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國會壹號夜總會

西安國會壹號夜總會

西安國會壹號夜總會,位於西安市的雁塔路,存在“涉黃涉賭”現象,2009年10月23日晚10時許,西安市公安局治安局黨委書記、局長吳喜樂帶隊,出動50餘名警力突擊檢查,抓獲119名涉嫌營利性陪侍女子。警方責令該夜總會停業整頓6個月,然而,2009年11月底,陽光國會再次盛大開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西安國會壹號夜總會
  • 地點西安市
  • 現象:涉黃涉賭
  • 抓獲:119名涉嫌營利性陪侍女子
  • 類型:夜總會
涉黃事件,突審,處罰,

涉黃事件

2010年7月12日,西安國會壹號夜總會被查處,網友們稱是"天生人間",西安市警方在查處: 西安“天上人間”夜總會發現歌舞廳有人跳脫衣舞以及涉嫌賣淫嫖娼現象。
西安國會壹號夜總會西安國會壹號夜總會
西安市雁塔路上,夜幕里投射燈照亮“陽光國會”四個大字,奧迪、賓士、寶馬等轎車擠滿該夜總會外的停車場。23日晚10時許,50餘名民警身穿制服準備進入該夜總會,但門口保全攔住入口。與此同時,其他幾名保全神色慌張,利用無線電對講機在一旁講著什麼。“我們在執行公務,請讓開!”民警說,約1分鐘後,保全才讓開入口,大批警察一擁而入。
此時,該夜總會共4層的營業大廳一片混亂,原本寬敞的過道被上百名從不同包廂跑出來的衣著暴露女子堵塞,人群中夾雜著個別男子。夜總會的工作人員說,那些男子是客人。民警在“陽光國會”三樓一個較隱蔽的房間發現,幾十名衣著暴露的女子躲在裡面。她們說自己“在這裡上班”,這間包廂是她們的值班室,她們的工作內容是“聊天”。

突審

119名女子擠滿治安局走廊
現場發現該夜總會許多包廂存在問題。治安局局長吳喜樂指著包廂門說:“根據《娛樂場所管理條例》規定,包廂房門必須有透視窗,而這裡完全沒有。”該夜總會4000多平方米的營業大廳內,80多個包廂幾乎每間包廂都設有房中房,一些所謂“電話間”內還設有雙人床、洗浴設施等。“這些都是明令禁止的設施。”
“涉黃問題較嚴重。”西安市公安局治安局特行處副處長張學林說。隨即,民警要求該夜總會暫停營業,並帶走相關嫌疑人。
2009年10月24日凌晨零時許,西安市公安局治安局一樓約20米長的走廊內擠滿了穿著“簡單”的女子,她們均涉嫌在“陽光國會”進行營利性陪侍。“共119人。”民警上報了準確人數。據了解,因抓獲的人太多,警方不得不租用了三輛公車才將這119名涉嫌營利性陪侍的女子帶回治安局。

處罰

責令停業整頓6個月
民警對119名女子逐一審問。昨日凌晨1時許,“陽光國會”夜總會法人何某被叫到市公安局治安局接受詢問調查。
經民警一夜的突審,至2009年10月24日下午,119名女子均承認自己是在“陽光國會”夜總會上班的工作人員,並承認涉嫌從事營利性陪侍,民警當場查獲非法所得10萬元人民幣。
2009年10月24日下午,治安局公布了審查結果。張學林說,經調查,“陽光國會”存在兩大問題:存在涉嫌營利性陪侍人員和包廂存在房中房等問題,這兩項均違反了《娛樂場所管理條例》規定。因此,治安局已向“陽光國會”夜總會下發整改通知書,責令其停業整頓6個月,並要求其拆除包廂內的房中房及相關違規設施。
民警還對119名涉嫌營利性陪侍人員進行治安訓誡,沒收其非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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