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顯鼎

裴顯鼎

裴顯鼎,男,漢族,1957年1月生,山西平遙人,1982年8月參加工作,1977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北京大學法學院法律專業,大學學歷,法律碩士學位。

現任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副部級專職委員、刑二庭庭長、第一巡迴法庭分黨組書記、庭長,二級大法官。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裴顯鼎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山西平遙
  • 出生日期:1957年1月
  • 畢業院校:北京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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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歷

1978.09—1982.07西南政法學院法律專業本科學生
1982.08—1987.01最高人民法院書記員(其間:1985.07-1986.07參加中央機關赴唐山講師團)
1987.01—1988.11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助審員(正科級)
1988.11—1993.08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助審員(副處級,其間:1991.09-1992.01中央黨校國家機關分校學習)
1993.08—1994.05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助審員(正處級)
1994.05—1995.02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審判員
1995.02—2000.09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審判員(副局級,其間:1995.06-1998.09援藏任西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
2000.09—2005.08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審判員(其間:1999.09-2002.07北京大學法律專業學習,獲法律碩士學位)
2005.08—2008.08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
2008.08—2010.08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正局級)
2010.08—2010.12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
2010.12—2017.04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
2017.04—2018.04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副部級專職委員、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
2018.04—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副部級專職委員、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第一巡迴法庭分黨組書記、庭長

任免信息

2018年4月27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任命裴顯鼎為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迴法庭庭長。

社會兼職

在2011年12月22日中國法官協會第四屆理事會第二次會議上被增補為理事。中國法學會審判理論研究會常務理事。

人物榮譽

2009年12月榮膺首屆“全國審判業務專家”稱號。

人物著作

部分發表於報刊的獨著或合著作品有:《刑法應當取消著作權犯罪的“營利目的”要件》(深圳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 )、《關於審理商業賄賂犯罪案件的幾個問題》(中國審判)、《國企改制中職務犯罪相關法律適用問題》(《法律適用》)、《淺析毒品犯罪的新罪名》(《人民司法》)、《證券犯罪若干疑難問題之研討(上)、(下)》(《人民法院報》)、《關於涉外刑事案件審判程式的若干問題》(《人民法院報》)、《搶劫本人所輸賭資或所贏賭債不以搶劫論》(《人民法院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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