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偵查報告書

【補充偵查報告書】 公安機關根據人民檢察院的要求進行補充偵查後,向人民檢察院報告補充偵查情況的司法文書,其實質是針對人民檢察院的案件所提的個別問題作出的答覆,而不是重新偵查。由五部分組成:一、標題。二、案件來源。指出人民檢察院退回補充偵查決定書接到後的進展情況和結果的法律依據。三、報告內容。這是重點部分,有針對性地回答人民檢察院提出的問題。四、說明退回的案卷冊數和補充偵查決定書的頁數。五、尾部。套語“此致”,送往單位名稱,註明年月日,加蓋公章。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