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民政局

西安市民政局

根據《中共陝西省委辦公廳、陝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西安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陝辦字﹝2019﹞26號),制定本規定。

西安市民政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局級。

西安市民政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關於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民政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西安市民政局
  • 外文名:Xian city civil affairs bureau
  • 主管:全市有關社會行政事務工作
  • 機關行政編制:68名
  • 屬於: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人員編制,辦事指南,內設機構,領導信息,地理位置,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民政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草案,擬訂全市民政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西安民政西安民政
(二)承擔對社會團體、非公募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等登記管理和執法監督責任;負責市級直接登記和脫鉤後的行業協會商會類社會組織黨建日常工作。
(三)擬訂社會救助規劃、政策和標準,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臨時救助、教育資助和特困人員、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
(四)指導社區服務體系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五)負責養老服務體系建設,促進養老服務產業發展;指導社會慈善、社會捐贈、民眾互助等社會扶助工作,促進慈善事業發展;負責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六) 負責婚姻登記管理、殯葬管理、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
(七)擬訂殘疾人權益保護政策,統籌推進殘疾人福利制度建設。
(八)擬訂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政策並組織實施;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
(九) 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工作發展規劃、政策和職業規範,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負責政府購買社會工作服務的統籌規劃、組織實施、監督檢查。
(十)負責行政區劃、地名管理及行政區域界線的管理和調整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二)職能轉變。市民政局應強化基本民生保障職能,為困難民眾、孤老孤殘孤兒等特殊群體提供基本社會服務,促進資源向薄弱地區、領域、環節傾斜。積極培育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等多元參與主體,推動搭建基層社會治理和社區公共服務平台。
(十三)有關職責分工。
1、與市衛生健康委的有關職責分工。市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全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法規、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擬訂應對全市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
2、與市自然資源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民政局會同市自然資源局組織編審西安市行政區劃圖。

人員編制

市民政局機關行政編制68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黨委副書記兼紀委書記1名;處級領導職數25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監察室主任各1名)。 

辦事指南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審批
相關法律法規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西安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實施辦法》
許可條件 無
申請資料 戶主書面申請書、有關家庭成員收入以及家庭財產的相關證明。民政部門需要提供的其他證明。
辦理程式 由戶主向戶籍所在地的社區居委會或者鄉鎮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申請,並出具有關證明材料,填寫《西安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申請審批表》。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其戶口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或者鄉鎮人民政府初審,並將有關材料和初審意見報送區縣民政部門審批。
辦理部門 各區縣民政局
農村五保戶低保戶子女教育資助審批
辦理地址 各區縣民政局
相關法律法規 《西安市農村五保戶低保戶子女教育資助暫行辦法》
許可條件 學校錄取通知書、戶口本、身份證、經區縣民政部門審核有效的五保證、低保證。
申請資料 學校錄取通知書、戶口本、身份證、經區縣民政部門審核有效的五保證、低保證。
辦理程式 符合條件的學生,憑學校錄取通知書、戶口本、經區縣民政部門審核有效的五保證、低保證到所在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領取《西安市五保戶低保戶子女助學金申請表》。申請人將填寫好的《西安市五保戶低保戶子女助學金申請表》(一式三份)和身份證、五保證、低保證複印件送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初審,由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初審後報區縣民政局審核。 區縣民政部門審核通過後必須經區縣財政部門審核認定。
辦理部門 各區縣民政局
追認革命烈士初審
辦理地址 西安市鳳城八路109號
許可條件 《軍人撫恤優待條例》
申請資料 家屬向戶口所在地或死者死亡地的區(縣)人民政府提出申請,相關證明材料兩個以上目擊證人的證明材料、公安部門結案材、死亡證明等。
辦理程式 無
辦理部門 西安市民政局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民政局設14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政務工作,督促檢查機關工作制度的落實;負責機關會議的組織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文電、機要、檔案、保密、信訪、接待、計畫生育等工作;負責機關後勤服務工作;負責人大議案、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負責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重要檔案起草及信息發布工作;負責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和政策諮詢工作;負責依法行政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的審核工作;承辦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
(二)組織人事處(社會工作處)
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出國政審、培訓、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等工作;負責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組織實施目標責任綜合考評工作;擬訂全市社會工作發展規劃,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和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
(三)計畫財務處
負責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民政事業財務工作和所屬事業單位基建投資、基本建設管理工作;檢查監督民政事業費使用情況。
(四)民間組織管理局
擬訂全市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按照管轄許可權負責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管理和執法監察工作;承擔民間組織信息管理工作;受民政部、省民政廳委託,負責對西安地區的全國性社會團體、省級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管理工作。
(五)救災處
負責全市救災組織協調工作;組織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體系建設;負責全市救災通信網路建設、救災信息報告、災情組織核查和統一發布工作;負責救災款物管理、分配和監督使用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安置災民、農村災民毀損房屋恢復重建補助和災民生活救助等工作;負責市級生活類救災物資儲備工作;組織指導救災捐贈。
(六)社會救助處
擬訂全市社會救助體系建設規劃;擬訂全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農村五保供養和臨時救助政策、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社會救助資金的分配和監管工作;負責全市城鄉社會救助信息化建設工作;參與住房、教育、司法救助相關工作。
(七)基層政權建設處
研究提出加強和改進基層政權建設的意見;負責城鄉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建設工作;指導村務公開、民主管理和換屆選舉工作;負責基層民眾組織管理人員的培訓和表彰;推進城鄉民主政治建設。
(八)社區建設處
擬訂社區服務管理與發展的政策措施,指導、協調全市社區服務體系建設工作;協調市級相關部門在社區開展工作;負責社區管理人員的培訓和表彰,培育和管理社區志願者隊伍;承擔市社區建設指導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九)社會福利與社會事務處
擬訂全市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及配套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老年人、殘疾人、孤兒和特殊困難群體社會福利和權益保障工作;指導全市福利彩票發行管理工作,管理本級福利彩票公益金;負責市屬福利企業資格審核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殘疾人康復及有勞動能力的殘疾人就業工作;推進全市慈善事業發展;組織和指導全市社會捐助工作;負責涉港、澳和華僑、留學生、出國人員的婚姻登記管理工作;負責婚介機構審批管理工作;負責違法婚姻的查處工作;負責涉港、澳、台和華僑的收養登記管理工作;負責生活無著人員的救助工作;承擔全市婚姻登記、收養登記信息管理工作;指導社會福利婚姻殯葬收養、救助服務機構的管理工作。
(十)區劃地名勘界處
擬訂全市行政區域和地名規劃;負責鄉以上行政區域的設立、命名、變更和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組織管理市內地名命名的考察、報批工作;推廣並監督標準化地名使用,組織管理地名標誌的設定和更新;負責管理和統計全市行政區劃和地名資料,編制全市行政區劃圖;組織、指導市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負責市行政區域界線聯檢和邊界爭議的調處;承擔市勘界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優撫安置處
貫徹落實國家各項優撫、安置政策、標準,擬訂全市優撫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現役軍人(含武警)、革命傷殘軍人、復員退伍軍人、參戰民兵(民工)、烈軍屬和國家機關因公傷殘人員傷殘等級評定、撫恤、優待、補助工作;負責全市烈士褒揚工作,負責全市退伍義務兵、轉業士官和復員幹部的接收安置工作。
(十二)市軍隊離退休幹部安置辦公室
負責接收安置軍隊移交地方的離退休幹部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退休士官及其服務管理工作;編制全市軍休人員及無軍籍退休職工安置計畫;負責部分安置對象的建房工作;協調落實軍休人員隨遷家屬子女的工作安置。
(十三)市雙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指導全市擁軍優屬、擁政愛民活動,組織實施市雙擁工作領導小組確定的各項工作,組織開展宣傳和慰問活動;研究草擬雙擁工作的有關政策法規,協調處理軍地關係中的重大問題;負責與地方部門、駐地單位的聯繫,推進軍民共建活動;收集雙擁工作情況,總結、交流、推廣先進經驗。
(十四)離退休人員服務處
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指導所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
機關黨的機構按照黨章規定設定。
紀檢、監察機構按照有關規定設定。

領導信息

王碧輝:西安市民政局黨組書記
職責:主持黨務工作
王碧輝,男,漢族,1961年出生,1982年8月參加工作,1984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學農學學士,曾任西安市臨潼區土橋鄉黨委書記(正處級),西安市臨潼區斜口街道黨工委書記,西安市高陵縣政府副縣長(正處級),西安市高陵縣委副書記(正處級),西安市周至縣委副書記,縣政府代縣長 ,西安市周至縣委副書記,縣政府縣長,西安市周至縣委副書記,縣政府縣長(副區局級),西安市周至縣委書記(副區局級),西安市民政局黨組書記、局長,現任西安市民政局黨組書記。
李平偉:西安市民政局局長
職責:主持行政工作
李平偉,男,1971年3月出生,山西省聞喜縣人,中國共產黨員,研究生學歷,全國註冊會計師。1995年7月參加工作。曾任建設銀行陝西省分行南大街支行副行長,國家級西安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招商中心主任,國家級西安經濟技術開發區財政局局長,西安國際港務區管委會副主任,中共西安國際港務區工作委員會副書記,西安市城市管理局黨組書記,西安市城市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黨委書記、局長,現任西安市民政局局長。
李改草:西安市政協副主席、西安市民政局副局長
職責:分管區劃地名勘界處
李改草,女, 1960年3月生,河南洛陽人,法學碩士研究生學歷,1983年7 月參加工作,無黨派人士。歷任西安市閻良區農林水牧局幹部,西安市閻良區農林水牧局副局長,西安市閻良區副區長,西安市未央區副區長,西安市民政局副局長,西安市老齡委辦公室主任(正局級)。2017年2月在政協西安市第十四屆委員會第一次會議上當選為政協西安市第十四屆委員會副主席。現任西安市政協副主席、西安市民政局副局長。西安市第十二屆、第十三屆、第十四屆政協委員,西安市第十三屆、第十四屆政協常委,陝西省第十二屆政協委員。
朱友明:西安市民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職責:分管組織人事處、社會組織管理局(行政審批處)、社會事務處、機關黨委(紀委)、殯葬管理處 。主要負責黨建的建設、“一網通辦”、行政審批、文明城市創建、目標責任考核、機構改革和秦嶺生態環境保護等工作。
朱友明,男,1962年出生,漢族, 1980年11月參加工作,1983年0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省委黨校大專,曾任西安市民政局辦公室幹部,西安市民政局辦公室副主任科員,西安市民政局優撫安置處副主任科員,西安市民政局優撫安置處副處長,西安市民政局優撫安置處處長,西安市民政局軍隊離退休幹部安置辦公室主任,現任西安市民政局副局長、黨組成員。
孔 宏:西安市民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職責:分管辦公室、基層政權建設處、養老服務和慈善事業促進處 、兒童福利和社會工作處。主要負責平安創建、信訪維穩、掃黑除惡、安全生產、慈善、政務公開等工作。
孔宏,男, 1970年出生,漢族, 1997年0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8年8月參加工作 ,省委黨校研究生,曾任會計師,西安市財政局農財處副主任科員,西安市財政局預算處主任科員,西安市財政局預算處副處長,西安市財政局預算處處長,西安市財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現任西安市民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黨 浩:西安市民政局黨組成員、市紀委派駐西安市民政局紀檢組組長
職責:分管市紀委駐局紀檢組
黨浩, 男,漢族, 1972年出生,1992年8月參加工作,1992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省委黨校研究生,曾任西安市人事局辦公室幹部,西安市人事局軍轉培訓中心副主任,西安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行政機構編制處副處長、處長,西安職業技術學院黨委委員、紀委書記,現任西安市民政局黨組成員,市紀委派駐市民政局紀檢組組長。
侯 勇:西安市民政局副巡視員
分管規劃財務處、社會救助處、福利彩票發行中心
侯勇,男,漢族,1960齣生,1979年11月參加工作,漢族1983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專,曾任西安市民政局政治處幹部,副主任科員(市民政局團委副書記),西安市民政局政治處副處長,西安市民政局老幹部管理所所長,西安市民政局區劃地名勘界處處長,西安市民政局社會救助處處長,現任西安市民政局副巡視員、社會救助處處長。

地理位置

地址:陝西省西安市鳳城八路109號市行政中心3號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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