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奔回國

海關總署於2010年頒布並生效的第54號公告(簡稱54號令),公告稱將對進境居民旅客攜帶在境外獲取的5000元以上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徵稅。引起很大爭議。留學生稱要“裸奔”回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裸奔回國
  • 外文名:Naked ba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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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

“這次去香港只能‘裸奔’回北京了。別說幫同事們帶大牌兒手袋和數碼產品,就連自己要用的‘貨’怕也躉不成。”準備月底赴香港旅遊的尚小姐在旅行社的提示下,從購物清單上劃掉了LV包包、雅詩蘭黛化妝品和iPhone手機。
“自用行李超5000元需繳稅,20種商品全額繳稅”的“54號令”正在被各地海關嚴格執行,回國遊客因行李超值而被扣的情況越來越頻繁。新規的出發點固然是打擊“海外代購”等形式的走私活動;iPad、iPhone等高科技產品、奢侈品箱包、服裝和化妝品等都在嚴查之列;但這樣的情況引起了留學生、商務人員甚至境外旅遊零售業的爭議:5000元的標準是否有點兒“不夠與時俱進”?已經成為旅行社重點業務的“出境購物游”是否會被誤傷?

質疑新規

從2010年12月起,國外大部分學校的寒假將至,將掀起一股留學生回國熱潮。記者登錄天涯社區、西祠胡同和不少專業留學網站看到,海關“54號令”成為不少留學生最近討論的熱點。網友“ln相”在天涯網上發帖說:“如果按最輕量的行李計算,我有兩個行李箱、一個筆記本電腦、一個ipad、一部手機、一架相機和幾件衣服,輕輕鬆鬆就超過2萬了,如果要徵稅的話就是總價值的20%,約人民幣4000元,而我往返機票才2400元。”
不少留學生表示,海關新令導致他們回國將遇到“裸奔”的尷尬,“留學期間很多重要資料都在筆記本電腦和ipad里,但這些東西都超過了5000元,要想帶回來需要繳稅2000元,真不知道該如何處理。”但也有網友“幽默”說:“能賣就賣,能丟就丟,用塑膠袋裝幾件換洗衣服回來,保證自用物品金額低於5000元人民幣。”

案例

自用iPad電腦繳稅千元
“在香港購買了一部自用iPad,前天回國時被海關扣下,交了1000元的稅款。”遊客阿文鬱悶地告訴記者,這電腦“買來的當天就開始用了”,到北京時裡面存了2G多的檔案,但按照“54號令”,手提電腦屬於20種需要全額徵稅的商品,阿文只好繳納1000元稅款後才被放行。
“海關徵稅的出發點應該是打擊走私行為,但我只是攜帶一台自用電腦,為什麼也要交這么高的稅?”阿文很不理解,“而且這電腦我在香港買的價格還不到4000元,為什麼要按照5000元的標準計算?”
留學生戲言“裸奔回國”
2010年即將碩士畢業回國工作的旅英留學生陳小姐告訴記者,為了避免回國時遇到麻煩,她已經將多數個人用品變賣,包括桌上型電腦、數位相機和微型音響等等。“但是我兩個行李箱加上一個挎包的價格就超過人民幣5000元了,而且看起來還都挺新的。還有個筆記本電腦,裡面存的全是學習資料,實在扔不得。如果被徵稅就是一大筆錢啊。”
在天涯社區、西祠胡同等網站,不少留學生髮布“回國攻略”:“回國用塑膠袋裝行李,因為兩個手提箱就得2000元人民幣左右了;iPad就地處理;回國只穿內衣內褲;課本賣不掉就扔掉;手機、電腦、MP4和相機全都扔掉,最好光著身子回來,保證自用物品金額低於5000元人民幣——結論:‘裸奔’。”
出境購物游意願被“誤傷”
“最近海關抽檢非常嚴格,尤其是從香港、日本、美國和歐洲回來的航班,電子產品、奢侈品箱包等都是檢查的重點。”經營出境游業務的華遠國際旅行社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尤其在聖誕節前的一兩個月,由於境外商品集中進入折扣季,這時候往往是“海外代購”們躉貨的好時節,也是海關格外嚴查的原因。
遊客尚小姐則告訴記者,因為旅行社在出發前反覆叮囑購物限額事宜,原本想要為自己購置手機、電腦和大牌手袋的團友都沒敢“出手”。“我還見到有人攜帶化妝品入境被扣。”尚小姐說,處理方式有點“不近人情”:“按照海關的說法,一次攜帶八九瓶化妝品不可能是‘自用’,需要繳稅;但事實上護膚品和彩妝種類很多,連同洗髮水護手霜等等一系列下來多達十幾瓶都很正常。”

海關新規

海關2010年54號公告。
入境居民旅客攜帶在境外獲取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總值在5000元人民幣以內(含5000元)的;非居民旅客攜帶擬留在中國境內的個人自用入境物品,總值在2000元人民幣以內(含2000元)的,海關予以免稅放行,單一品種限自用、合理數量,但菸草製品、酒精製品以及國家規定應當徵稅的20種商品等另按有關規定辦理。
而入境居民旅客攜帶超出5000元人民幣的個人自用物品入境,經海關審核確屬自用的;進境非居民旅客攜帶擬留在中國境內的個人自用入境物品,超出人民幣2000元的,海關僅對超出部分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徵稅,對不可分割的單件物品,全額徵稅。
全額徵稅商品:
電視機、攝像機、錄像機、放像機、音響設備、空調器、電冰櫃(電冰櫃)、洗衣機、照相機、複印機、程控電話交換機、微型計算機及外設、電話機、無線尋呼系統、傳真機、電子計算器、打字機及文字處理機、家具、燈具、餐料,包含手機、ipad平板電腦、筆記本電腦等常見物品。
部分常見物品納稅額
手機150元/台
手提電腦1000元/台
台式機主機400元/台
主機、顯示器一體機600元/台
數位相機400元/台
奶粉、咖啡、茶20元/kg
MP320元/台
MP4顯示屏2英寸以下100元/台
MP4顯示屏2英寸以上200元/台
隨身碟20元/個
進口稅稅率
目前,進口稅稅率共設為四檔,分別為10%、20%、30%和50%。
適用第一檔10%稅率的物品主要包括:書報、刊物、教育專用電影片、幻燈片、原版錄音帶、錄像帶、金、銀及其製品、食品、飲料等。
適用第二檔20%稅率的物品主要包括:紡織品及其製成品、攝像機、攝錄一體機、數位相機及其他電器用具、照相機、腳踏車、手錶、鐘錶(含配件、附屬檔案)。
適用第三檔30%稅率的物品為:高爾夫球及球具、高檔手錶(系指完稅價格10000元人民幣以上的手錶)。
適用第四檔50%稅率的物品為:煙、酒、化妝品。
香港、澳門地區居民及因私往來香港、澳門的內地居民可免稅帶進香菸200支,或雪茄50支,或菸絲250克,或12度以上酒精飲料1瓶(0.75升以下);其他旅客可免稅帶進香菸400支,或雪茄100支,或菸絲500克,或12度以上酒精飲料2瓶(1.5升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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