈的彈頭為圓頭、鉛心,外覆白銅、頓巴黃銅、鎳銅合金被甲;黃銅彈殼呈筒形,其上有一環形槽;底火為伯丹式。
除普通彈外,還有空包彈、教練彈(彈殼底部塗成黑色)、惰性彈(彈殼上有3條環槽)。

性能數據

口徑----9mm
全彈長----33.5mm
彈頭類別----普通彈
圓頭、鉛心、全被甲
彈頭質量----8.75g
彈頭被甲材料----覆銅鋼
彈殼型式----無凸緣、筒形
彈殼最大直徑----9.91mm
彈殼長----23.1mm
底緣直徑----9.96mm
發射藥量----0.4g
底火類型----伯丹式
初速----340m/s
槍口動能----505J

丹麥伯格曼-貝亞德手槍史話

西奧多·伯格曼,1850年5月21日生於德國巴登地區加根瑙的一個啤酒製造家庭。他曾從事鑰匙、暖爐等金屬製品的銷售,後來對半自動手槍的開發產生極大興趣。他與匈牙利籍的鐘表技術員奧特·布勞斯貝塔簽訂契約,獲得其發明的閉鎖機構使用權,並在槍械製造者路易斯·施邁薩的協助下開始製造半自動手槍。1892年,伯格曼手槍在德國獲得專利。

最初的伯格曼M1892半自動手槍經改進後成為M1894半自動手槍。M1894半自動手槍曾參加瑞士軍用制式手槍選型試驗,落選後,只作一般市售槍。後來又屢次改進,試製出 M1896、M1897等型號。這一系列伯格曼手槍,均使用專用的伯格曼手槍彈,利用薄鋼板衝壓製成的裝填夾往彈匣內裝彈。

由於裝填夾裝彈不便,伯格曼公司於1901年開發並銷售使用標準彈匣的伯格曼簡化型M1901手槍。該槍配裝可卸式彈匣,原用的瓶形彈殼槍彈更換為8mm口徑的直形彈殼槍彈。
▲比利時製造的伯格曼-貝亞德M1910手槍(下)與丹麥1922年以後生產的改造型M1910/21手槍(上)
▲丹麥伯格曼-貝亞德M1910/21半自動手槍,外觀酷似毛瑟C96軍用手槍。彈匣設在扳機護圈前方,射擊時槍口上跳較大
1903年,伯格曼公司更名為V.C.錫靈格公司。該公司將伯格曼簡化型手槍大威力化,使用9×23mm手槍彈(又稱9mm伯格曼-貝亞德手槍彈、9mm貝亞德自動手槍長彈、9mm 拉戈手槍彈),成為M1903半自動手槍。該槍參加西班牙軍用制式手槍選型試驗,被選作制式,西班牙軍隊訂貨3000支。但此時的V.C.錫靈格公司正處於被海因利希—克利格霍夫公司收購的混亂狀態。克利格霍夫公司認為西班牙軍隊訂貨量太少,不值得重新整備生產線投產,便將特許生產權授予比利時列日市的派帕公司。
比利時派帕公司非常重視M1903半自動手槍的特許生產,還根據西班牙軍隊要求作局部改進,將套筒與槍管制成一體,並在彈匣座下端的兩側設半圓形缺口,使彈匣局部外露便於抽出。1908年製成伯格曼M1903手槍的改進型,命名為伯格曼—貝亞德M1908手槍,一般稱為伯格曼—貝亞德手槍。“貝亞德”是派帕公司的半自動手槍商標。
M1908不僅作西班牙軍用制式手槍,還參加丹麥陸軍選型試驗,於1910年被選作丹麥軍用制式,並命名為伯格曼—貝亞德M1910半自動手槍。丹麥向比利時派帕公司訂貨4840支。

各國軍隊的試驗

德國V.C.錫靈格公司1903年開發的伯格曼大威力(M1903)半自動手槍,於1903~1906年約3年時間生產。在這3年內,該公司開展種種推銷活動,開始是促使西班牙和丹麥軍隊用作制式,後來又向瑞士、法國、葡萄牙、希臘、土耳其、挪威、英國、美國等國家的軍隊推銷。
例如,向瑞士軍隊展示該公司從1893年以來生產的一系列伯格曼手槍,並提供瑞士軍隊試驗用槍。但結果,瑞士選用巴拉貝魯姆(盧格)半自動手槍作制式,伯格曼手槍落選。因為此時期的半自動手槍市場競爭激烈,比利時FN公司的白朗寧、毛瑟公司的C96、德國DWM公司的巴拉貝魯姆等半自動手槍,都是強勁的對手。
由於各國軍隊的要求不同,V.C.錫靈格公司還少量生產威力更強的幾種大口徑手槍供各國軍隊試驗。例如,保存的生產記錄上有伯格曼10mm手槍;有適應英軍試驗要求的伯格曼11mm手槍;為了參加1906~1907年進行的美軍新制式手槍選型試驗,還生產了0.45英寸口徑的伯格曼大威力手槍。
各國軍隊對伯格曼手槍的試驗結果,彈藥方面的評價是9×23mm伯格曼—貝亞德手槍彈的威力比9×19mm巴拉貝魯姆(盧格)手槍彈大。同時指出,伯格曼—貝亞德9mm手槍彈匣設在扳機前方,造成全槍較長、平衡性較差等缺點。最後,只有西班牙軍隊訂貨3000支,丹麥軍隊訂貨 4840支,希臘也有訂貨,數量不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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