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學2010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畫招收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簡章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民委 財政部 人事部關於大力培養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的意見》(教民〔2004〕5號)及《教育部等五部委關於印發<培養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畫的實施方案>的通知》(教民〔2005〕11號)精神,促進我國民族團結進步事業和少數民族地區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的實現,加速西部少數民族地區發展提供強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撐,決定開展招收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工作。

培養目標,招生政策,招生生源,報考條件,報名與考試,錄取,其他,

培養目標

培養堅定地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堅定地維護民族團結和國家統一、立志為西部大開發和民族地區發展服務;在本門學科內掌握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門知識,具有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或獨立擔負專門技術工作能力和創新精神的高級專門人才。

招生政策

招生工作按“定向招生、定向培養、定向就業”原則,採取“自願報考,統一考試、適當降分、單獨統一划線”的特殊措施。
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招生計畫為國家定向培養專項招生計畫,2010年計畫招收1000名博士研究生,招生任務由教育部指定院校承擔,其中我校2010年招生名額為50人。錄取人員中漢族學生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0%,非在職人員比例原則上不超過50%。

招生生源

生源範圍:西部12省、自治區、直轄市,海南省,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河北、遼寧、吉林、黑龍江四省民族自治地方,湖南湘西自治州、張家界(享受西部政策的一縣兩區)、湖北恩施自治州,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數民族預科培養基地和民族碩士基礎培訓基地的教師和管理人員。

報考條件

參加我校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畫招收博士研究生考試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政審合格,立志為西部大開發和民族地區發展服務。
2.畢業後保證到定向地區或單位就業。
3.已獲碩士學位的人員、應屆碩士畢業生(最遲須在入學前取得碩士學位);獲得學士學位6年以上(含6年,從獲得學士學位至博士生入學之日)並達到與碩士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
4.年齡一般不超過45周歲。
5.身體狀況符合國家規定的體檢要求。

報名與考試

報名考試時間以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通知為準。
1.初試的科目為外國語、政治理論和不少於兩門的業務課,考試形式為筆試。(已獲得碩士學位者和應屆碩士畢業生可以申請免試政治理論)
2.同等學力考生須加試(筆試)兩門報考專業碩士學位主幹課程。

錄取

(一)繼續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的原則,保證質量、寧缺勿濫。我校根據教育部下達的招生計畫,充分考慮考生的初試和複試成績,並結合考生平時的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碩士(同等學歷為本科)階段學習成績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確定擬錄取名單。
(二)不接受未報考本計畫的調劑考生,本計畫考生不得調劑到本計畫以外錄取。
所有被錄取考生的錄取類別均為定向,且須簽訂定向協定書。在職考生與所在單位和所在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簽訂協定書;生源省市為重慶的非在職考生(含應屆畢業生) 必須自行聯繫定向接收單位並簽定協定,生源省市為其他省市的非在職考生(含應屆畢業生)與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簽訂協定書,方能報考。考生簽訂協定書後,發放錄取通知書。畢業後回定向地區或單位就業。

其他

“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畫“錄取類別均為定向,非在職考生人事檔案及戶口轉入我校,在職考生人事檔案及戶口由定向單位保管。
畢業生不按協定就業者,要支付培養成本和違約金。違約金的具體標準、支付方式等按協定書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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